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印花稅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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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營業賬簿按年計征15日截止申報!
政策梳理
1.申報期限
(1)應稅營業賬簿按年申報繳納。
(2)納稅人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營業賬簿印花稅。
2.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1)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2)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後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3)營業賬簿印花稅的適用稅率為萬分之二點五。
3.其他注意事項
(1)已認定營業賬簿印花稅的納稅人,如按規定當期未產生應納稅額,也應按年進行「零申報」(計稅金額為0元)。否則會產生逾期未申報記錄,影響企業納稅信用等級以及購買發票。
(2)自202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施行後,其他營業賬簿已不在印花稅列舉稅目內,除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外的其他賬簿不再徵收印花稅。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2.《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於明確印花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5號)
02具體申報操作步驟,以上海稅務為例
第一步:進行稅種認定
營業賬簿印花稅申報應以在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按年計征的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種認定為前提,納稅人可以登錄電子稅務局,通過「我要查詢」——「納稅人一戶式查詢」——「基礎信息」——「稅費種認定」,查詢具體的稅(費)種認定信息。
如納稅人存在應稅營業賬簿,且未認定相應稅(費)種,請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費)種認定。
第二步
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
第三步
選擇「印花稅申報(按年)」對應的「稅源採集」。
注意
若企業已核定按年計征營業賬簿,「當期應申報稅種」中會自動帶出印花稅稅種申報。
第四步
稅款所屬期默認為2023-01-01至2023-12-31,點擊「新增採集信息」。
第五步
情形一
已按年核定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種的納稅人,如當年度無需繳納稅款的,直接點擊「一鍵零申報」。根據系統提示,跳轉至申報界面,點擊「申報」完成零申報。
情形二
存在營業賬簿印花稅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在印花稅稅源信息採集界面,系統自動帶出一條稅源信息,雙擊該行次即可彈出「稅源明細錄入頁面」。
未自動帶出稅源信息的,則點擊「增加」按鈕。
在稅源明細錄入頁面,填寫相關數據信息後,點擊「確認」。
印花稅稅源信息採集界面點擊「保存」—「確定」。
第六步
點擊【返回】,回到【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界面,勾選需申報的稅種,點擊【下一步】,確認信息無誤後,點擊【申報】即申報完成。
03印花稅按次申報將產生滯納金
印花稅法第十六條規定:
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可見,印花稅在立法之後,對納稅期限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之前的暫行條例中並沒有對印花稅的納稅期限進行明確,所以,就不存在逾期一說),因此,就會存在逾期產生滯納金的問題。
04 不同種類的借款合同應如何貼花?
根據不同種類的借款合同,具體情況如下:
Q1:對小微企業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借款合同印花稅有什麼政策優惠嗎?
優惠一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規定,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享受條件
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優惠二
「六稅兩費」減免。《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Q2:與銀行簽訂的電子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借款合同也需要依法繳納印花稅。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98〕30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
Q3:營業賬簿需要每年都按賬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印花稅法》規定,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後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 (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舉例說明,2023年成立的企業,實繳注冊資金100萬,印花稅申報完成,那麼2024年,假設企業增資了,增加了50萬實收資本,那麼在2024年需要將增加的部分50萬計算繳納印花稅。
溫馨提示: 營業賬簿印花稅按年計征的若當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未增加也需要按零申報印花稅哦!
Q4: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出資額屬於合夥份額,不設置「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會計科目。請問,該部分出資額是否需要繳納資金賬簿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法》規定,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合夥企業出資額不計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不徵收資金賬簿印花稅。
Q5:如果企業之間沒有簽訂買賣合同,只有要貨單的情況下需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企業之間書立的確定買賣關系、明確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且未另外書立買賣合同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所以說沒有簽訂合同,不代表不繳納印花稅。
Q6:未履行的應稅合同能否退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七)項規定,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所以說,企業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需要非常的謹慎,不僅要確保合同條款清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同時,也應該充分了解合同條款的法律含義,以及可能產生的風險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