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报送交易所的流程
㈠ 股票交易的基本程序,开户、委托、成交、结算、过户需要的过程是什么,帮我讲解证劵交易程序。举例说明...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开户、委托、竞价成交、清算交割、过户等步骤。
一、开户
投资者在买卖证券之前,要到证券经纪人处开立户头,开户之后,才有资格委托经纪人代为买卖证券。
开户时要同时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当甲投资者买入证券,乙投资者卖出证券,成交后证券从乙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转入甲投资者的账户,相应的资金在扣除费用后从甲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转入乙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一)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证券登记机关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登记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
我国证券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两种。
★个人开户必需持有效证件。
★法人开户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一般的证券账户只能进行A股、基金和证券现货交易; 进行B股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需另行开户和办理相关手等。
投资者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股市,需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是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或其委托的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深圳账户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或其授权的证券登记公司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
证券账户全国通用,投资者可以在开通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业务的任何一家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
(二)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买入证券所需资金或卖出证券取得的资金,记录证券交易资金的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资金账户类似于银行的活期存折,投资者可以随时提取存款,也可以获得活期存款的利息。
二、委托
投资者买卖证券必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进行。投资者委托证券经纪人买卖某种证券时,要签订委托契约书,填写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基本情况。委托书还要明确,买卖何种股票、何种价格、买卖数量、时间等。最后签名盖章方生效。
根据投资者委托的不同内容,证券委托可有不同的分类。
从买卖证券的数量来看,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之分。
★整数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买进或卖出的证券数量是以一个交易单位为起点或是一个交易单位的整数倍。一个交易单位称为“一手”。“手”的概念来源于证券交易初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已发展为标准手。如上海、深圳交易所规定: A股、 B股、 基金的标准手就是每100股或1000基金单位为一手; 债券以100元面值为一张,10张即1000元为一标准手。
★零股委托是指委托买卖的证券数量不足一个交易单位。若以一手等于100股为一个交易单位,则1一99股便为零股。 一般规定,只有交易额达到一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数倍,才允许进交易所内交易,零股则必需由经纪人凑齐为整数股后,才能进行交易。
从委托的价格看,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之分。
★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向经纪人发出委托指令时,只规定某种证券的名称、数量,对价格由经纪人随行就市,不作限定。
★限价委托即由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时,提出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的价格范围,经纪人在执行时必需按限定的最低价格或高于最低价格卖出,或按限定的最高价格或低于最高价格买进。
从委托方式来看,在电子化交易方式下,可分为柜台递单委托、电话自动委托、电脑自动委托和远程终端委托。
★柜台递单委托是指投资者持身份证和账户卡,由投资者在证券商柜台填写买进或卖出委托书,交由柜台工作人员审核执行。
★电话自动委托是指投资者用电话拨号的方式通过证券商柜台的电话自动委托系统,用电话机上的数字和符号键输入委托指令。
★电脑自动委托是指投资者用证券商在营业厅或专户室设置的柜台电脑自动委托终端亲自下达买进或卖出的指令。
★远程终端委托指投资者通过与证券商柜台电脑系统联网的远程终端或且联网下达买进或卖出指令。
从委托的有效期看,有不定期委托与定期委托之分。
★不定期委托也称有效委托,即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时不规定指令的有效期限,只要不宣布撤消委托,则指令一直有效。
★定期委托也称限时委托,是指投资者发出委托买卖指令时,对交易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超过时限,则委托指令自动失效,而不论买卖是否成交。若投资者仍有买卖意向, 则需重新提出委托。我国证券交易中的有效期限分为当日有效和5日内有效两种。
三、竞价与成交
经纪人在接受投资者委托后,即按投资者指令进行申报竞价,然后拍板成交。
从证券交易发展的过程来看,申报竞价的方式一般有口头竞价、牌板竞价、书面竞价和电脑竞价等几种。
★口头竞价是指场内交易员在交易柜台或指定区域内大声喊出自己买入卖出的证券价格、数量直至成交。同时辅以手势,以手指变动表示不同的数字,掌心向内表示买进,掌心向外表示卖出。
★牌板竞价指买方的出价和卖方的要价都书写在交易牌板上来表示,经纪通过牌板竞价直至成交。
★书面竞价是场内交易员将买卖要求填写在买卖登记单上交给交易所的中介人,通过中介人撮合成交。
★电脑终端申报竞价是指证券公司交易员在电脑终端机上将买卖报价输入到交易所的电脑主机,然后由电脑主机配对成交。目前,这是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采用的主要竞价方式。
那么成交价是如何决定的?决定成交价的原则什么?
