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股票期权是企业运用每股收益
㈠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的潜在普通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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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㈡ 关于股票期权会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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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国际动向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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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源于公司治理理论的股票期权制度在经历了长时间的风光后,再一次成为人们评论的焦点,激励经营者的股票期权,现在却成为公司财务丑闻的制度陷阱,而这一制度陷阱的背后,却是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问题,由此,人们的视线聚焦在股票期权会计上,本文试就股票期权会计的产生、发展,谈谈笔者的观点。
一、引言
1953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re,CAP)第43号研究公报首次涉及“股票期权和股票购买计划的补偿(Stock Option and Stock Purchase Compensation Involved in Plans)”的会计处理问题。1972年,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 Board,APB)发布了APB第25号意见书:《关于发给员工股票的会计处理的意见书》(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 opinion 25,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s)。该意见书规定,公司采用“内在价值法(intrinsic value approach)计算期权费用,具体规定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exercise price)超过股票期权授予当日公允价值(fair market value)的部分,确认为期权费用,如果前者等于或小于后者,则期权费用为零。1973年6月,FASB又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征求意见稿(Exposure Draft of SFAS NO.123)。该征求意见稿要求确认和处理由于授予员工股票而产生的薪酬费用(compens ation expense),通过运用公允价值框架(fair value framework)和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确认为期权费用。由于受到来自许多方面的反对,(注:特别是来自商业团体和来自国会的强烈反对,甚至直接威胁到FASB作为一独立的准则制定者的存在。)FASB于1995年10月发布了一份妥协的准则:FASB第123号公告《股票薪酬会计处理方法》(Accounting for Stock-Based Compensation,SFAS NO.123)。该准则鼓励但不是要求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来核算股票期权,同时,该准则也允许企业沿用APB25,如果企业运作APB25的会计处理方法,则要求其在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footnote)中披露匡算(pro forma)的净收益(net income)和每股赢余(earnings per share,EPS);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发布了IAS19”雇员福利(Employee Benefits)“以及英国会计准则紧急工作组(Urgent Issue Task Force)制定的”雇员所有权计划基金会计(Accounting for ESOP Trusts,UITF13)“和”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hare Schemes,UITF17)“都涉及到了股票期权问题。
二、股票期权会计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因公司丑闻而倍受指责,其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制度漏洞
按照APB25,对于不同的股票期权,其会计处理方法是不同的:对于固定股票期权(fixed option plans)采用“内在价值法”(intrinsic value approach)计算期权费用,具体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exercise price)超过股票期权授予当日公允价值(fair market value)的部分,确认为期权费用,如果前者等于或小于后者,则期权费用为零,由于在授予时,其行权价与市价相同(at the money),没有期权费用发生;对于业绩股票期权和其他变动计划,其计量日是当员工可以收到的股票数量及其行权价都是固定时的日期,由于计量日可能比授予日要晚得多,任何费用都是不确定的,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上升,那么,业绩股票期权计划的期权费用将比固定股票期权计划的要大,因而,公司往往会选择固定股票期权。
而且,企业还可以在SFAS123与APB25之间进行选择,虽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SFAS123优于APB25,但实际上,很少有企业采用这一方法,因为该会计处理方法将导致企业的每股收益(EPS)的大幅度下降,Nicholas·G·Apostolou.&.Larry Crumber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SFAS123规定:如果企业选择APB25,那么,要求其在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footnote)中披露匡算的净收益和每股赢余。
我们看到,在这可选择的背后,是确认与披露之争,应该确认并达到确认标准的项目如果没有确认,而是选择披露的话,不但违背了一个基本的会计概念:披露财务信息并不能足以代替将其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而且也有损于财务报告的质量,这是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问题之一。
(二)解释公告:解释不清
