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如何繳納印花稅
① 契約型基金印花稅如何徵收
法律分析:關於契約型基金的納稅主體資格問題,目前在稅收法規中尚無具體規定。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②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2‰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③ 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及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在印花稅徵收上有何具體規定
一、對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55號)規定:「二、關於印花稅問題
1.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4permil;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2.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企業,下同)買賣基金單位,在1999年底前暫不徵收印花稅。」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
④ 基金印花稅怎麼徵收
法律分析:基金的印花稅是免徵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的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繼續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徵印花稅,所以,基金是有印花稅的,不過是免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第三條 本法所稱證券交易,是指轉讓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受讓方徵收。
⑤ 場內基金要交印花稅嗎 規則是怎樣的
基金交易需要繳納哪些費用呢?很多人對此都不太了解,那麼場內基金要交印花稅嗎?據了解,場內基金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股票交易才要收取印花稅。
印花稅
場內基金沒有印花稅。基金交易沒有印花稅,所以場內基金和場外基金都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但是,印花稅只是股票交易需要,股票交易的印花稅也是單方面徵收的,也就是說,印花稅只針對賣出,不針對買入。股票交易需繳納的印花稅費用一般為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一。
不過,基金在交易時還是要支付傭金的,傭金在1萬5到千分之三左右,具體要看證券公司的規定。不同的證券公司會有不同的傭金,所以買基金的時候可以多比較一下,然後選擇傭金低的證券公司進行投資。此外,進入和退出成本約為0.3%,低於銀行的場外資金和網上直銷。
其實不同類型的基金會有不同的收費標准。如果不清楚,可以直接查閱基金招募說明書,會有詳細說明。
⑥ 基金計算印花稅的稅基是
您好,關於采購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主要是合同所載金額,因為采購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三,如果是采購合同,合同中肯定約定清楚了采購額。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如果應納稅額不夠一角,可以免交印花稅。
一、采購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采購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所載金額。「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二、采購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采購合同的違約金標准不是法定的。
國家相關法律制度中明確規定了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及印花稅稅率,確定了合同的印花稅稅率以後,具體要交多少錢的印花稅,取決於采購合同的標的額。如果印花稅的接納稅額較大,可以採用以繳款書代替貼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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