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補助印花稅
1. 財政撥款形成的資本公積要繳納印花稅嗎
是的。
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稅率是萬分之五。
2. 為什麼要徵收印花稅
為什麼要徵收印花稅
徵收印花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增加財政收入
印花稅作為一種稅收手段,可以有效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通過對各類經濟憑證和交易行為徵收印花稅,國家能夠獲取一定的稅收收入,用於國家建設和發展。
二、調節經濟活動
印花稅作為經濟杠桿,可以對經濟活動產生調節作用。通過對不同類型的交易憑證進行差別化的稅率設計,可以鼓勵某些經濟行為,抑制另一些經濟行為,從而引導市場朝著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三、憑證管理
徵收印花稅有助於對經濟活動中的憑證進行管理。印花稅作為一種憑證稅,要求經濟活動的當事人在購買相關憑證時必須繳納相應的稅款。這有助於政府對經濟活動進行監控和記錄,從而維護經濟秩序和保障經濟安全。
詳細解釋:
首先,徵收印花稅是一種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交易活動的增多,印花稅作為一種簡便易行的稅收方式,能夠有效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支持國家的建設和發展。
其次,印花稅能夠起到調節經濟活動的作用。通過調整不同交易憑證的稅率,可以影響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引導市場朝著更加合理和健康的方向發展。例如,對於某些過熱行業或領域,可以通過提高印花稅稅率來抑制過度投機和炒作。
最後,徵收印花稅有助於憑證的管理和經濟秩序的維護。通過對經濟活動中使用的憑證進行征稅,政府可以更好地掌握經濟活動的情況,加強宏觀調控和監管。同時,印花稅的存在也能夠提高市場主體的法律意識,促進市場的規范化發展。
綜上所述,徵收印花稅既能夠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又能調節經濟活動、管理憑證和維護經濟秩序。因此,對於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和穩定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3. 財政補助收入需要交印花稅嗎
不需要。
依據:財政補助收入不在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內
一、從印花稅的征稅范圍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一、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二、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三、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四、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二、從財政補助收入的定義上看:
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和通過主管部門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包括正常經費和專項資金。在我國傳統的預算體制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下,該資金也稱為經費,收到的該筆資金稱為撥入經費。
由上可見,財政補助收入不屬於印花稅征稅客體的任何一種情況,因此財政補助收入不需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