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計提印花稅
Ⅰ 新會計准則短期借款利息的計提
你們的借款是向銀行借的還是向其他機構借的?如果是向銀行借款,不需要預提利息,在實際扣利息的時候
借 財務費用
貸 銀行存款
就可以了。
如果是向其他機構借款,需要計提利息的,當月要計提,按12天計提利息,分錄為
借 財務費用
貸 預提費用
既然是向銀行借款,那麼應該是按月扣除借款利息的,所以不需要預提利息,只要實際扣除的時候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就可以了。
Ⅱ 收到短期借款和借出借款是不是都要繳納印花稅
在借款中,印花稅是按照合同標的額繳納的。
發生借款時,按照借款合同的標的額,按萬分之五計征印花稅。償還借款時,不交納印花稅。
Ⅲ 向個人借的款計入短期借款,請問要不要交印花稅或其它什麼稅的呢
董事長的回答不完全正確。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合同才需要繳納印花稅,
向個人借款簽訂的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目 │ 范圍 │ 稅率 │ 納稅義務人 │ 說明
————┼————————┼———————┼——————┼——————————
8.借款 │銀行及其他金融 │按借款金額萬 │ 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
合同 │組織和借款人 │分之零點五貼 │ │用的,按合同貼
│(不包括銀行同 │花 │ │花
│業拆惜)所簽訂 │ │ │
│的借款合同 │ │
「借出」款項的一方(債權方),要交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等~這是對的。
Ⅳ 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的印花稅
續借,屬於另一次合同行為,所以要再行貼花。
只就1800萬的短期借款貼花即可。
Ⅳ 新會計准則下短期借款的利息計提賬務怎麼處理
每月計提的利息分錄相同: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應付利息----xx行
最後一期一般不計提,可以直接與已計提的利息一並支付,並作賬務處理
借:應付利息---xx行 已預提的金額
財務費用---利息 最後一期直接與已計提的利息一同支付,不用計提
貸:銀行存款 ---xx賬戶
Ⅵ 貸款交印花稅會計分錄
貸款交印來花稅會計分錄:源
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 :短期借款
交印花稅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如有先預提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
支付時
借:其他應交款
貸:銀行存款
交印花稅的分錄:
印花稅不用計提,繳納之後直接記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若計提,不能計入應交稅費,可以記入其他應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其他應付款
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稅費來核算的稅金有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參考:http://ke..com/view/259.htm
Ⅶ 借款合同印花稅
雙方各自交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1988]第11號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Ⅷ 短期借款的印花稅
需要在地稅進行申報的。
按萬分之零點五繳納印花稅。
稅目為 借款合同。
Ⅸ 短期借款的賬務處理
短期借款的賬務處理如下
1、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應付利息
3、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4、償還借款本金時: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5、如果,到償還借款日期,同時支付已計提未支付利息時:
借:短期借款
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9)短期借款計提印花稅擴展閱讀
例題:
某公司於2011年1月1日向銀行借入80萬元,期限9個月,年利率4.5%,該借款的利息按季支付,本金到期歸還。有關處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800 000
貸:短期借款 800 000
(2)1月末預提當月利息800 000*4.5%/12=3 000(元)
借:財務費用 3 000
貸:應付利息 3 000
2月末預提當月利息的處理相同。
(3)3月末支付本季度應付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3 000
應付利息 6 000
貸:銀行存款 9 000
第二季、第三季度的債務處理同上。
(4)10月1日償還借款本金時:
借:短期借款 800 000
貸:銀行存款 8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