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的印花稅如何計算
Ⅰ A企業向B企業投入設備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簽訂入股合同。A、B企業應當如何繳納印花稅
與你投的什麼東西無關。
只是要投資行為,就要按產權轉達移書據,計算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Ⅱ 我是一家投資公司,與客戶簽訂投資合同。我們要交印花稅嗎。要交。如何交。稅率是多少了
稅率是:0.05%
印花稅=賬簿上記載的金額*0.05%
至於交稅的方法,有三種
1.自己到稅局買幾張印內花稅票,然後貼容在賬簿上,用筆劃銷一下
2.印花稅超過500元的,申請匯貼吧。因為印花稅票像鈔票一樣,有一定的面額,如果印花稅的稅額很大,那要在賬簿上貼很多張票,不美觀又麻煩。所以到稅局申請匯貼,稅局給你打個章就行了。
3.匯繳。申請按一定的期限,按期匯總繳納。
Ⅲ 公司實繳出資長期股權投資,怎樣計算繳納印花稅
答:《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薄;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第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被投資企業實收資本貼花的依據是「營業賬薄」屬於應稅憑證。
Ⅳ 長期股權投資印花稅
法律分析:投資方無需繳納印花稅。接受投資的單位的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以後年度,應以年初「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的金額與已貼花的兩項資金總額作比較,合計金額增加的,就增加部分按適用稅率萬分之五計算貼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Ⅳ 長期股權投資印花稅
法律主觀:
投資方無需繳納 印花稅 。 接受投資的單位的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以後年度,應以年初「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的金額與已貼花的兩項資金總額作比較,合計金額增加的,就增加部分按適用稅率萬分之五計算貼花。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 所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上述憑證無論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條例第一條 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 外資企業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凡是繳納工商統一稅的中外合資企業、合格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從所繳納的工商統一稅中如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