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貸款合同交印花稅
1. 貸款合同印花稅的稅率
貸款合同的印花稅是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但只有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才需要按照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轉讓
債權轉讓標的合法才可以,債權的轉讓,通常要涉及到二種法律關系:一是原民事法律關系,二是轉讓民事法律關系。其中的轉讓合同盡管是轉讓人(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的關系,往往又涉及到債務人的利益。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交易,各國法律均允許債權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轉讓債權。
債權轉讓與合同轉讓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轉讓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成立,不論其是否開始履行,只要有效成立,即可轉讓;而債權轉讓的前提卻是債權事實存在。合同的一方要取得合同債權,不但需要合同有效成立,而且需要其已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合同義務,而對方則還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義務,因而成為債務人。就範圍而言,合同轉讓的范圍比債權轉讓的范圍大的多。合同轉讓包括合同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全部轉讓;而債權轉讓則僅包括因債權人履行合同,而債務人還未履行合同而產生的債權的轉讓。它不涉及合同的義務和其它權利。也就是說,債權轉讓的受讓人,不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只受讓行使債權的權利。因此,債權轉讓成立的條件與合同轉讓是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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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2. 房貸每月都要交貸款印花稅嗎
房貸的印花稅是按照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0.05‰貼花,印花稅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貼花,每個月還貸款的時候不需要再交印花稅。印花稅計稅依據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規定有以下幾種: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以憑證所載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2、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稅總額作為計稅依據;
3、不記載金額的權利許可證照:營業執照、專利證、房屋產權證等,以及企業的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等輔助性賬簿,按憑證或賬簿的件數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