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风险揭示
A.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
(2013年1月实施 2015年1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防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风险,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实执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设立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板(以下简称“风险警示板”)。按照本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以下简称“风险警示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以下简称“退市整理股票”),在该板进行的交易,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其相关衍生品种可以同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具体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并报证监会批准。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第四条 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本所于该期限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30个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第五条 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别揭示,会员应当对两类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应独立显示。
第六条 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
第七条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05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涨幅比例),跌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跌幅比例)。
第八条 风险警示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量÷当日实际流通量。
第九条 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恢复上市或重新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盘中临时停牌事宜按照本所关于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会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进行监控;发现客户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予以警示和制止,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第十一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本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第十二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不纳入本所指数的计算,成交量计入当日市场成交总量。
第十三条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四条 会员应当根据本办法要求对个人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交易的适当性进行审慎评估,不得接受不符合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托。
投资者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适当性要求以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交易,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十五条 会员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户,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客户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
会员应当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与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至本所。
第十六条 会员应当通过其营业场所、公司网站、交易系统等多种渠道,重点揭示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风险;对于退市整理股票,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开市前向客户提示相关股票的剩余交易日等信息。
第十七条 会员违反本办法,本所将依据《会员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投资者违反本办法,本所将依据《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给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B. 签订《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有什么作用
应不可能在一两天内退市,由于每一上市公司进行股票上市前都有严格的审查,就算退市应该是一年以后的事,这是由于上市公司拿钱后,要将钱花光也需一定的时间。
C. 太平洋证券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怎么签
D. 证券公司应当安求首次委托买入创业板股票以什么形式签署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证券公司应当安求首次委托买入创业板股票证券公司将要求投资者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两类投资者必须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一是符合条件的新增普通投资者;二是希望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的存量投资者中的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无需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代理或委托买卖股票的具体方式有:当面委托当面委托是客户到证券商的营业所,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提出委托买卖有价证券的要求。
拓展资料
经纪人从事代理买卖的特点是:1、一般不需要太多的营运资金。在我国,代理商为客户代理买卖股票,一般不需为客户垫付资金,故只需少量营运资金即可。2、买卖股票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买卖双方收取的手续费,即佣金。佣金的标准可以按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3、股票买卖的风险由客户自负,代理商的代理买卖业务不存在风险。代理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股票对委托人的名册登记和委托事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者许可不得泄露,证券商须按客户委托的具体要求办理买卖交易,不得超越客户委托的范围和权限。
代理商代理客户委托买卖股票的手续是:接受客户的正式委托,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具体规定要求客户开立资金或股票专户,按客户的委托要求办理股票的买卖业务,成交后填具成交单,通知客户办理交割清算手续,交付股票或现金。
E. 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 怎么签
F. 如何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
若是操作沪市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您可以登陆证券官网 选择“网上营业厅”--“业务办理”--“股票业务”--“电子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操作,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G. 如何开通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
1、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风险警示准备工作的通知》,沪市ST及ST股票被纳入风险警示板,从2013年1月4日起,融资融券客户如要在信用账户担保品买入风险警示板股票,需要先开通风险警示板证券买入权限。
2、目前融资融券客户开通权限的方法为携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开户营业部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由营业部人员为您开通信用账户风险警示板证券买入权限。
3、推出融资融券网上交易终端客户自主签署电子协议。
(7)股票交易风险揭示扩展阅读:
《实施细则》第四条: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本所对其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30个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第五条: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别揭示,会员应当对两类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应独立显示。
H. 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 怎么签
想要入市炒股,首先要在券商那开通证券账户,而且还有其他七七八八的权限以及手续要办理。这其中就会涉及到股票风险提示书,这个在哪里签?不签会不会不让炒股?在签的时候怎么填?针对这三个问题,下面分享下股票提示书签署的股票知识。
一、股票风险警示协议怎么签?
通常为了股民方便操作,一般采取线上与线下的签署方式,未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肯定是禁止买入st股的。直接在交易软件里,或网上营业厅里面签署一下风险揭示书即可。
线上的签约方式是:首先下载券商的app,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找到业务办理一栏,选择业务协议,点击立即签署,然后可看到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是未开通的状态,然后在已阅读前打√,这样就可视为开通了。
线下可以选择去相关开户的证券交易所的柜台。需账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交易日工作时间到开户营业部临柜签署“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
二、风险评估表怎么填?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这个风险评估表是对投资者个人的一些交易习惯和投资风险承受度的一些综合调查,这样在开车相关账户和交易时更能够保证用户的安全。内容在填写的时候要做到真实,不可盲目夸大或盲目缩小,如有过期的话还是要重新填写。
(1)带身份证去证券公司重新做风险测评。
(2)登录交易软件,找到风险测评(不同软件查询方法不一),重新测评。
建议投资者尽量在交易软件上重新进行股票风险测评,因为方便快捷。跑去证券公司做太浪费时间了。
如有什么疑惑,可以私信交流!
I.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上证发〔2019〕2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业务,使投资者充分了解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以下统称科创板股票)交易的相关风险,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必备条款》,制定《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切实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并切实采取措施了解投资者对风险的认知程度。
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一日
J. 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怎么开通
可以通过个人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券商营业点申请开通和签署一份《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此后,营业点的工作人员会帮助开通警示板证券的买入权限。从目前来看,还可以在一些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上自行申请开通交易权限,在交易软件上签署一份电子板的风险警示协议就可开通。
证券购买者网上开通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的一般步骤:
1.下载证券交易软件
2.注册账号并登录交易软件
3.在首页点击业务办理选项
4.进入办理页面后找到风险警示交易权限选项再点击
5.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再输入验证码,紧接着可以按照所给提示完成即可
拓展资料:
1.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的开通并不是强制性的,是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开通也可以不开通。个人在交易软件上开通的只能是普通的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而对于想购买风险警示股票(ST)或者含有退市风险等重大风险的股票的买入者,可以考虑开通权限,但需要有50万元的资金和具有两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才可具有开通资格,才能进行买入操作,否则不能进行买入交易;还需要提醒的是,买入这些股票的风险与买入其他股票相比可能会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还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损失,尽管其票面价格可能较低,但其被强制退市的可能性不得不谨慎考虑。如果出现了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需要谨慎买入和投资。
2.被纳入风险警示板的股票有两种:一种是由于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风险,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即风险警示股票,通常被称为ST公司;一种是被终止上市但在做退市整理时还未摘牌的股票即退市整理股票。
3.风险警示股票一般在出现不寻常波动的情况下才会公布其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以及各自买入、卖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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