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調整
❶ 股票印花稅可以調低嗎
股票印花稅是不可以私自調低的,因為這是國家徵收的,稅率是統一的,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都是沒有權利調整印花稅的,除非國家調整了。我國股票印花稅是千分之一稅率且只對賣方徵收。
從目前來看,印花稅調低基本上不可能,因為我國交易印花稅稅率並不高,只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證券交易的受讓方徵收。因此只要不頻繁交易,印花稅稅負並不重。而且目前中國沒有資本利得稅,證券交易印花稅降低並不是多好的選擇。
什麼時候會調整印花稅?
當股市處於泡沫時期,為增加炒作者交易成本,打擊投機行為,國家會上調股票印花稅稅率;若是股市低迷時期,為提振市場、降低交易成本,會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率。
買股票的時候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但是賣股票的時候需要繳納印花稅,是單向收取,除此之外證券公司還會收取一筆傭金,是買賣的時候都要收取,這個是可以跟證券公司協商的。
❷ A股股票印花稅的調整歷史
中國股票歷史中,股票印花稅經過了多次的調整。那麼,
A股股票印花稅的調整歷史是怎樣的呢?理財君告訴您。
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股票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
當前中國股票市場中的印花稅徵收額度為成交金額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中國最早於1990年7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其稅率規定為對買賣雙方各征千分之六,不久又因市場的變化調整為千分之三。上海證券交易所也於1991年開征了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定為千分之三。此後經歷過的有針對性的調整有:
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
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
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2007年經**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❸ 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目前,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為1%,最近一次調整是自2008年4月24日起,財政部經批准調整了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1%。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最早是1990年是雙邊收取的為6%,後來在1991年,調整為3%,1997年又調整為5%,1998年調整為4%。
1999年又調整為3%,2001年調整為2%,2005年調整為1%,2007年又調整為3%,最後一次就是最近的2008年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是由普通印花稅演變發展而來,基金以及債券是不徵收印花稅的,故該印花稅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而收取的,又稱為股票交易印花稅。
證券交易印花稅計算:
而自2008年9月19日起,證券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徵收,是在股票賣出時收取,即是成交額的1%。
證券交易印花稅特點:
股票交易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
股票交易印花稅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1993年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22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的0.51%,2000年此項收入達478億元,占財政收入比重更達到3.57%。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❹ 印花稅稅率調整歷史有幾次,分別是哪年哪月
一、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歷史:
(一)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二)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3‰繳納印花稅。
(三)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國務院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四)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
(五)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
(六)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七)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八)2007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九)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十)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4)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調整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❺ 股票印花稅是多少呢
當前股票印花稅稅率已調整至0.1%。具體來說,當你購買1000元股票時,僅需支付1元作為稅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股票交易中僅在賣出股票時收取印花稅,買入股票則無需支付任何稅費。
調整後,投資者購買股票的成本顯著降低,買賣股票的稅費僅涉及賣出階段。這意味著在股票買賣過程中,購買股票的成本更為透明,避免了過去在買賣雙方都需支付稅費的復雜情況。這一變化對於推動股票市場的活躍度、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具有積極影響。
股票印花稅的調整反映了政府對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視以及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通過降低稅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流動性,為投資者創造更為公平、透明的交易環境。這對於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支持實體經濟的穩定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在股票市場中,合理、公平的稅費政策對於吸引長期投資者、穩定市場情緒、促進資本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政府的這一調整舉措,無疑為投資者帶來了實實在在的便利,也體現了對資本市場的長遠規劃和持續優化。
❻ 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
中國於1990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引入股票交易印花稅,買賣雙方各自繳納千分之六的稅率。不久後,這一稅率調整為千分之三,上海證券交易所也隨後跟進。印花稅的稅率根據市場動態經歷了多次調整。
1991年10月,深圳因股市低迷,將稅率降至3‰,使其成為調控市場的關鍵工具。1997年,為抑制投機和調節供求,印花稅稅率首次上調至5‰。1998年,為活躍市場,稅率降至4‰。1999年,B股市場低迷,B股印花稅稅率降至3‰。
2001年,財政部調整了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印花稅率,雙方按2‰繳納。2005年,最後一次下調印花稅至1‰。2007年5月30日,國務院批准將稅率再次上調至千分之三。然而,2008年4月24日,稅率又調至1‰。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9月19日起,印花稅政策發生重大改變,從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出讓方以1‰的稅率繳納,受讓方不再需要支付。這一舉措反映了政府對市場調控策略的適時調整。
(6)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調整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中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