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非金融機構利息收入印花稅
發布時間: 2024-12-26 01:06:14
❶ 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企業因資金周轉困難發生借款業務,取得利息收入時散姿,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需注意:企業與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企業取得利息沖兄絕收入的賬務處理
企業取得利息收入,需要根據企業的收入類型來確認,如果該企業塵遲本身是金融類的企業,利息收入是該企業的主要收入來源,則計入到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果該企業本身不是以利息收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則計入財務費用—利息科目。
繳納印花稅賬務處理
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等
❷ 非金融企業之間借款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內)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照借款金容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那麼是否可以理解為企業與企業、企業與股東方(兩個非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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