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預繳稅金印花稅會計科目
『壹』 建築業異地預繳印花稅會計分錄是什麼
建築業除了在當地提供建築服務,還會在異地提供建築服務務,這時候需要預繳稅款,比如預繳印花稅,那麼相關會計分錄怎麼寫?
建築業異地預繳印花稅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什麼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雖然稅額不高,但是徵收范圍廣,大部分的行業都是需要繳納相關印花稅的。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根據納稅對象的不同,分別分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碰舉據人,領受人。試行」營改增」後,原本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印花稅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稅金及附加是什麼?
稅金及附加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衡態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笑攔碧、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
1、計算應交稅費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2、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貳』 印花稅計入哪個科目
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有關稅費。印花稅先前是一直計入管理費用--費用性稅金科目的。在實施了企業會計准則後,現在是計入到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地方教育稅、地方教育稅附加和城建稅也是計入到該科目中的。
印花稅計算方法: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綜上所述,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立合同人。
國稅年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財務報表。納稅人增值稅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企業所得稅年度報表;
2、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3、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綜上所述,企業應該積極及時地將納稅總額填寫正確,從而避免上述不利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叄』 建築業異地預交印花稅的財務處理
建築業異地預繳稅款如何申報
1、先填寫預繳情況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填寫《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需要將建築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不動產已預繳的稅款分別填寫在第3行"建築服務預征繳納稅款"、第4行"銷售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第5行"出租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中;
2、在異地預繳稅款屬於"本期已繳稅額",申報時可以抵應納稅額
預繳時:目前,大多數電子稅務局都能處理.其他省市企業到達營業地後,如需辦理報檢登記和預付款申報,需以自然人身份登錄電子稅務.通過電子稅務局,他們可以關聯和綁定其他省份的跨區域事件報告.返回與外省管理證書相關的跨省、跨地區事項報告,點擊預付款申報.或者使用電子稅務局的預付款功能.
回來申報,在附表四中填寫預繳的數字,需要抵減的話,主表是分期預繳和附表四,本期抵減.
一般納稅人外地預繳要繳納多少稅?
1、一般納稅人跨市(地級)提供建築服務,採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當按照取得的價款和非價款費用總額減去分包價款後的余額,按2%的稅率預繳稅款後,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一般納稅人跨市(地級)提供建築服務,採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扣除分包價款後的價款總額和非價款費用余額為銷售額,按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提供建設服務的地點預繳稅款,並向該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小規模納稅人跨市(地級)提供建築服務,採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扣除分包價款後的總價和非價格費用余額作為銷售額,按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提供建設服務的地點預繳稅款,並向該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建築企業異地預交稅款的賬務處理
建築企業異地提供服務,預交增值稅時,可通過「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建築企業異地預交稅款如何做賬?
1、企業異地預交增值稅稅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結轉沖減未交增值稅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建築業異地預交增值稅時如何繳納城建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4號)規定:
「一、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二、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