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和所得稅流量分配
A. 支付」印花稅「在現金流量表項目中應該記哪一項
支付印花稅在現金流量表項目中應該記入應支付的各項稅費中。
應支付的各項稅費內容:本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所得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補償費、四稅等各項稅費。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屬於的前期、本期、後期,不含計入資產的耕地佔用稅,應支付的各項稅費,依據:應交稅金、管理費用、現金、銀行存款。應支付的各項稅費,公式:所得稅+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已交增值稅等。
(1)印花稅和所得稅流量分配擴展閱讀:
現金流量表編制項目原則:
為了提供企業現金流入和流出總額的信息,現金流量表一般應按照現金流量總額反映。一定時期的現金流量通常可按現金流量總額或現金流量凈額反映。
現金流量總額是指分別反映現金流入和流出總額,而不以現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後的凈額反映。
現金流量凈額是指以現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後的凈額反映。但現金流量以總額反映比以凈額反映所提供的信息更為相關有用。
因此,通常情況下,現金流量應以其總額反映。但是,下述情況可對現金流量以凈額反映:一是某些金額不大的項目。
例如,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發生的現金收入和相關的現金支出可以相抵後以凈額列示。二是不反映企業自身的交易或事項的現金流量項目。
例如,證券公司代收客戶的款項用於交割買賣證券的款項,期貨交易所接受客戶交割實物的款項等;又如,銀行吸收開戶單位活期存款的承兌和償付。這些項目不屬於企業自身業務的現金流量項目,可以以凈額反映。
B. 印花稅計入哪個科目
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有關稅費。印花稅先前是一直計入管理費用--費用性稅金科目的。在實施了企業會計准則後,現在是計入到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地方教育稅、地方教育稅附加和城建稅也是計入到該科目中的。
印花稅計算方法: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綜上所述,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立合同人。
國稅年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財務報表。納稅人增值稅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企業所得稅年度報表;
2、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3、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綜上所述,企業應該積極及時地將納稅總額填寫正確,從而避免上述不利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C. 所得稅費用在現金流量表附表中填入哪欄
所得稅費用與現金流量表沒有關系,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的增減變化才與現金流量有關
D. 印花稅在現金流量表中怎樣指定
在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印花稅"應當被指定在"應支付的各項稅費"這一項目下。這一步驟確保了財務報表的准確性,符合會計原則和法規要求。
具體而言,"應支付的各項稅費"這一項目包含了企業本期實際繳納的多種稅費。這些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所得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此項目不僅覆蓋了本期產生的稅費,也包括了前期和後期的稅費,但不包括計入資產的耕地佔用稅。
為了更准確地反映這些稅費的支付情況,可以使用一個公式來概括"應支付的各項稅費"的總和:所得稅 +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 已交增值稅等。這一步驟有助於全面展示企業財務狀況,提高報表的透明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