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股票减持
A. 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何减持自家股票
1、解除股票质押
并不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有着充足的流动资金,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司发展经营,大股东将手中的股票进行了质押。但是到手的资金,并没有获得理想的投资回报。当质押期限临近时,为了偿还贷款,大股东只能将股票减持一部分,用于解除股票质押。
2、个人资金需求
有一些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实际到手的薪资并不是很高,而且公司分红不多时,为了改善个人生活,用于高端消费等,只能选择减持手中持有的股份。
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而言,只要在合规的情况下,减持是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权利。对于我们投资者来说,当自己持有的上市公司发布减持公告时,一定要仔细分析减持对象是谁,减持的理由是什么,有些减持原因还是要做出区别对待的。
B.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能够一方股东减持该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份得到现金
你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股东向通过退股将股份变现的行为,按证券法,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你公司章程里没有关于股东股权变现的规定,按法律执行,有两个途径,一是公司收购他的股权。二是其他股东收购他的股份,他他通过公司收购实现股权变现,公司的股份增加,他的股份减少,其他股东收购他的股份,收购人股份增加,他的股份减少,一样的
C.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应注意的几个法律
1、普通合伙人的安排
GP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什么人来担任,是由自然人担任还是另行成立公司。
2、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选择
持股平台注册在什么地方有赖于该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要了解各地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难度、要求、税收优惠来综合考量。
3、股权锁定、持股个人收益和退出
1)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的有限合伙企业,对于持股个人实际的股权锁定时间,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2)持股个人享受收益(或获利退出)有四种方式:
i. 分享企业收益:按照份额享有上面所提到的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体的股权转让收益;
ii. 转让财产份额:按照协议约定将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他人;
iii. 退伙结算: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条件退伙,并获得自身财产;
iv. 散伙清算: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个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获得清算后的财产。
D. 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不同比例减持吗
有限合伙企业一般是不可以不同比例减持股份的,不过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只要合同有约定,减持办法、减持比例应该从合同(合同就是法律)、依法办事。
E. 个人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如何征税征哪几种税
合伙企业所得税“先分后税”。即合伙企业不交所得税,分配给合伙人后交,合版伙人是个人,权交个人所得税,是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自然有限合伙人,按照“股息、红利所得”20%税率征税。
自然人普通合伙人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规定存在较大差异。上海、深圳、杭州等地按照5%-35%征收,而北京则是不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律按照20%征收;而天津则要求按照合伙人根据不同收入的性质区分,分别用不同税务处理方法。不一一列举。
法人合伙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企业所得税法。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以下简称:159号文)
该文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后,减持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F. 合伙制企业减持股票怎样分滩历年成本费用
合伙制企业减持股票是不分摊历年成本费用的。
G. 有限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是不是从7月1日后开始征增值税
53号公告对限售股条款的执行时间做了如下的规定: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版事项,按照本公告规权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前,此前未处理的,比照本公告规定缴纳营业税
结合上述规定,对于限售股转让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买入价的确认规则从9月1日开始,若5月1日-9月1日已经就该业务交过增值税的,无论买入价是按照实际取得价格还是首次发行价等;全面营改增后这种行为若是没有交过增值税则按照53号公告的规定来执行
H.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是否影响减持收益税率
1、个人股东的限售股减持享受政策是在营业部所在地2、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限售股减持享受政策在注册地(有限合伙是代扣代缴),注册地不在天津,合伙人无法享受天津政策
I. 合伙企业减持份额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只有分配利润时,按非配的金额申报缴纳就可以了
J. 上市公司减持另一家上市公司股份时,应该在哪个公司公告
在被减持的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