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買地契稅與印花稅清繳時間
發布時間: 2024-07-20 16:39:10
『壹』 關於向國土局購買土地繳納契稅及印花稅問題。
按照稅法規定,購買國有土地時印花稅和契稅,在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取得土版地房權屋產權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繳納。實務中,一般在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時繳納,否則辦不出證。
1、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為征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是行為稅,在應稅行為發生之時作為納稅義務發生的標志。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如果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
2、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受讓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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