为了克服这一“名存实亡”的局面,美国FASB发布了第44号解释公告(FIN NO.44):《关于涉及股票薪酬的会计处理》(Accounting for Certain Transitions Involving Stock Compensation),该公告规定:企业必须费用化重定价期权(reprice options),但问题是当公司股价从原来的高位下跌时,企业会无从选择:如果将行权价重定位于低价位,收益就会降低;如果不重新定价,将可能失去员工,而且FIN NO.44也有漏洞,公司可以通过重新定价(注:通过取消那些行权价高于公司股票市价的underwater options,然后重新定价,重新授予超过6个月有效的股票期权,就可以避免确认期权费用,Eastman Kodak,WorldCom就是利用漏洞。)避免了所有的薪酬费用。由此可见,该解释公告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这是问题之二。
(三)准则制定:有失中立
按照美国现行的会计准则SFAS123规定,企业可以在APB25和SFAS123之间选择,FASB承认,SFAS123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要优于APB25,SFAS123规定企业可以在SFAS123和APB25之间进行选择,并不是处于会计上的原因,而是出于政治上的压力,对于这一点,FASB也在SFAS123中承认了这一观点(SFAS123,PP61-62),作为一个独立性较强的准则制定结构,FASB一直是世人所推崇的标准,应该保持其中立性,不能对相同的交易规定受欢迎的和不受欢迎的处理方法,但在股票期权会计准则制定中,竟然屈服于政治压力(当然,政治因素是任何活动都要考虑的,而且有时还比较大),但这却导致准则失去了中立性,对于固定股票期权和业绩股票期权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导致了企业选择固定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不但损害了准则的质量,也扭曲了经济,这是问题之三。
(四)财务报告:流于形式
正是美国GAAP庞大的体系,存在一些漏洞,给企业留有“打擦边球”的机会,使得期权费用没有被确认,没有反映在企业的损益表中,而我们知道,股票期权对企业、股东、雇员等利害关系人都有影响,不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反映期权费用,这样的财务报表,不但不“真实公允”,也不符合“决策有用”和“保护投资者”的财务报告技师评估观(注:在评价财务报告质量时,学术界有两种观点,即用户需求观(user needs perspective)和投资者保护观(shareholder/investor protection perspective)。),这样的“残缺的”财务报告,显然质量不高,这是美国股票期权会计种种问题的最终体现。
三、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国际动向
鉴于近来股票期权会计存在的上述问题,美国近期对此有较大变动,具体为:(1)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2002Sarbanes-Oxley法》,该法内容广泛,其中就要求对会计进行改革(包括改革股票期权会计),这一法案的生效,将为股票期权会计的改革铺平道路,同时,该法中也规定了要强化公司财务报告的披露。(2)已经有一些公司,如Cinergy,Citibank,Coca-cola,GE等宣布他们将改变现有的员工股票期权的会计核算方法,将采用公允价值确认期权费用,其他公司也正关注这一事态的发展,FASB也欢迎这种做法,而且,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会计信息的用户也对该做法表示支持。(3)为了向那些自愿改变股票期权处理方法,选择公允价值来核算基于股票的员工支付计划的公司提供过渡指导,FASB于2002年10月4日,发布修订SFAS123的建议公告(Proposal Statement):股票薪酬会计——过渡与披露(Accounting for Stock-Based Compensation-Transition and Disclosure),该公告规定:企业可以采用追溯重报(Retroactive restatement)或沿用SFAS123的未来适用法(Prospective Recognition)作为过渡方法,也不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按SFAS123所要求的匡算额(pro forma amounts)。同时,该公告还要求企业向投资者提供更好、更高频率的有关股票期权成本的信息。(4)2002年12月31日,美国FASB发布SFAS148《股票薪酬会计——过渡与披露》,用于修订SFAS123,该公告规定了企业采用公允价值确认股票期权费用,并要求企业更明显(prominent)、更高频率的披露有关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基于股票的薪酬对匡算额(pro forma amounts)的影响。
IASB与FASB于2002年9月18日在Norwalk举行联合会议(joint meeting),商讨共同致力于建立高质量、相互兼容的会计准则,以向国内和国际财务信息的用户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2002年10月29日,美国FASB与IASB在伦敦发布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emoranm of understanding)”,这表明在9月份Norwalk会议的基础上,FASB与IASB在会计准则的协调上前进了重要的一步。由于没有可以涵盖有关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IFRS),IASB于2002年11月发布了以股票为基础的支付方式的征求意见稿(ED2:Share-Based Payment),该意见稿涵盖了相当广的范围,如授予员工的股票或其他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s),团体间涉及股票支付的货物或服务的交易,还包括使用基于股票的现金或其他资产支付(注:因为支付的金额是以企业股票或其他权益工具的价格为基础的,如现金股票增值权(cash share appreciation right)。)的交易。同美国SFAS123一样,该征求意见稿也要求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德国会计准则委员会(German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于2001年6月发布会计准则草案:股票期权计划及其相似支付安排的会计处理(Accounting for Share Option Plans and Similar Compensation Arrangements);丹麦特许公共会计师协会(Danish Institute of State Authorised Public Accountants)于2000年4月发布了一份讨论稿(Discussion Paper):股票薪酬的会计处理(Accounting Treatmnt of Ahare-Based Payment);IASB、ASB和G4+1的其他国家于2000年7月发布的,由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导的讨论稿(Discussion Paper):股票薪酬会计(Accounting for Share-Based Payment)。
