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需要交印花稅么
⑴ 服務費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在簽訂技術服務合同時,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印花稅。這是由於技術服務合同屬於特定范疇,根據相關法規,合同當事人需要按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印花稅。然而,對於其他類型的合同,如咨詢服務、培訓服務、審計服務、管理服務、法律服務等,卻不需要繳納印花稅。這是因為這些合同的性質決定了其免於繳納印花稅的特權。
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雙方需要明確合同類型,並了解相關的印花稅規定,以確保合法合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規定:「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會計分錄?
1、如果企業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如果企業印花稅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⑵ 服務類合同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服務合同是以服務為標的的合同。合同法規定的服務合同種類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以及技術合同。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征的稅種。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⑶ 開服務業發票要交印花稅嗎
開服務業發票是否需要交印花稅?答案是否定的。印花稅繳納採取正列舉方式,服務業合同並未被列入需繳納印花稅的項目清單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納稅義務人需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第二條列出了應納稅憑證的幾大類,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以及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服務業合同並未被包含在內,因此,開服務業發票無需交納印花稅。
⑷ 服務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服務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關鍵在於合同的性質。技術服務合同通常需要繳納印花稅,而咨詢服務、培訓服務、審計服務、管理服務、法律服務等合同則通常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服務合同中若包含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需按照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則分別屬於需貼花的稅目。
技術咨詢合同涉及對特定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如涉及軟科學研究、促進科技進步與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項目,應按照「技術合同」稅目計稅貼花。技術服務合同則包含技術指導、專業訓練及技術聯系、介紹、組織開發等內容。
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則不屬於技術咨詢范疇,其所立合同不需貼印花。
因此,服務合同是否需繳納印花稅需根據具體服務性質判斷,建議查閱相關稅法規定或咨詢專業稅務顧問。
⑸ 現代服務業印花稅
法律分析:一、服務業要交印花稅.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三、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1、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2、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⑹ 服務業要交印花稅嗎
服務業要交印花稅。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服務業是否徵收印花稅,與營改增沒有關系。屬於《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舉的,要徵收印花稅,否則就不征稅印花稅,不會因為營改增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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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⑺ 服務類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需要繳納 印花稅 的合同有: 1、 購銷合同 ; 2、 加工承攬合同 ;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 工程承包合同 ; 5、 財產租賃合同 ; 6、 貨物運輸合同 ; 7、倉儲 保管合同 ; 8、 借款合同 ; 9、財產 保險合同 ; 10、 技術合同 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四條 印花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