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合作社借款印花稅
A. 印花稅怎麼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陸餘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印花稅還可以委託代征,稅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稅稅款。
(1)農業合作社借款印花稅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頃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雀悉檔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B. 農民專合作社免繳注冊資金印花稅嗎
農村專業合作社的注冊資金應該按萬分之五稅率交納印花稅。下面我把稅務總局的文件粘貼給你仔細研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81號
成文日期:2008-06-2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C. 農業合作社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一、農民合作社注冊資金需要繳納印花稅。
二、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分別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三、農民合作社注冊資金是舉出來的營業賬薄中的第一類,《印花稅暫行條例》明確例舉出屬於印花稅徵收范圍的。農業合作社享受增值稅和所得稅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D. 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嗎
法律分析: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此伏業閉扒叢轎櫻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E. 農村合作社也要交印花稅嗎
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印花稅沒有減免稅優惠政策,應按實收資本(注冊資金)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稅法的規定,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副本或抄本。由於這種副本或抄本屬於備查性質,不是正式文本,對外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對其不應再徵收印花稅。但副本或者抄本作為正本使用的, 應另行貼花。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其中,社會福利單位是指扶養孤老傷殘的社會福利單位。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業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農業合作社借款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F. 印花稅是怎麼計算的
印花稅的計算方法是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率: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稅率表如下:
(6)農業合作社借款印花稅擴展閱讀印花稅的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
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三)稅率低、負稅輕
印花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稅率要低得多,其稅負較輕,具有廣集資金、積少成多的財政效應。
(四)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納稅人通過自行計算、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的方法完成納稅義務,並在印花稅票和憑證的騎縫處自行蓋戳注銷或畫銷。這也與其他稅種的繳納方法存在較大區別。
G. 什麼合同不交印花稅
法律分析:下列合同不交印花稅:既有訂單又有購銷的合同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承包經營合同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委託代理合同貨運代理企業和委託方簽訂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免徵或者減征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徵印花稅;
(二)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訂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惠貸款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四)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五)軍隊、武警部隊訂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免徵印花稅;
(六)轉讓、租賃住房訂立的應稅憑證,免徵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七)國務院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印花稅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七項免徵或者減征印花稅的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H. 農村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主觀:
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在印花稅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在增值稅方面唯鉛仿,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法律客觀:
《農業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7868號建議的答復》第二條
在增值稅方面,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指纖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包括農林產品種植業、養殖業、遠洋捕撈、農產品初加工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免稅;對企業從事花卉、茶等飲料、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等項目的所得,減半征稅。在印花稅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激敗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