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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專業合作社印花稅

發布時間: 2025-01-22 06:16:51

『壹』 農村合作社也要交印花稅

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印花稅沒有減免稅優惠政策,應按實收資本(注冊資金)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稅法的規定,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副本或抄本。由於這種副本或抄本屬於備查性質,不是正式文本,對外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對其不應再徵收印花稅。但副本或者抄本作為正本使用的, 應另行貼花。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其中,社會福利單位是指扶養孤老傷殘的社會福利單位。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業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1)農業專業合作社印花稅擴展閱讀: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貳』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免稅的嗎

法律分析:部分項目免稅 部分不免

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叄』 農業合作社徵收印花稅和房屋土地使用稅嗎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中"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的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把握的關鍵就在於土地必須是"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而非他用,不符合這個用途規定的則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房產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具體征稅范圍解釋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9]44號)鑒於經濟發展及城鎮建設已發生很大變化,規定對農
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徵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這里同樣強調的是
"對農林牧漁業用地".
3、印花稅。財稅[2008]81號文件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
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這里需要區分的是社內、社外及農業產
品、非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非農業生產資料等,符合條件的免稅,不符合條件
的征稅。
4、耕地佔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建
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佔用前款"佔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
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塗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規定的農用地
的,不徵收耕地佔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進一步明
確了條例第十四條所稱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是指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而
建設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具體包括:儲存農用機具和種子、苗木、木材等農業產品的
倉儲設施;培育、生產種子、種苗的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木材集材道、運材道;農
業科研、試驗、示範基地;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
材檢疫的設施;專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灌溉排水、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
設施;農業生產者從事農業生產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設施;其他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
生產設施。因此,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佔用農用地從事上述生產設施建設的,不征耕地
佔用稅,否則則應照章徵收

『肆』 農民專業合作社簽訂的購銷合同能不能免徵印花稅

對於農民專業合作社而言,與本社成員簽訂農業產品購銷合同時,是否可以享受免徵印花稅的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三條規定,根據條例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簽訂的購銷合同可以免徵印花稅。
購銷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
購銷合同印花稅有2種徵收方式:
1、按合同賬載金額貼花:按購進銷售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2、按銷售(營業)收入核定徵收:銷售合同:含稅銷售額*核定比例*0.03%;購進合同:含稅銷售額*核定比例*0.03%。
具體合同比例各地區省市不一致,請參照當地文件規定。

『伍』 農民專業合作社免稅政策

法律分析: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陸』 農業專業合作社都有哪些稅收

在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及的主要稅種包括增值稅、城建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及企業所得稅等。這些稅收政策旨在支持農業經濟的發展,減輕農民負擔。

對於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國家規定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因此免徵增值稅。這一政策鼓勵合作社內部成員之間的產品流通,促進農產品的生產與銷售。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以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這意味著,購買這些免稅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利用這些進項稅額來減少其應納稅額,進一步減輕了其稅負。

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等農業生產資料,同樣享受免徵增值稅的優惠。這有助於降低農民購買農業生產資料的成本,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此外,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也免徵印花稅。這一稅收優惠有助於降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營成本,鼓勵其與成員之間的合同簽訂和業務往來。

這些稅收政策的實施,不僅有利於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也有助於推動農業經濟的整體發展,為農村經濟注入新的活力。

『柒』 農村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主觀:

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在印花稅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在增值稅方面唯鉛仿,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法律客觀:

《農業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7868號建議的答復》第二條
在增值稅方面,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指纖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包括農林產品種植業、養殖業、遠洋捕撈、農產品初加工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免稅;對企業從事花卉、茶等飲料、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等項目的所得,減半征稅。在印花稅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激敗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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