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怎麼申報印花稅
㈠ 最新的印花稅怎麼申報
最新的印花稅申報流程如下:
1、登錄稅務局網站:進入當地稅務局的官網,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
2、填寫納稅申報表:進入印花稅申報頁面,填寫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識別號、納稅期限、納稅申報表等。
3、繳納稅款:填寫完申報表後,需要繳納相應的印花稅款。可以通過網銀、支付寶、微信等方式進行繳納。
4、提交申報表:繳納印花稅款後,需要在網上辦稅服務廳提交印花稅申報表。提交後,可以在網上辦稅服務廳查看申報結果和繳費情況。
印花稅申報需要的資料如下:
1、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需要提供自己的納稅人識別號,以便稅務部門進行核對。
2、交易合同或票據:根據不同情況,需要提供涉及到的交易合同或票據培顫,如銷售合同、購買合同、借款合同、支票、匯票等。
3、交易金額:需要提供交易金額,以便計算印花稅稅額。
4、納稅申報表:納稅人需要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包扮含括納稅人基本信息、交易信息、應繳納印花稅稅額等內容。
5、繳納稅款證明:納稅人需要提供印花稅的繳納證明,如銀行轉賬憑證、支付寶、微信等繳納記錄。
綜上所述,印花稅的申報和繳納時間一般為交易發生之日起30天內。如果逾期未申報或者繳納,將會產生滯納金等額外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配缺敗》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㈡ 印花稅怎麼申報
1、首先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電子稅務局之後,點擊申報繳納。2、進入繳納申報界面後,選擇印花稅項目。3、納稅人輸入對應項目的合同金額,選擇好稅率。4、如果有減免的,或者預交的金額,填入對應的欄次。5、在表尾的是否自行申報處選擇是或者否,選擇是,代表的是企業內部的人員進行申報。選擇是否自行申報之後,再填寫辦理人員的身份證號。6、核對無誤之後,點擊申報。7、如果有稅款需要交納,則繼續扣繳稅款。否則申報結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埋枯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派螞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㈢ 印花稅怎麼申報
印花稅的網上申報過程:
1、企業先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納稅申報,在本期應申報裡面找到印花稅,如果本期應申報裡面沒有的,則找到其他申報,印花稅申報。
2、根據企業簽訂合同的性質或者印花稅的稅目明細找到對應的稅目,填寫金額,比例等。
3、提交申報數據,確認扣款後即可。
印花稅的網上申報過程:
1、企業先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納稅申報,在本期應申報裡面找到印花稅,如果本期應申報裡面沒有的,則找到其他申報,印花稅申報。
2、根據企業簽訂合同的性質或者印花稅的稅目明細找到對應的稅目,填寫金額,比例等。
3、提交申報數據,確認扣款後即可。
印花稅的網上申報過程:
1、企業先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納稅申報,在本期應申報裡面找到印花稅,如果本期應申報裡面沒有的,則找到其他申報,印花稅申報。
2、根據企業簽訂合同的性質或者印花稅的稅目明細找到對應的稅目,填寫金額,比例等。
3、提交申報數據,確認扣款後即可。
㈣ 電子稅務局申報印花稅流程
關於電子稅務局申報印花稅的流程,應以各地區電子稅務局的系統操作流程為准,以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為例,具體的申報流程如下:
1、通過電腦瀏覽器登錄進入「國衡塵家稅務總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網(網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2、點擊左上角的【登錄】選項,然後輸入登錄賬號信息和個人凱蠢用戶密碼,並登錄進入企業的系統中。
3、在企業的系統界面中點擊【我要辦稅】欄目的【稅費申報及繳納】選項。
4、在跳轉的界面中點擊「印花稅」欄目的【填寫申報表】的選項,然後按照指引填寫印花稅申報表並提交即可,最後按時繳納印花稅的稅費。
本答案操作環境:
品牌型號:聯咐孫禪想X220
系統版本:Windows7
瀏覽器:谷歌Chrome
該方法適用其它機型和系統瀏覽器
㈤ 印花稅怎麼申報
企業申報印花稅具體的流程為:
1、首先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電子稅務局之後,點擊申報繳納。
2、進入繳納申報界面後,選擇印花稅項目。
3、納稅人輸入對應項目的合同金額,選擇好稅率。
4、如果有減免的,或者預交的金額,填入對應的欄次。
5、在表尾的是否自行申報處選擇是或者否,選擇是,代表的是企業內部的人員進行申報。選擇是否自行申報之後,再填寫辦理人員的身份證號。
6、核對無誤之後,點擊申報。
7、如果有稅款需要交納,則繼續扣繳稅款。否則申報結束。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