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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銷售交不交印花稅

發布時間: 2025-02-19 17:16:35

『壹』 種子銷售稅率是多少

種子銷售的增值稅稅率為0,即種子銷售是免徵增值稅的。

根據《關於制種行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一、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僱傭農戶或僱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二、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託農戶繁育並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1)種子銷售交不交印花稅擴展閱讀:

《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第三條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第四條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貳』 銷售自產的農產品要交稅嗎

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進行了明確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拓展資料】: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並規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執行。新田園專業合作社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可以享受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叄』 農民專業合作社免稅政策

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4.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一、國家補貼如何申請?
省級每年根據當年扶持政策和預算資金安排情況,向設區市、直管縣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主管部門(財政、農業或農工部)下達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條件、扶持內容、每縣申報個數等內容。
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申報通知下達後可向縣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主管部門對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查,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縣級上報合作社名單。
二、合作社申報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設立條件,依法登記注冊2年以上;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財會〔2007〕15號)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具有比較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服務能力,能有效地為成員提供農業專業合作服務,成員原則上不應少於100戶。
三、怎麼成功申請項目?
1、及時獲取項目申報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關網站上多瀏覽,及時獲取項目申報通知是項目申報成功的關鍵部分之一。
2、篩選適宜項目。項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適你,要篩選適宜的項目申報。
3、項目申請報告。編寫項目申請報告要結合自己切實可行,是項目申報成功的重中之重。
4、按時呈報相關部門。農業部門很多、項目部門也很多,要按照項目通知要求,准時呈報給對口的部門。
5、做好政府關系。現在項目資金都是待主管部門進行審核、驗收並批准後,才能獲得相應的扶持、獎勵資金,及時溝通規范運作不可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肆』 請問我公司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是農業技術推廣和種植銷售應該怎麼繳稅呢剛成立的新公司!

農業企業的繳稅費情況 一、農業企業應按規定設立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稅收征管法》第十九條) 如實辦理納稅申報,(按月網上)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和其他資料。(《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條) 二、印花稅的相關政策規定: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2、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3、對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暫不貼花。其他如:資金賬簿、營業賬簿、購銷合同等印花稅應申報繳納。 三、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財稅〔2008〕81號) 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4、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社員生產和初加工農產品,視同農戶自產自銷,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2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用房,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所屬,用於進行農產品加工的生產經營用房,按規定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報經地稅部門批准,給予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照顧;4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收入,免徵水利建設專項資金;5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暫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四、支持農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浙地稅發〔2009〕22號) 1.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除外)的所得,免徵或減征企業所得稅。 2.按《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對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項目免徵營業稅。 3.農業龍頭企業、省級農業科技企業、農產品流通企業,如按規定納稅仍有困難的,報經地稅部門批准,可相應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或水利建設專項資金。農村、農場和農民個人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將土地承包(出租)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產站、水產站、種子站、農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培訓等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5、對省級骨幹農業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可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6、省級骨幹農業龍頭企業和經縣級以上各級政府確認的重點農業龍頭企業,以及以社員自產自銷為主要經營方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報經主管地稅機關批准,可減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7、對為農村提供垃圾處理、污水處理、保潔服務取得的勞務收入,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8、對農村、農場和農民個人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或將土地承包(出租)給個人或公司用於農業生產,收取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農業生產包括農、林、牧、漁。 9、對農民個人因交通、城市建設等被徵用農業用地而取得經濟補償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0、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的自產自銷農產品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將土地承包(出租)給個人或公司用於農業生產,收取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農業生產包括農、林、牧、漁。 9、對農民個人因交通、城市建設等被徵用農業用地而取得經濟補償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0、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的自產自銷農產品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五、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備案 納稅人應在認真學習和掌握稅收優惠政策的前提下,結合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嚴格劃分和核算征稅業務和享受稅收優惠業務,正確計算稅收優惠金額。納稅人享受企業所得稅備案類優惠項目的,應按照《企業所得稅備案項目報送資料管理規范》規定的時限及時向主管地稅機關提請備案。如涉稅優惠項目發生變化,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地稅機關報告,並根據主管地稅機關重新出具的《備案類減免稅(費)告知書》執行。《備案類減免稅(費)告知書》未送達前,納稅人應按規定申報繳納稅款。對經審查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備案項目,主管地稅機關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追回企業已享受的減免稅款,並按《征管法》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納稅人未按規定備案的一律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減免對象: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除外)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葯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採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二)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減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850號);《關於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 。 備案期限:次年3月底前,實行一年一備。 報送資料:(1)上年度減免稅政策的執行情況;(2)《備案類減免稅登記表》;(3)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減免稅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4)主管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麻煩採納,謝謝!

『伍』 農民專業合作社印花稅

法律主觀:

農民專業合作社免稅政策是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陸』 公司銷售種苗給政府是否可以免購銷合同印花稅

自2008年11月1日起暫免徵收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非普通住宅。具體包括:儲存農用機具和種子、苗木、木材等農業產品的倉儲設施。所以銷售苗木可免交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7修訂)》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可開具免稅額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每月超過10萬元,每季度超過30萬元,需按比例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每月經營額度不超過10萬元,每季度累計不超過30萬元的企業,享受國家減稅降費優惠,免繳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柒』 農業種植免徵什麼稅

農業種植免徵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部分印花稅。

詳細解釋如下:

一、增值稅

對於農業種植,國家通常會對相關農產品免徵增值稅。這是為了鼓勵農業發展,減輕農民負擔。增值稅的免徵范圍通常包括種子、化肥、農葯等農業生產資料,以及最終農產品銷售環節。這樣一來,農民可以在整個種植、生產和銷售過程中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

二、企業所得稅

對於農業種植的企業和個人,國家也給予了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這主要是對農業企業和農戶在種植過程中所得收入的一種稅收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幅度和條件會根據不同的政策規定有所不同,但總體都是為了鼓勵農業發展和增加農民收入。

三、部分印花稅

在某些情況下,與農業種植直接相關的合同或交易可能會免徵印花稅。比如說,農民在銷售農產品時簽訂的合同,或者是農業企業之間的某些合作協議,可能可以享受印花稅的免徵。

以上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都是國家為了鼓勵農業發展、減輕農民負擔所制定的。通過免徵這些稅種,可以有效地降低農民和農業企業的稅收成本,提高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從而促進農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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