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证券法牛市
1. 证券法估计什么时候能修改好
本月24~29号(还有4天),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会对证券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但具体明年会不会出台要看这次审议的结果,如果审议结果不如意的话就还有下次乃至下下次的草案几审稿,当然这次若能审议通过,应该会公布审议结果的,建议你关注全国人大网的立法动态
2. 未来A股5年之内会有牛市吗
未来5年内A股会来牛市,我认为是大概率的事件,看以下几个逻辑你就明白了。
时间周期到了在我国股市的历史中,都有时间周期这个说法,而且一般都比较有效,中国股市的牛熊转换一般都是5年左右。从最近的几次大牛市来看,2008年最高点6124点结束的牛市,走了6年的熊市之后2014年十月份开启了一波大牛市,其实早在2013年就开始见底了,但是真正加速到牛市状态是在2014年开始,2015年最高点5178之后开始一路下跌,一直到目前,已经走过了整整5年熊市了,所以按照牛熊转换的时间周期来看,未来最迟1年的时间,非常有大概率的来一波大牛市。
其实国家想发展好资本市场的意愿是非常的强烈的。资本市场承载着很多的经济,社会问题。优质上市公司希望通过二级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国家的养老,社保资金需要有稳定的收益增长,国家大的产业基金对于科技股的投资,也希望有回报,源于2015年的救市资金也要在合理的点位退出,包括2019年的上市公司质押爆仓时间,多低的政策资金救助上市公司,未来也希望在高点合理退出。包括2020的新冠疫情,经济大概率会衰退,国家对多地加大信贷投放,股市是一个很好的载体,能够拉动股市,进而改善经济状况,所以这些因素叠加,国家肯定是希望涨,中国是一个政策市,所以未来大概率2年内很快迎来一波牛市。
3. 注册制的到来会不会是牛市的终结
为什么要关心注册制何时落地?因为注册制的本质是增加股票的供给,而供求关系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本轮牛市的成色。当前市场对注册制大致有两个共识:其一,股票供给大幅增加;其二,会对创业板形成压制。然而,在博览研究员看来,真实的状况很可能不会是这样的。 根据证券法修订的进程和存量IPO消化的进度,我判断注册制落地的时间窗口是明年一季度,而初期很可能以试点的形式来缓步推进。至于注册制对股市的影响,则需要在考虑增量资金进场的背景下来动态分析。在这里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一波牛市是建立在“全面深化改革,政策托底经济和增量资金进场”这三大基础之上的,并不会因为注册制的到来便会轻易结束。
注册制落地两大前提:证券法修订和消化存量IPO
我们注意到,此前有报道称,因为涉及发审制度的重大变革,各方面的意见较多,且存在分歧。所以证券法的修订进度上不太可能达到“最快”。
一位权威人士透露,由于《证券法》这次是大修,相关部委提出的各方面意见都很多,主要涉及注册制改革、公开发行制度、股权众筹、私募、债券发行、投资者保护、证券概念的扩大、监管体制、新三板报价系统、打击证券犯罪、加大证券犯罪民事赔偿民事救济力度、集团诉讼、行政调解等等。目前,各方面在一些问题上分歧很大,其中包括注册制审核权的具体归属、降低上市门槛、200人是否要放开等问题。
我们预计,按照折衷方案,今年年底完成证券法修改已经是较为确定的事件,那么注册制的落地要等待明年。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6月4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562家,其中,已过会35家,未过会527家。按照目前每月核发两批次约50家新股来估算,消化全部存量也需要9个月——除非年内证监会再次提升IPO扩容速度。
为了避免发审和注册“双轨制”,注册制落地之前,存量IPO必须全部消化。另一个佐证是,对于市场频传的创业板发审委8月份到期,主板和中小板发审委5月份到期,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本届发审委的确是证券市场最后一届发审委,但任期将会一直延期到《证券法》修订完成,新股发行正式开始注册制之时。
从消化存量为注册制铺路的角度来看,结合今年11月、12月的证券法修改完毕来判断,注册制恐怕无法像市场预期的那样在今年四季度落地,将推迟至明年一季度出台。
动态看待注册制对市场的影响
当前市场对注册制的认知是,注册制会大幅增加股票供给,另外注册制施行后,大量上市的新股和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资质相仿,会对创业板形成压制。对于这一点,我有不同看法。
首先从时间角度来看,按照惯例,重大新政一般会采取试点方式缓步推进,注册制落地之初,应该不会脱离“试点”的框架。既然是试点,那么初期通过注册制发行的新股数量必然会受到限制,大规模的新股供给应该在注册制成熟之后才能实现。至于注册制什么时候能成熟,只能说是未知数。
第二,从动态的角度来看,虽然注册制会带来新增供给,但能否满足市场需求尚在两可之间。因为居民家庭资产配置由房地产、信托产品、银行理财等转移到股票资产,给A股提供了庞大的增量资金。在考虑增量资金这个重要因素之后,注册制可对创业板形成压制的看法也就值得商榷了。
对于此前创业板的暴涨,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是筹码供应不足,二是过量的资金涌向,这是导致创业板暴涨的根源。 注册制可以让筹码供应量增大,但是无法阻碍资金进场。
所以,动态地来衡量注册制对市场的影响之后,我认为,只要牛市三大基础稳固,尤其是增量资金进场意愿不削弱,那么注册制落地并不会阻碍牛市的步伐,它只是让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得更加均衡,有利于稳固“长牛慢牛”的格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条修订的背后有何原因