四、几点启示
我们看到,当股票期权会计处理问题再次聚焦世人目光时,FASB和IASB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准则制定机构,都采取了积极的态度,特别是FASB和IASB商定将共同致力于高质量、可相互兼容的会计准则的制定,使我们看到了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美好明天,同时,我们应该从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变迁,特别是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问题中总结经验,为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一)采用基于原则的会计准则制订方法
美国现行股票期权会计的种种问题的原因之一在于:美国的GAAP是以规则为基础的方法(rules-based approach)制定的,显得过于庞大、繁杂,有如此多的细节性规定,太多的例外(excptions)、解释(interpretive)以及由AICPA、FASB的EITF发布的补充(implementation),使整个准则体系更加庞大,不但颁布一项新准则的效率不高,而且,准则使用者的学习成本也是非常高的,并且,使准则间的衔接有些松散,修订准则也不容易,我们不得不称赞美国FASB驾驭整个准则体系的能力,这恐怕令其他国家的准则制定者憾然。而欧洲和IASB却走了另一条完全不同的路,他们的准则是基于原则的(Principles-Based),正如IASB主席David·Tweedie所言:“我们希望基于原则的、清晰的,可以让企业与其审计师运用职业判断而非求助于细节性的规则制定的陈报”。基于原则和规则基础的准则制定方法,让我们看到了准则制定方法的未来,在我国准则体系尚未达到美国GAAP的程度时,选择基于原则的准则制定方法将有助于提高我国会计准则的质量。
(二)计量属性的选择
在我们的会计准则还不是很完善的时候,可以借鉴美国GAAP和IASB的经验,可以少走弯路,应该从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角度出发,高瞻远瞩地思考问题,而选择恰当的计量属性是保证会计准则质量的关键之一,在当前的会计实务中,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注:SFAS.33对存在货和固定资产计量定义了八种属性:历史成本、现行再生产成本、现行重置成本、可实现净值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重恢复价值、现行成本企业价值。),这是符合哲学逻辑的,正如FASB在制定“SFAS115——在特定债券和权益证券上投资的会计处理”时提供正确选择计量属性的范例那样,可供选择的计量属性带来了最相关的财务信息,我们可以借鉴这种思想,在准则中明确规定何时、何种情况下采用何种计量属性,而不应该盲目地接受或否定某种计量属性。同时,我们看到,公允价值这种计量属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注:当然,也有人认为,最近一系列的公司丑闻与公允价值计量有关,由于运用公允价值需要人的判断,财务报表变得越来越复杂,有人甚至提出返回到过去的时代。),我们应该如何权衡,是我们在准则制订中不得不关注的问题之一;在SFAS123中还引入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这也是一个新情况,今后的准则中,将会出现更多的资产定价模型,我们应予以适当的关注。
(三)应保持准则制定的中立性
美国FASB摇摆于APB25与SFAS123之间,表明了FASB立场的非中立性,FASB选择妥协的、低质量的方案,导致了今天的公司财务丑闻,投资者的经济损失、股市的低迷,成本不可谓之不大,影响不可谓之深远,就连FASB自己也承认,在APB25与SFAS123之间,APB25是没有SFAS123优秀的,因为披露不能完全代替确认,这可以说是美国FASB的失职,我们应当以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为鉴,保持准则制订者的中立性,不能以准则的低质量来迎合某些利益集团的偏好,我国的财政部是制定会计准则的法定机构,作为政府机构,具有较高的权威,但缺少其他各方参与的会计准则能否达到外部的“最优均衡”还是个未知数。
(四)注意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
从美国FASB最近主动同IASB接触,并于去年10月19日发布“谅解备忘录”来看FASB的立场有些改变,不论其动机是什么,这件事使我们看到了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重要,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不断扩大,以及世界范围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加,对各国现行会计准则进行协调的呼声日益高涨(王松年,2002),这是一个大趋势,我们应当在准则制定中考虑这一因素。
「参考文献」
[1]李维友。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问题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王松年。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J].会计论坛,2002,(1)
[3]段亚林。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准则比较及借鉴[J].证券市场导报,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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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IASC.Employee Benefits.IAS19.1998.
[8] IASC.ED2:Share-Based Payment.November.2002.
[9] C.Terry Grant.Conrad S.Ciccottello.The Stock Options Accounting Subterfuge.Strategic Finance.April.2002.
[10] Gerald Searfoss and Dionne D.McNamee.Employer‘s Accounting for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Journal of Accounting.February.1993.
[11] henry Morgenbesser,Marina Casani& Felicity,Gemson.Do Stock Options Have a Future in Amercia.IFLR.September.2002.
邓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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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 http://www.chinaacc.com/new/2004_7/4070909320272.htm
