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
Ⅰ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间: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日15:05-15:30,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低于200股,且不高于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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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在这样的市场定位下,科创板要顺利落地生根、茁壮成长,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打好“创新牌”。
从市场功能看,科创板应实现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更加深度的融合。科技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间接融资、短期融资在这方面常常会感觉力有不逮,科技创新离不开长期资本的引领和催化。资本市场对于促进科技和资本的融合、加速创新资本的形成和有效循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Ⅱ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与主板股票竞价交易比较
科创板在竞价时段内的交易时间与主板股票是一致的,但是科创板多出了盘后定价交易。
科创板交易与主板交易在规则制度上面有一定的差异。申报的数量科创板的起点是200股起。而主板的是100股起。单笔申报数量主板最大是100万股,而科创板单笔申报最大是20万股。
第一,提高了单笔申报数量。目前主板的单笔申报数量最低是100股,就是我们常说的“一手”,要以“手数”为单位来申报。科创板为了进一步提高流动性,单笔最低申报数量从100股提高到了200股。 第二,降低了最小申报单位。目前主板最小申报单位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而科创板取消了这个限定,最小申报单位可以是1股。也就是说,从最低单笔申报的200股起,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比如从201股、202股
Ⅲ 科创板交易规则
一.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规则如下:
1、竞价交易的科创板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20%;
2、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3、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二.科创板的交易时间
科创板股票交易时间如下:
1、开盘集合竞价:交易日 9:15-9:25;
2、连续竞价: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盘集合竞价: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盘后固定价格委托交易时间如下:
1、申报时间: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间,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2、交易时间: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创板的临时停牌规则
科创板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说明:
1、竞价交易阶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
2、停牌时间: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3、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4、单个交易日内,同一股票单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钟,双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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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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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Ⅳ 证券买卖的最大申报数量
沪市:股票、基金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手,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5万手。
深市:股票(基金)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份),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 万张。
Ⅵ 科创板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
科创板的委托数量规定,通过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科创板股票委托时,委托数量要求如下:1、限价委托订单:200股≤单笔申报数量≤10万股;2、市价委托订单:200股≤单笔申报数量≤5万股;3、单笔委托订单超过200股时,可按1股为单位递增,例如201股;4、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Ⅶ 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数量限制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类型竞价市价保护限价竞价市价保护限价处理逻辑
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数量限制: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低于200股,且不高于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类型: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5、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科创板竞价市价保护限价:保护限价为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入价(买入保护限价)或最低的卖出价(卖出保护限价)申报。
科创板竞价市价保护限价处理逻辑: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Ⅷ 竞价市价申报数量限制要求
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数量限制: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低于200股,且不高于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科创板竞价市价申报类型: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5、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科创板竞价市价保护限价:保护限价为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入价(买入保护限价)或最低的卖出价(卖出保护限价)申报。
科创板竞价市价保护限价处理逻辑: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Ⅸ 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