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多提了怎麼辦
⑴ 本月結帳後發現印花稅多提了,怎麼辦
1、多計提的印花稅可以沖回,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管理費用-印花稅
2、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⑵ 當月已結賬印花稅多計提了怎麼辦
這個問題,我來給你解決。當月已經結賬,採用的是電腦記賬的話,如果業務憑證少或者不影響本月賬務處理,可以先反結賬,進入到計提的月份,取消記賬、取消審核,修改為正確分錄的再結轉損益再記賬結賬即可。
如果無法再回轉回計提月份,簡單的賬務處理就是:再計提的次月,紅字沖銷原來計提錯誤的憑證,然後再補做正確的計提分錄即可。大致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16.25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16.25
借:稅金及附加 1.6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1.6
⑶ 以前年度多計提了印花稅一直掛在應交稅金怎麼處理
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分錄為:
1、調整
借:應繳稅費--印花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月末結轉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⑷ 多計提的印花稅怎麼調整
多計提的印花稅可用紅字憑證把多計提部分沖回,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紅字)(摘要----沖回X年X月X日第幾號憑證多計提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紅字)(摘要----沖回X年X月X日第幾號憑證多計提印花稅)
一、首先看金額多少,印花稅金額比較小的,直接在管理費用反應。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二、如果金額較大,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2、借:應繳稅費——應繳所得稅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印花稅多提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計算公式:
1、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2、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二、印花稅種類: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 、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0.3‰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 、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0.5‰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0.5‰ 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0.3‰ 立合同人。
⑸ 多提的印花稅怎麼處理清高人指點,謝謝!
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金」,通過「其他應交款」,紅字沖銷或納稅調整
⑹ 老師,我印花稅多計提了,怎麼沖回
多計提的印花稅可用紅字憑證把多計提部分沖回,分錄借:管理費用--印花稅(紅字)(摘要----沖回X年X月X日第幾號憑證多計提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紅字)(摘要----沖回X年X月X日第幾號憑證多計提印花稅)
⑺ 上月多計提了印花稅應該怎麼處理
把上個月多計提的印花稅憑證用「經字沖銷法」進行沖銷,註明沖銷那一張憑證的憑證編號。然後根據正確的數字重新填制一張儲提印花稅的憑證。
⑻ 多計提了印花稅怎麼辦
印花稅不用計提,是直接入到管理費用-印花稅中
故分錄: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金額為紅字,0.01元
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⑼ 多繳的印花稅怎麼辦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故,採取貼花的申請退稅和抵扣。
但,如果採用按期匯總方式,申報錯誤多繳印花稅。以填寫完稅證的方式分月繳納印花稅,而不是直接在應稅憑證上貼花,這與其他稅種的申報繳納方式相同,印花稅的徵收管理也應當遵從稅收征管法的規定。依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⑽ 多計提了印花稅,下個月怎麼沖減
編抵消分錄: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管理費用-稅捐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處理方法是:下月少計提上月多計提的印花稅數額。這是做好的處理方法,特別是已計提並上交了印花稅更應當這樣處理。
(10)印花稅多提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 、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0.3‰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 、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0.5‰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0.5‰ 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0.3‰ 立合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