㈢ 当题目中出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时,如何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都应该考虑稀释性,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情况,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2、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3、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下面我们以认股权证为例,简单说明一下计算过程: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7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2017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0000万股。2017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17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000万份认股权证,
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18年5月31日按照每股5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7年度为32000万元。甲公司股票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
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32000/80000=0.40(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2000-12000*5/10=600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32000/(80000+6000×7/12)=0.38(元/股)
(3)经理股票期权是企业运用每股收益扩展阅读: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除了需要考虑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外,还需要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㈣ 期权对每股收益的稀释
因为在企业发行期权时,已将发行期权取得的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计算企业每股收益时已计算在内,在计算期权对每股收益的稀释时就不能再考虑了,如再考虑的话就计算重了,计算出的稀释每股收益就不正确了。
㈤ 计算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利时,是否需要使用加权平均数
计算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净利润是一年中取得的,是期间数据,与此相对应,分母要使用加权平均股数,这样,可以保持分子和分母口径一致。
这里要注意的就是,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并不是所有的股数都使用加权平均股数,如果增加的股票是由于送红股造成的,是将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为普通股,转化与否都一直作为资本使用,因此新增的股份数不需要按照实际增加的月份加权计算,直接计入分母即可,转增股本也是如此;
而公司发行新股,则这部分股份是由于在某月增加,对全年的利润贡献只有发行后的月份,因此应按照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对于配股增加的股数,同样也是如此。
计算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利时,都是按照年末股数计算的。每股净资产的分子是时点数据,因此分母相应地使用该时点的股数计算;
由于股利是按照年末股数发放的,按法律规定,同股同权,即无论是原股票,还是本年中新增加的股票,不论是发放股利、转增股本,还是新发行的股票或配股增加的股票,其在分配股利的权利上是相同的,有一股就算一股,因此每股股利的分母使用年末股数进行计算。
(5)经理股票期权是企业运用每股收益扩展阅读:
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每股收益增长率指标使用方法
1)该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长率和整个市场的比较;
2)和同一行业其他公司的比较;
3)和公司本身历史每股收益增长率的比较;
4)以每股收益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的比较,衡量公司未来的成长潜力。
传统计算
传统的每股收益指标计算公式为:
每股收益=(本期毛利润- 优先股股利)/期末总股本并不是每股盈利越高越好,因为每股有股价
实例说明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以某公司2008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为例:
该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2006年年末的股本为8000万股,2007年2月8日,以截至2006年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送10股,总股本变为16000万股。2007年11月29日再发行新股6000万股。
按照新会计准则计算该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25000÷(8000+8000×1+6000×1/12)=1.52元/股
上述案例如果按照旧会计准则的全面摊薄法计算,则其每股收益为25000÷( 8000+8000+6000)=1.14元/股
从以上案例数据来看,在净利润指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新会计准则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较旧会计准则计算的每股收益高出33%。
稀释
实践中,上市公司常常存在一些潜在的可能转化成上市公司股权的工具,如可转债、认股期权或股票期权等,这些工具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时点转化成普通股,从而减少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即假设公司存在的上述可能转化为上市公司股权的工具都在当期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份后计算的每股收益。相对于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充分考虑了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稀释作用,以反映公司在未来股本结构下的资本盈利水平。
