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款發票怎麼交印花稅
Ⅰ 裝修合同印花稅繳納按照什麼稅目
裝修屬於建築服務
印花稅按照建築工程合同類計征萬分之三
Ⅱ 裝修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裝修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印花稅針對合同雙方,在裝修公司發票交稅總的7.49%,其中3.44%的稅是應該由客戶來交的,剩下的就是裝修公司得交的稅。看下票上3.44%稅單上有沒有印花稅,如果有就不用再交了。一般都是裝修公司交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Ⅲ 裝修、建築及室內設計合同應如何繳印花稅
一、裝修:
對於包工包料的裝飾裝修合同,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根據國家稅務局《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二、建築: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友氏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①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
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凳襲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三、室內設計:
同一應稅合同中既有簽訂設計內容,又有簽訂裝飾裝修內容等,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二條、關於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的問題。裝飾、裝修合同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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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應向家居裝修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繳納營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稅收及附加」)。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納稅人按照實際取得的裝修業務收入繳納家居裝修稅收。凡是無法確定實際收入的,由稅務機關按照房屋產權證面積核定應納稅額。每平方米核定稅額好粗散標准由區地稅局會同區財政局、物價局、住房保障局每年測算一次,公布執行。
企業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時,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53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發布)第七條規定調整為: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時,需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並出示以下資料:
(一)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二)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三)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Ⅳ 裝修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裝修合同屬於建築安裝合同,適用的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三。屬於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適用萬分之三稅率乘以合同金額之和計算應交印花稅額。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其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九條 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十條 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一條 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後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徵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五)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六)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七)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葯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八)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徵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Ⅳ 發票按什麼交印花稅
發票按實際交易金額交印花稅。
發票是記錄實際交易的重要憑證,其金額反映了交易的具體價值。在我國,印花稅的征稅依據主要是經濟交易行為所記載的金額,包括購銷、承攬、建設等合同。因此,當企業或個人在發生相關經濟交易時,應按照發票上所顯示的交易金額來繳納印花稅。這意味著印花稅的基礎是實際的經濟活動金額,而不是其他非交易性質的金額或虛構的金額。
為了確保稅收的公平性和准確性,稅務部門通常會根據發票等憑證來核實交易金額並據此徵收印花稅。此外,印花稅的稅率根據不同的交易類型有所不同,具體稅率需參照相關稅法規定。總之,發票作為交易的重要證據,其金額是計算印花稅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