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轉讓股權印花稅怎麼交
『壹』 零值轉讓股權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適用稅率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所以這份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方當事人為納稅義務人,需申報繳納股權轉讓印花稅 元 ×0.05%= 元。涉及股權轉讓的企業沒有繳納印花稅的義務。
『貳』 股權轉讓可以0金額轉讓嗎0金額轉讓是否還繳納印花稅
你說是的是不是認繳制公司,如果是認繳制公司股權轉讓,需要貼5元印花。每個轉讓協議原件都要貼。
如果不是我所理解的認繳制,請追問。
『叄』 實收資本為零,股權轉讓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稅目稅率表中的記載資金的賬簿,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賬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賬簿。其他賬簿,指除上述賬簿以外的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明細分類賬簿。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准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如「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基於以上稅收法律政策規定,將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後,公司只需按股東實繳的實收資本申報繳納印花稅,而未繳足的實收資本部分不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