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印花稅
㈠ 購銷合同印花稅 是購貨合同和銷貨合同都要交稅嗎
對,購銷合同包括銷售合同和采購合同。
銷售合同按照銷售收入額×一定比例內確定合同金額,依照容萬分之三的稅率計算繳納,采購合同按照采購金額×一定比例確定合同金額,依照萬分之三的稅率計算繳納。
一定比例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確定,你可以咨詢主管地稅機關,也可以撥打12366咨詢。
(1)購銷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㈡ 購銷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㈢ 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怎麼繳納
1988年9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88]第255號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稅金繳納人:立合同人;
核定徵收印花稅的憑證、計稅依據和核定比例表
應稅憑證類別 計稅依據 核定比例 稅率 說 明
1 工業企業的購銷合同 產品銷售收入 70% 萬分之三
2 商業企業的購銷合同 商品銷售收入 40% 萬分之三
3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購銷合同 房地產銷售收入 100% 萬分之五
4 其他行業的購銷合同 銷售收入 40% 萬分之三
5 加工承攬合同 加工或承攬金額 80% 萬分之五
6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勘察、設計費 100% 萬分之五
7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金額或工程造價 100% 萬分之三
8 財產租賃合同 租賃金額 100% 千分之一
9 貨物運輸合同 運輸費用 100% 萬分之五
10 倉儲保管合同 倉儲保管費用 100% 千分之一
11 財產保險合同 保費金額 100% 千分之一
12 借款合同 借款金額 100% 萬分之零點五
13 技術合同 技術開發、轉讓、咨詢
、服務費 100% 萬分之三
14 產權轉移書據 轉讓金額 100% 萬分之五
㈣ 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怎麼計算是(收入+購進)*80%*0.03%嗎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內一種稅。因採用在應容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對於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㈤ 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算印花稅最新規定
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計征總額」為購銷金額。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產生的購銷合同,免徵或減征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列明的價款或者報酬,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合同中價款或者報酬與增值稅稅款未分開列明的,按照合計金額確定。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列明的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產權轉移書據中價款與增值稅稅款未分開列明的,按照合計金額確定。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營業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應稅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按件確定。
(五)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5)購銷合同印花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免徵或者減征印花稅: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徵印花稅;
(二)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訂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惠貸款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四)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五)軍隊、武警部隊訂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免徵印花稅;
(六)轉讓、租賃住房訂立的應稅憑證,免徵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七)國務院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印花稅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七項免徵或者減征印花稅的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