目前在世界所有证券或证券衍生产品市场,成交价的决定基本上按价格的形成是否连续分为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相应的交易市场分为连续市场和集合市场两种。
★连续市场是指当买卖双方投资人连续委托买进或卖出证券时,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条件,交易均可在交易时段中任何时点发生,成交价格也不断依买卖供需而出现涨跌变化。
★集合市场是指买卖双方投资人间隔一段较长的时间,市场积累买卖申报后一次竞价成交。世界大多数证券市场在大部分交易时间均采用连续竞价方式交易。
连续市场依形成价格的市场主导力量,区分为委托单驱动市场和报价驱动市场。
★委托单驱动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市场价格直接反映市场投资者的供需,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香港的证券市场均是委托单驱动市场,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委托单驱动市场。
★报价驱动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市场价格直接反映市场中介人的多寡,如美国的纳斯达克、英国伦敦等证券市场均是报价驱动市场。
目前, 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收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对其余交易时间的有效委托进行连续竞价处理。
★集合竞价的价格价格决定:
首先,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 选取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果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方有效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方有效委托价格能够全部成交,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需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上日收市价最近的价位。
其次,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委托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的时间先后排列,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一次成交,直到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 连续竞价的价格决定:
集合竞价结束后,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当进入一笔委托时,若能成交,即根据下述成交价格确定规则进行竞价撮合;如不能成交,则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派对等待。对于已进入撮合系统的有效委托,根据下述成交价格确定规则逐笔撮合,直至系统内已有的所有买卖不能成交,即已有买卖盘达到平衡状态。然后再逐笔处理新进入系统的委托。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依下述成交价格确定规则选取两笔有效委托进行竞价和撮合,对新进来的一笔买单委托,则选取排在队列最前面的最低委托叫卖单有效委托;对于新进来的一笔卖单委托,则选取排在队伍最前面的最高叫买单有效委托。
若参与该次竞价的买进委托限价大于或等于卖出委托限价,则可竞出一个新的最新成交价,产生一笔成交。这时的成交价格确定规则为: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能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能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参与该次竞价的能够成交的买卖双方以选取的成交价成交。
四、清算与交割
证券的清算与交割是一笔证券交易达成后的后续处理,是价款结算和证券交收的过程。清算和交割统称证券的结算,是证券交易中的关键一环,它关系到买卖达成后交易双方责权利的了结,直接影响到交易的顺利进行,是市场交易持续进行的基础和保证。
证券的结算方式有逐笔结算和净额结算两种。
★逐笔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每一笔交易达成后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进行一次交收,可以通过结算机构进行,也可以由买卖双方直接进行,比较适合以大宗交易为主、成交笔数少的证券市场和交易方式。例如CEDEL国际清算中心就采用此方式。
★净额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达成的交易进行清算,按资金和证券的净额进行交收。该方式比较适合于投资者较为分散、交易次数频繁、每笔成交量较小的证券市场和交易方式。净额结算通常需要经过两次结算,即首先由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中心与证券商之间进行结算,称为一级结算;然后由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结算,称为二级结算。
证券结算的时间安排,在不同的证券交易所因其传统和交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目前在交收目的安排上可分为两种。
★一是会计日交收,是指在一个时期内发生的所有交易在交易所规定的日期交收。如比利时根据交易所排定日期安排交收,奥地利证券市场交易安排在次周一交收,印度证券市场交易每周安排一次交收。
★二是滚动交收,是指所有的交易安排与交易日后固定天数内完成,大多数国家的证券市场都采用此方式。有的规定在成交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称其为T+l规则, 有的规定在成交日后的第四个营业日,称其为T+4规则,等等。
由于尽早完成交收对提高市场效率、防止发生结算风险有重要意义,采用滚动交收方式并缩短交收期,最终实现T+0交收,是国际证券界倡导的方向。
我国目前证券结算对A股实行T+l交收,对B股实行T+3交收。
五、过户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已实行所谓的“无纸化交易”,对于交易过户而言,结算的完成即实现了过户,所有的过户手续都由交易所的电脑自动过户系统一次完成,无须投资者另外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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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业务流程演示
证券公司是投资者在做证券交易时的重要中介,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在各地的营业部买卖各种上市证券。在银鹰证券实验室,同学们可以模拟进行证券交易的全过程,真实体验到作为证券投资者的点点滴滴。下面我们以股票交易为例,为大家演示证券交易的程序。
开户
首先,投资者在做交易之前,要选择一家当地的证券营业部开户,凭身份证办理一个沪深交易所的股东账户卡(开户费共需90元),签订指定交易委托书,领取资金账户卡,存入一定资金,如果需要还可以开通网上交易业务,做好这一切的准备就可以交易了。
(出示身份证、资金账户填单、证券账户填单、指定交易委托书、网上交易委托书)
委托
接下来是委托,委托的方式由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和网上委托,一般投资者都可以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通过电脑自助委托,只需利用股东账户卡,在自助委托终端机上输入交易密码即可进行委托,投资者在电脑上输入要买进或卖出股票的简称,如浦发银行,或股票代码,如600000,输入买卖的数量和价格,电脑会自动执行你的委托指令。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应该注意,买入股票时,申报的数量必须是100股及其整数倍,而卖出时没有此限制。另外,投资者需要通过交易密码来确认身份,所以密码一定要保管好,如果泄露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证券交易大厅、自助委托终端机、委托指令的输入、委托完成)
撮合成交
投资者下达的委托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被传送到交易所的撮合主机,撮合主机对接收到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委托指令进行合法性的检测,然后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规则排队,确定成交价,自动撮合成交,并立刻将结果传送给证券商,投资者可以通过营业内的显示器看到自己的委托是否已经成交。不能成交的委托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队,等候与其后进来的委托成交。当天不能成交的委托自动失效,投资者可在其他交易日用以上的方式重新委托。
(委托信息的显示、成交结果的显示)
清算与交收
投资者的委托成交之后,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交易所传送的数据进行结算,证券营业部在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发来的资金交收数据划拨证券,由银行代理完成资金的划拨。