例子
某上市公司200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10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
2008年1月1日,公司按面值发行20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放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
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0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33%。
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分上的分析,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2008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20000/10000=2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20000×2%×(1-33%)=268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0000/10=2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68/2000=0.134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每股收益=(20000+268)/(10000+2000)=1.689元
㈥ 会计:关于每股收益的问题。
企业存在潜在的股份,会导致企业每股收益降低,由于潜在股份的存在,会对股票的每股收益产生降低的影响,这就叫做稀释性;对于亏损企业来说,由于潜在股,会使每股亏损也降低,这样的影响叫做反稀释性。
比如说,当期企业净利润是100万,发行在外的股份是100万,那么每股收益=100/100=1,意思是说每股赚1
如果,企业有可转债,那么可转债因为有可能转换成股票,比如说可转100万股,那么转股后,股份变成200万,那么每股收益=100/200=0.5,由于这种潜在股份的存在,使得每股收益被摊薄了,这种现象就是稀释性;
还是以上的例子,假如企业亏损是100,那么每股亏损1;由于企业潜在股存在的话,每股亏损变成0.5了,使得亏损也被稀释了,相当于每股份上的亏损额降低了,这种现象属于反稀释。
㈦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每股收益增长率指标使用方法:
1)该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长率和整个市场的比较;
2)和同一行业其他公司的比较;
3)和公司本身历史每股收益增长率的比较;
4)以每股收益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的比较,衡量公司未来的成长潜力。
(7)经理股票期权是企业运用每股收益扩展阅读:
该比率反映了每股创造的税后利润。比率越高,表明所创造的利润越多。若公司只有普通股时,净收益是税后净利,股份数是指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如果公司还有优先股,应从税后净利中扣除分派给优先股东的股利。
每股收益是指本年净收益与普通股份总数的比值,根据股数取值的不同,有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是指计算时取年度末的普通股份总数,理由是新发行的股份一般是溢价发行的。
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行新股前的收益。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是指计算时股份数用按月对总股数加权计算的数据,理由是由于公司投入的资本和资产不同,收益产生的基础也不同。
㈧ 股票的每股收益是怎么算出来的
楼主我把我自己理解的告诉你,简单的说了
每股收益=税后利润/总股本.优先股股利在交税之前已经和债务利息一起被扣除了.所以在每股收益中不包含 优先股股利
毛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举个例子吧,你进来一批货,成本10000,你还聘用了1 名工人,他的工资1000,你卖出货后卖了15000块,那么你的毛利润=15000-10000=5000,而你的净利润只有4000,当然这只是一个例子,不包括锐,希望楼主能理解
㈨ 新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的具体内容,谢谢
新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及其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第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
第二章 基本每股收益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第五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
第六条 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
(一)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
(二)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四)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稀释每股收益
第七条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第八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一)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二)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第九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第十条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第十一条 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第十二条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第四章 列报
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二)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三)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