是描述有误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条并未修改
5. 新证券法的主要修改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二条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将第八十五条修改为:“保险公司应当聘用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和合规报告制度。”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的“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修改为“公告”,第一款第八项中的“报送”修改为“公告”。
删去第二款。
(二)删去第九十条第一款。
(三)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四)将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五)删去第二百一十三条中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和“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二)将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修改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
(二)删去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三)将第七十八条中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修改为“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6. A股、B股在证券法修改后的上市条件
就是楼上的啦。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7. 新《证券法》有哪些影响
看点一:明确股票注册制程序放宽公开发行股票门槛
注册制推出,是大牛市真正的开端?
看点二:规范上市公司股东转售股票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股市减持套现,用”纸糊“企业换钱,证券法不修改限制其行为,中国股市无实质利好。
看点三: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可以豁免注册或核准
个人合格投资者要求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金融资产不少于300万元,并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经验。
看点四:单列投资者保护章节民事赔偿可推代表诉讼
股民可以索赔了。草案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看点五: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证券从业人员都在买卖股票,只是没有用自己账号,用父母或者配偶的,与其暗不如明!
看点六:新增条款禁止跨市场操纵
打击市场操纵行为就应该毫不手软。
8.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实施为什么会造成股市大跌
首先,股市本身有涨跌规律。涨多了就要回跌。当时,股市已经处于泡沫破裂阶段。亚洲也处于金融危机当中。股市稍微一点利空都能诱发暴跌。
其次,个人认为,当时的股票市场是很不 成熟的,操纵股价,内幕交易横行,上市公司业绩造假也屡见不鲜。证券法的实施,让当时的庄家们怕了,撤离股市避风。
为了对付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灾后重建,1998年中央开始实施“扩大内需”的战略,同年底,久经磨难的证券法终于获得全国人大通过,并决定于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1999年6月,中央提出“开发大西北”的重大战略,并同时推出了自1996年以来的连续第七次降息,虽然有这些利好,但人们还是不太相信牛市能够来临。因为按照即将实施的《证券法》的精神,信托与证券脱钩的工作开始进行。证券公司也出现大重组、大合并的趋势,受此影响股市出现下滑的走势。
但就是在令人没有想到的5月,突然爆发了“5.19”行情。再加上以美国为首的世界股市普遍持续上涨的示范效应,以网络股为代表的高科技概念股一跃而起,股指自1999年5月17日的1047点发起进攻,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股指上涨68%,1999年6月30日上证指数上攻至1756点。并第一次将历史的“箱顶”1500点踩在了脚下——这就是证券史上著名的“519”行情。
9. 证券法修改对券商利好还是利空
证券法修改对券商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修改之后的新法规具有激发交易热情,那么对证券类个股就是利好;如果修改之后的新法规具有限制、抑制交易热情的条款,那么对证券类个股就是利空;通常情况下是中性偏好。
10. 证券法的修改延期对券商是利好还是利空
证券法修正延期对整个证券市场是利好,毕竟修改的内容里面包含注册制发行,注册制发行就是大利空,倡导市场价值投资,而不是炒作垃圾股、绩差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