(结算的流程图)
过户
一般投资者在成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以在自己的账户中查寻成交的实际情况,股票进行过户。
(账户信息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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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程序
2005年11月21日14:49
发表评论(0)支持(0)反对(0)浏阳花炮涨停内幕…
大盘暴跌 谁在做空?
洗盘结束短线暴涨黑马
市场中期底部是否来临
本栏较早前曾跟读者介绍过如何认购新股及认购新股时应注意的事项。另外亦讲解过如何选择证券经纪及开立证券户口时要注意的地方。今次会跟大家讲解一下在香港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的一般程序。
落盘及执行
开立证券买卖户口后,投资者便可以直接向其经纪落盘买卖证券。落盘即是向经纪发出买卖指示,一般的买卖指示包括指明股票的名称或代号、买卖价格及股数。经纪接到买卖指示及跟客户覆述指示后便会把指示输入香港交易所的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进行配对。
AMS/3是香港交易所现货市场的证券交易电脑系统,其功能包括自动记录、配对及执行证券买卖盘。在持续交易时段内,AMS/3会将买卖盘持续按价格及时间优先次序对盘。假如当时系统内已有合价的对手买卖盘,所输入的买卖盘便会自动配对成交;否则,该买卖盘会排在同一价盘的轮候名单内排队轮候,待前面的买卖盘完成配对后顺序补上。投资者除了可以亲身到经纪行落盘或致电落盘外,亦可经由互联网或流动电话落盘,视乎经纪提供的交易设施而定。
交收
经纪通常会在完成交易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发出买卖单据。买卖单据上列明经纪的名称及地址、交易日期及交收日期、交易证券的名称、数量、交易价格及应付的总金额。凡在香港交易所现货市场达成的交易,皆由买卖双方的经纪在交易日(T)后的第二个交收日分别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进行交收,即所谓的T+2交收。至于经纪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收,则会按客户与经纪协定的条款进行,一般会在T+2前完成。
交易费用
买卖证券时,投资者须缴付经纪佣金、证监会的交易征费、投资者赔偿征费(2005年12月19日或以后进行的证券买卖将会暂时豁免投资者赔偿征费)、交易所的交易费及政府印花税(某些证券豁免印花税)。投资者应向经纪查询以上费用的最新收费以及经纪行是否还有其他收费,例如托管及代收股息费用等。有关在香港证券市场买卖证券的交易费用,可到香港交易所网站查阅。
㈡ 非公开发行股票程序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停牌申请(选)
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事项:(一)本次股票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另见《细则13条》
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后,决议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决议同时刊登。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交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同时披露相关信息见《发行管理办法》 )。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文件:(一)董事会决议;(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四)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
5、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注明提供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对于有多项议案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向股东提供总议案的表决方式。
发行涉及资产审计、评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结果报告至迟应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
决议事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布:股东大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6、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报
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详见《细则》
包括: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保荐人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等
结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的决定后,应当在收到上述决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报告审核时间:上市公司应在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前向深交所报告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并可申请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于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决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应当在撤回申请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审核结果公告:上市公司应当在该次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作出决定后次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会议发审委审核结果,并说明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应当于当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二)发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初审-发行审核委审核-核准或不核准决定
(第十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取得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发行时间;在发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荐人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之后,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应在认购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内收集特定投资者签署的申购报价表。申购报价过程由律师现场见证。之后,签订正式认购合同,缴款,验资,备案。详见《细则》)
8、刊登发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经深交所登记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刊登发行核准公告。
发行核准公告的内容应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体日期;(二)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三)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还需披露第十五条所述文件。
刊登处: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将发行情况报告书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报刊,同时刊登在证监会制定的网站,置备于证监会制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9、办理发行认购事宜
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发行股票,并到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发行、登记、上市的相关手续。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销售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代销-报告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文件:
