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金包括印花稅嗎
Ⅰ 資產負債表裡的應交稅金 包括主營業務稅金和附加嗎 印花稅包括嗎
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金」欄中反映的是「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余額,「主營業務稅金和附加」是在損益表中反映的,印花稅在利潤表中:管理費用欄反映。
Ⅱ 資產負債表中 應交稅金一項包括增值稅和城建稅 印花稅是否也算其中
1、資產負債表中 應交稅金一項包括增值稅和城建稅,印花稅可以計入,也可以不計入。
2、印花稅計入應交稅費的情況是: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3、一些企業不計提印花稅,支付時直接通過管理費用核算: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Ⅲ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哪些,包括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嗎
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一般包括營業稅、消費稅以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內
個人傾向於,將所容有以流轉額為基數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也列於該科目核算,比如各地的防洪費(河道費)。
印花稅計入管理費用,個人所得稅不計入損益只通過往來科目核算(借記應付工資,貸記應交稅金)。
Ⅳ 關於應交稅金---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Ⅳ 應交稅金包括什麼
設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兩個二級明細科目。 其中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括弧裡面的三級明細科目如下: 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轉出未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出口退稅等 「應交稅金」科目核算企業應交納的各種稅金,例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 一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的借、貸方設置分析項目,在借方分析欄內設「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等項目;在貸方分析欄內設「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項目。 一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下設置「未交增值稅」明細賬,將多繳稅金從「應交增值稅」的借方余額中分離出來,解決了多繳稅額和未抵扣進項稅額混為一談的問題,使增值稅的多繳、未繳、應納、欠稅、留抵等項目一目瞭然,為申報表的正確編制提供了條件。 (一)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這樣「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不出現貸方余額,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二)月份終了,企業將本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即: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三)當月繳納本月實現的增值稅(例如開具專用繳款書預繳稅款)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 (四)當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實現的增值稅時,如常見的申報期申報納稅、補繳以前月份欠稅,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 (五)「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貸方無余額。 (六)「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繳的增值稅,貸方余額反映未繳的增值稅。
Ⅵ 應交稅費中包含印花稅嗎
1、應交稅費除印花稅、車輛購置稅、耕地佔用稅、契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其他都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目的是連續的反映企業應交稅費及累計已交,一次性發生交納的稅費,一般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
2、有借必有貸,稅費計提或發生時對應科目是直接計入成本核算,還是計入當期管理費用,還是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3、印花稅計入管理費、車輛購置稅、耕地佔用稅、契稅交納時直接計入資產成本
4、教育費附加計提時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能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Ⅶ 應交稅金和應交稅費有什麼區別啊
應交稅金和應交稅費的區別如下:
1、用處不同
應交稅金多用於滿足收費單位本身業務支出的需要,專款專用。
而應交稅費是由國家通過預算統一支出,用於社會公共需要,除極少數情況外,一般不實行專款專用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2、所交稅費種類不同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而應交稅金則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3、內容不同
應交稅金是原會計制度的科目,應交稅費是新會計准則的科目,應交稅費比應交稅金核算內容增加了附加費的內容,如教育費附加計入應交稅費,而原會計制度中,計入其他應交款。
應交稅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後,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