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印花稅和工會基金會計記錄
『壹』 交納和計提印花稅和水利基金的會計分錄
印花不用計提在繳納後直接做分錄: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貳』 繳納稅金的會計分錄
(1)增值稅計提: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上繳時: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2)個人所得稅計提:
借:管理費用——工資,
製造費用一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時:
借: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現金)。
上繳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3)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營業稅、消費稅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附加,
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應交稅金——城建稅,
應交稅金——營業稅,
應交稅金——消費稅。
上繳時:
借:其他應交款——教育附加,
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應交稅金——城建稅,
應交稅金——營業稅,
應交稅金——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4)印花稅、水利基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計提: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管理費用——水利基金,
管理費用——房產稅,
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
管理費用——車船使用稅,
貸:其他應交款——印花稅,
其他應交款——水利基金,
應交稅金——房產稅,
應交稅金——土地使用稅,
應交稅金——車船使用稅。
上繳時:
借:其他應交款——印花稅,
其他應交款——水利基金,
應交稅金——房產稅,
應交稅金——土地使用稅,
應交稅金——車船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5)所得稅計提時: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上繳時:
借: 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什麼是稅金?
稅收是指企業所承擔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可抵扣外的各項稅費及其附加費用。稅種通常包括納稅人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附加稅等,以及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房產稅、印花稅等。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宏觀調控需要,確定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對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稅率范圍內,可減免教育費附加費和地方教育費附加費。
『叄』 合同印花稅會計分錄
合同印花稅會計分錄主要涉及到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應繳納的印花稅,以及相關的會計處理。
一、合同印花稅的核算與繳納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企業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按照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的核算和繳納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需要遵循相關會計准則和稅法規定。
二、合同印花稅的會計分錄處理
1.印花稅計提
當企業簽訂合同時,需要根據合同金額和印花稅稅率計算出應繳納的印花稅金額。這一步驟在會計上稱為印花稅計提。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印花稅
這一分錄表示企業根據合同金額計提了應繳納的印花稅,將其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同時形成應交稅金的負債。
1.印花稅繳納
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計提的印花稅繳納給稅務部門。繳納印花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這一分錄表示企業實際繳納了印花稅,將應交稅金的負債減少,同時將銀行存款減少相應的金額。
三、注意事項
1.印花稅的計算和繳納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進行,避免產生稅務風險。
2.企業應建立健全的印花稅管理制度,確保印花稅的計提和繳納工作的准確性和及時性。
3.在進行會計分錄處理時,應確保分錄的准確性和合規性,避免產生會計錯誤或違規行為。
綜上所述:
合同印花稅會計分錄涉及到印花稅的計提和繳納兩個環節。在計提印花稅時,企業應將其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並形成應交稅金的負債;在繳納印花稅時,企業應減少應交稅金的負債,並減少銀行存款相應的金額。企業需要遵循相關會計准則和稅法規定,確保印花稅會計分錄的准確性和合規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規定:
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十條規定:
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
『肆』 在新會計准則下計提印花稅時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一、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借:管理費用-地方教育費附加
管理費用-水利基金
貸: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水利基金
印花稅不計提,交納時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二、本月計提增值稅、城建稅、河道管理費、教育費附加時:(新會計准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河道管理費
-教育費附加
本月附上月應交的稅款時(根據網上列印的稅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城建稅
-河道管理費
-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伍』 在新會計准則下計提印花稅時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計提時印花稅時,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印花稅
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