(一)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续: 上市公司刊登发行核准公告后,应当尽快完成发行认购资金到账或资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股权登记:上市公司完成发行认购程序后,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登记业务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限售处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简称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后,对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诺的限售时间进行限售处理,并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记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
10、办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荐人保荐
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上市公司应申请办理上市手续。
上市公司申请新增股份上市,应当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书面申请;(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三)具体发行方案和时间安排;(四)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五)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六)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律师就资产转移手续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如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七)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开户行和帐号等(如适用);(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九)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十)保荐协议;(十一)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请经深交所核准后,上市公司应当在新增股份上市日前的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次发行概况。应披露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发行基本情况,包括: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情况介绍,本次发行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保荐人关于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律师关于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本次发行相关保荐机构、律师;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应披露本次发售前后前10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事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发售对公司的变动和影响;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应披露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按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发行人对最近三年又一期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管理措施。应披露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应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的特别提示;
(六)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公司总股本、每股收益按《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的相关指标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相关股份权益变动的,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保荐人应当履行其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上市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㈢ 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要走多久的程序
非公开发行股票走完程序一股3个月到6个月,也有的超过一年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操作程序:
1、停牌申请(选)
2、签订股份认购合同
3、董事会决议(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股票复牌
4、向交易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5、股东大会审议
6、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报
7、向交易所提交证监会核准文件
8、刊登发行核准公告
9、办理发行认购事宜
10、办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荐人保荐
㈣ 公司股票是怎样流通到证券交易所的,是承销商把股票先买下来,然后再把股票拿到证券交易所,还是别的方式
您的问题事实上是股票如何发行?发行后以如何上市?上市后如何交易?
一、目前股票发行采用IPO的形式。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开募股) 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为“普通股”。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要公开募股的公司必须向监管部门提交一份招股说明书,只有招股说明书通过了审核该公司才能继续被允许公开募股。(在中国,审核的工作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接着,该公司需要四处路演(Road Show)以向公众宣传自己。经过这一步骤,一些公司或金融机构投资者会对IPO的公司产生兴趣。他们作为风险资本投资者(Venture Capitalist)来投资IPO的公司。(风险资本投资者并非想入股IPO的公司,他们只是想在上市之后再抛出股票来赚取差价。)其中一个金融机构也许会被聘请为IPO公司的承销商(Underwriter)。由承销商负责IPO新发行股票的所有上市过程中的工作,以及负责将所有的股票发售到市场。如果部分股票未能全部发售出,则承销商可能要买下所有未发售出的股票或对此不负责任(具体情况应该在IPO公司与承销商之间的合同中注明)。IPO新股定价属于承销商的工作,承销商通过估值模型来进行合理的估值,并有责任尽力保障新股发行后股价的稳定性及不发生较大的波动。IPO新股定价过程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通过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计上市公司的理论价值,其次是通过选择合适的发行方式来体现市场的供求,并最终确定价格。
二、股票发行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会选择、公布上市时间。
三、买卖股票要通过代理券商,采用电子记账方式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交割登记。交易时采用“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方式进行。如对于卖出而言,如果竞卖者卖出价一样,则谁先委托谁优先成交;如果委托时间一样,则谁的卖出价低谁优先。
㈤ 证券交易的流程分为哪几个步骤
证券交易流程的步骤如下:
1、开户:首先,投资者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证券公司,并开设证券账户。开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资金转入:开户后,投资者需要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可以通过网银、ATM等方式进行转账。
2、选择股票: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股票进行交易。下单:投资者在证券交易软件上输入股票代码、买入或卖出数量等信息,提交订单。
3、风险性:证券交易具有风险性,投资者需要承担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和投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