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借貸合同印花稅
❶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印花稅
法律主觀:
應稅人應該是雙方都要交,即合同的甲、乙方都要繳納 印花稅 。 以下 借款合同 不需要交印花稅: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 委託貸款 合同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含凳好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談鉛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粗皮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❷ 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印花稅借款合同,指銀行業金融機構、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不包括同業拆借)的借款合同,稅率為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
一、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1、需要確定的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只有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3、銀行借款合同,依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比如100萬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銀行雙方需要分別繳納印花稅50元。
二、借款合同印花稅相關知識
1、銀行借款合同,依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計算。
2、也就是說,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3、這里強調的是簽訂合同的對象是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
法律依據
《印花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法》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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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如果向金融機構借款2000萬,印花稅交多少
印花稅(借款合同)的稅率為0.005%(即十萬分之五)
印花稅(借款合同)=2000萬元X0.005%=0.1萬元
注意:合同類印花稅是合同雙方均要繳納!
❹ 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是否免徵印花稅
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享受免徵印花稅的優惠政策。這項政策旨在通過減輕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之間的交易成本,促進小微企業發展,支持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
2014年78號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將免徵印花稅。這一政策旨在為小微型企業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幫助它們解決融資難題。
在該政策實施期間,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無需支付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作為印花稅。此政策的實施,不僅降低了小微型企業融資成本,還提高了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積極性。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此政策的企業必須符合小型、微型企業的認定標准。具體而言,企業需要滿足員工人數、資產總額和年營業收入等條件。通過嚴格的認定程序,確保政策能夠真正惠及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
此外,金融機構在執行該政策時,也需要准確識別符合標準的小微企業,並確保相關信息的准確性和完整性。這有助於確保政策的有效實施,避免出現濫用或誤用的情況。
2014年78號文件的出台,標志著我國政府在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通過減免印花稅,進一步降低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有助於促進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這一政策也為金融機構提供了更多的機會,鼓勵它們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
綜上所述,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是一項旨在促進小微企業發展、減輕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之間交易成本的重要政策。通過這一政策的實施,有望為小微企業帶來更多的發展機遇,同時也有利於促進整個經濟體系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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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一般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稅
一般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印花稅是按照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繳納的,企業和非金融機構之間以及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所以,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稅的這個問題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分析。一、一般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稅?
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據此,企業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二、關於借款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後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綜上所述,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都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借款合同生效的時間應該是履行了出借義務之後,而且最新的法律制度也明確規定,如果出借方沒有及時履行借款義務,給借款人造成了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
❼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范圍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范圍廣泛,主要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時,也需貼花。計稅金額即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借款金額乘以0.05‰。這意味著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清晰明確。
某些借款合同則無需繳納印花稅。例如,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文件第五條以及《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因此該類借款合同無需貼花。企業與企業或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也無需繳納印花稅。
此外,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以及委託貸款合同,在特定情況下也不需貼花。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文件第七條的規定,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的借款展期合同暫不貼花。第六條和第十四條則指出,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簽訂的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委託代理合同,不需印花。
一些特定類型的合同也不需貼花。例如,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與金融機構簽訂的限額內的循環借款合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企業辦理的匯票貼現協議,企業向銀行支付貼現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根據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現已不再需要繳納印花稅。信用證押匯合同,企業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但不屬於借款合同,無需貼花。保理合同,國內保理業務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提前獲得資金,也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對於小微企業,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需繳納印花稅。這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等。
❽ 企業貸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主觀:
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 第一,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第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因為合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第三,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因為合悉洞同對象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局陸前 第四,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第五,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第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或額度協議。 第七,限額內的循環借款,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第八,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第九,信用證押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第十,保理合同,保理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有的銀行稱為「商業發票貼現」。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桐清
❾ 貸款合同印花稅是多少
貸款合同印花稅是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這里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合同的對象是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對於其他金融組織,包括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計算,例如100萬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銀行雙方需要分別繳納印花稅50元。但是,有十種借款合同可以不交印花稅,包括小微企業優惠借款、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委託貸款合同、授信合同或額度協議、限額內的循環借款、貼現協議、信用證押匯、保理合同等。
在處理借款合同印花稅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如果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如果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如果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貼花。
- 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 對於抵押貸款合同,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亦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