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證書印花稅
A. 我申請了一個實用新型專利,已交納專利登記費和印花稅及第一年年費,請問這個專利批下來的幾率是多少啊
您好!
您肯定是已經獲得專利局授予《實用新型專利專利》的通知書後才交納專利登記費和印花稅205元及第一年年費90元的吧?如果是,既然專利局已經發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專利》通知書且您也已經交納該通知書上的所有費用,在您交費沒錯的前提下,獲得證書的機率是100%。
您所交的90元年費是第一年的年費,如果您希望繼續獲得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年限是:10年),以後每一年還需要向專利局交納年費,1-3年每年9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該費用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網上也有公布)。
華學知識產權
B. 專利證書和印花稅
1、印花稅是稅,不是證書工本費。兩回事
2、大概收到通知書並繳費以後再過1個半月能收到證書
3、直接寄到你申請時留的聯系地址。
C. 專利第二年得繳專利登記費年和專利證書印花稅,第三年還繳嗎,是不是以後都只繳年費i就行了
除授權當年要交納登記費年和專利證書印花稅外,其他的每一年都只要交納年費。
D. 發明專利怎樣交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應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國稅地[1989]34號文對技術合同的范圍,以及適用印花稅的稅目、稅率有如下規定:
1、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萬分之五稅率。
2、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3、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准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應適用加工承攬合同稅目、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稅目,萬分之五稅率。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
E. 專利實施許可適用什麼印花稅稅目
您好,《國抄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襲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89)國稅地字第034號規定,關於技術轉讓合同的適用稅目稅率問題:技術轉讓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為這些不同類型技術轉讓所書立的憑證,按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分別適用不同的科目、稅率。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稅目;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
F. 自2019年8月25日以後的個人專利證書印花稅是否到任何一個稅務局辦稅大廳繳納都可以
2019月8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了關於印花稅繳納的新政策,即:國家知識產權局自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繳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印花稅業務,對於繳納期限屆滿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稅,應按現行規定繳納。
即
1、2019年8月25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繳費網站已關閉印花稅繳納選項,但是印花稅仍需繳納;
2、針對國內企業或者在國內有辦公地點的國外企業,需要企業或者個人自行向稅務局網上申報系統申報,代理機構無法代為繳納;針對在國內無辦公地點的國外企業,專利代理機構仍然可代為辦理繳納印花稅費,但需要向稅務局繳納;
3、收到辦登通知書的專利,正常繳納年費即可下發證書;
4、收到證書後,企業應盡快自行網上申報繳納印花稅,如果沒有及時繳納也會產生滯納金和恢復費。
G. 作為專利技術投資要不要交印花稅
應按技術合同交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稅率(稅內額)
一、購銷合同 0.3‰
二、容加工承攬合同 0.5‰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0.5‰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財產租賃合同 1‰
六、貨物運輸合同 0.5‰
七、倉儲、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財產保險合同 1‰
十、技術合同 0.3‰
十一、產權轉移書據 0.5‰
十二、營業帳簿
1.記載資金的帳簿0.5‰
2.其他帳簿 每件5元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H. 專利證書印花稅是怎麼回事
專利證書印花稅(5元)不是專利申請的官費,是國家知識產權局代收了給稅務局的。
如果不交專利證書印花稅,不影響專利的授權,但是國家知識產權局不發專利證書。
具體文件
《國家稅務局關於專利證書印花稅代征辦法的批復》
國稅函發 (1991 ) 1405號
北京市稅務局:
你局京稅三字(1991)48號《關於對完稅專利證書以加印代扣印花稅專用章標記代替貼花問題的請示》和你局所屬海淀區分局與中國專利局所立《委託代征印花稅協議書》均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對各種專利證書可以由你局委託中國專利局在核發時統一代征印花稅。
二、同意你局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對統一代征印花稅的專利證書,在其右上角處加印「中國專利局代扣印花稅專用章」戳記,並在其右下角處註明「本證書印花稅5元已繳納」字樣,作為完稅標志。
三、採取委託代征辦法後,由你局負責對專利證書印花稅繳納辦法具體解釋,並會同中國專利局對完稅的專利證書底冊及編號進行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一日
I. 專利申請權轉讓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地[1989]34號)第一條「內技術轉讓包括容: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為這些不同類型技術轉讓所書立的憑證,按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目、稅率。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稅目;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之規定,專利申請權以及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不同於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對於前者應適用「技術合同」稅目按萬分之三稅率繳納印花稅;而後者,則應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萬分之五的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
J. 為什麼要交專利登記費和印花稅
屬於國家財務部及相關法律規定必須繳納的行政事業收費/稅費。當然是必須要交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