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股票风险
㈠ 个人独资企业与股份制,利与弊,
1.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个人为出资者,同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份制企业是以待额股份面额发行,按股份的拥有比率对企业承包债务承担责任,当然利润分配都以所占股份为依据计算器,个人独资企业是利润和风险都由同一个人承受,股份制企业利润和风险都是各个股东来分担,内地一般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税收按国家规定,无太大区别。
2.基本区别: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4)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交税方面:
(1)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帐务要求不高,税收征收也采取相对简便的方法。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征税一般采取定额定率征收。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工商户还要交纳工商管理费。但具体那个交的多要看当地的税率了。
(3)税务局主要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购领仟位数及以上面额的普通发票加强控制和管理。
㈡ 个人独资企业合理节税,是否有风险我们该如何避免
个人独资企业节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众所周知,目前国内有三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免除企业所得税,只缴纳增值税和小部分个人经营所得税的。
二是核定征收;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目前部分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一般核定应税所得率为(利润率)10%。再加上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和注销等方面,都有着更为简单的流程,方便企业后期退出市场,这些都是使得个人独资企业成为创业者节税首选的原因。
个人独资企业节税方法:
1.业务转移。即将现有业务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来进行,就可以享受个人独资企业的低税率和高扶持的双重优惠。
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原企业的采购或销售平台。设立一个贸易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原企业的采购或销售平台。由新设立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将利润截留在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内,由个人独资来纳税,以实现整体的税负的降低。
3.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也是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时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
当然,在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节税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财会人员对税务筹划的判断能力。因为税务筹划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且在筹划时一旦出现误差,很有可能从合法的税务筹划演变成偷税漏税等个人纳税筹划违法的行为,轻则补税,罚款重则可能会受到刑事的处罚,所以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提高财会人员对税务筹划的判断能力。二是注册地址的选择,毕竟不同地区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
㈢ 买国有独资企业的股票是不是风险很小
很难说,靠运气
㈣ 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
从个人公司的制度设置上看,“个人公司”组织结构简单,既不存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只有一个股东,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也不存在代理成本,更不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差异,决策迅速灵活,能够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其具有内部结构简单,经营机制灵活,运行效率高等无法被取代的优点。
一、个人独资公司的优点
从个人公司的制度设置上看,“个人公司”组织结构简单,既不存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只有一个股东,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也不存在代理成本,更不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差异,决策迅速灵活,能够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其具有内部结构简单,经营机制灵活,运行效率高等无法被取代的优点。
二、个人独资公司的弊端
(1)股东权利缺乏约束
“个人公司”中只有一个股东,所有者与经营者集于一身,不可能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投资者有绝对的权威,在公司内部不存在对其行为的有效约束,缺乏机构之间的制衡,一人股东全部控制公司的经营权、决策权、人事权,公司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履行必要的程序或必要的记录。
(2)股东权利缺乏约束带来的系列弊病
因为个人公司特殊的股东构成,股东权利缺乏相对严格的约束与限制,一人股东可以“为所欲为”地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用作私用,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行欺诈之事逃避法定义务、契约义务或侵权责任等。
(3)个人公司让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更大大的风险
上述诸多的混同已使公司的相对人难以搞清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而在有限责任的庇护下,即使公司财产有名无实,一人股东仍可隐藏在公司面纱的背后而不受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对人的追究,使公司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过大的风险。
(4)个人公司的股东自身的风险。
对一人公司来说,除让公司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较大的风险外,其股东自身也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加强了对一人股东的要求与限制,一旦一人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自己的财产,就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本收到保护的股东有限责任被打破。
㈤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㈥ 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有点如下:
1、创立便捷,注册条件宽松,注册资本少,适用性较好。
2、经营的固定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3、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改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如下:
规模限制,不利于资金的大量筹集。
因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舍得业主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利于企业连续经营,极可能导致破产。
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
以上就是回答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