新會計准則印花稅一定要計提嗎
『壹』 新會計准則印花稅要不要計提
法律分析:印花稅是不需要做計提的,在進行計算繳納時直接做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下,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貸:銀行存款。不需要計提的稅種還有契稅,車輛購置稅和耕地稅。這些稅費都是在直接繳納時做賬務處理,不需要提前做計提操作的。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來做同長務處理。印花稅需要計提。在年末時,為了按配比原則計入當年的損益,印花稅要計提,不然第二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時是當做跨期費用納稅調增的。稅金及附加: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並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九條 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貳』 印花稅需要計提嗎
印花稅一般不需要計提。根據新會計准則規定,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即不需要計提。企業若出於經營管理角度需要計提印花稅,也可以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具體分錄如下:
企業繳納印花稅,不做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計提及繳納印花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同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叄』 新會計准則中,印花稅需要計提嗎
印花稅不用計提,交後直接記管理費用--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3)新會計准則印花稅一定要計提嗎擴展閱讀: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