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偏好发放股票股利
Ⅰ 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应该通过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应该通过“利润分配”、“股本”、“资本公积”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为:
1、实际发放时被投资方的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面值×股数)
贷: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数)
2、如果是采取市价发行的则应当是: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市价×股数)
贷: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数)
资本公积(市价与面值的差额×股数)
3、企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时,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股票股利在会计上属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种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将其称为“红股”。
Ⅱ 上市公司在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对公司发展有什么积极作用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
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哪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的变化。
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将优于不分配利润。这几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红股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其根据如下:
1.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股票的红利的征税可根据同期储蓄利率实行扣减,即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税额就是每股红利减去同期储蓄利率后再征收20%的股票所得税,这样在每次分红时要征收的税额是:
所得税=(每股红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20%
当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润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下一年度的红利数额就势必增大,股民就减少了一次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2.在股票供不应求阶段,送红股增加了股东的股票数量,在市场炒作下有利于股价的上涨,从而有助于提高股民的价差收入。
3.送红股以后,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
将送红股与派现金相比,两者都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只不过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内经营盈利,它就是对股民的回报。但送红股与派发现金红利有所不同,如果将这两者与银行存款相比较,现金红利有点类似于存本取息,即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后,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红股却类似于计复利的存款,银行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将储户应得利息转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满后一次付清。但送股这种回报方式又有其不确定性,因为将盈利转为股本而投入再生产是一种再投资行为,它同样面临着风险。若企业在未来年份中经营比较稳定、业务开拓较为顺利,且其净资产收益率能高于平均水平,则股东能得到预期的回报;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平均水平或送股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股东不但在未来年份里得不到预期回报,且还将上一年度应得得红利化为了固定资产沉淀。这样送红股就不如现金红利,因为股民取得现金后可选择投资其他利润率较高的股票或投资工具。
上市公司的分红是采取派现金还是送红股方式,它取决于持多数股票的股东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和预测,因为分红方案是要经过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但我国上市公司中约有一半以上的股份为国家股,且其股权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由于切身利益的影响,经营管理人员基本上都赞同企业的发展与扩张,所以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中,送红股的现象就非常普遍
Ⅲ 根据美国资本利得税的情况,分析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的发放对股东税负所产生的影响。
西方股利政策理论存在两大流派:股利无关论和股利相关论。前者认为,股利政策对企业股票的价格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后者认为,股利政策对企业股票价格有较强的影响,财务学家们从税赋因素和信息不对称因素展开研究,各自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理论,为企业股利支付模式的选取提供理论指导。
一、股利无关论
股利无关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Modigliani和财务学家Miller(简称莫米)于1 96 1年提出。莫米立足于完善的资本市场,从不确定性角度提出了股利政策和企业价值不相关理论,这是因为公司的盈利和价值的增加与否完全视其投资政策而定,企业市场价值与它的资本结构无关,而是取决于它所在行业的平均资本成本及其未来的期望报酬,在公司投资政策给定的条件下,股利政策不会对企业价值产生任何影响。进而得出,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为其资本结构的线性递增函数。在此基础上,莫米又创立了投资理论,企业的投资决策不受筹资方式的影响,只有在投资报酬大于或等于企业平均资本成本时,才会进行投资。莫米的股利无关论的关键是存在一种套利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使支付股利与外部筹资这两项经济业务所产生的效益与成本正好相互抵消,股东对盈利的留存与股利的发放将没有偏好,据此得出企业的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无关这一著名论断。但是莫米理论是建立在完善资本市场假设的基础之上,这包括(1)完善的竞争假设,任何一位证券交易者都没有足够的力量通过其交易活动对股票的现行价格产生明显的影响;(2)信息完备假设,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平等地免费获取影响股票价格的任何信息;(3)交易成本为零假设,证券的发行和买卖等交易活动不存在经纪人费用、交易税和其他交易成本,在利润分配与不分配、或资本利得与股利之间均不存在税负差异。(4)理性投资者假设,每个投资者都是财富最大化的追求者。这一假设与现实世界是有一定的差距。虽然,莫米也认识到公司股票价格会随着股利的增减而变动这一重要现象,但他们认为,股利增减所引起的股票价格的变动并不能归因为股利增减本身,而应归因于股利所包含的有关企业未来盈利的信息内容。
从某种程度上说,莫米对股利研究的贡献不仅在于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理论,更重要的还在于为理论成立的假设条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在莫米的完善市场假设中,两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市场特征是:
(1)没有税赋或交易成本;
(2)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分布是对称的。后来的研究大多围绕着这两个假设进行。在考虑税赋因子之后,可以检查现实世界中股利政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而在引入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后,则可以从代理理论和信号理论两个角度对管理者制定股利政策的动因进行深入分析。其中,税赋因子对股利政策影响集中体现在除权日的股价反映中,而不对称信息的影响则反映在股价对股利宣告的变动中,这使得财务学家们可以通过对除权效应和宣告效应的实证研究来检验各种假说。
二、股利税赋效应
在考虑税赋因素,并且是在对股利和资本利得征收不同税率的假设下,布伦南创立了股价与股利关系的静态模型,由该模型得出,股利支付水平高的股票要比支付水平低的股票有更高的税前收益,即股利政策不仅与股价相关,而且由于税赋的影响,企业应采用低股利政策。而奥尔巴克经过严密的数学推导,提出“税赋资本化假设”,这种观点的主要前提是,公司将现金分配给股东的唯一途径是支付应税股利,公司的市场价值等于企业预期支付的税后股利的现值,因此,未来股利所承担的税赋被资本化入股票价值,股东对于公留存收益或支付股利是不加区分的。按这种观点,提高股利税负将导致公司权益的市场价值的直接下降。
一般而言,税赋对股利政策的影响是反向的,由于股利的税率比资本利得的税率高,而且资本利得税可以递延到股东实际出售股票为止。因此,投资者可能喜欢公司少支付股利,而将几年的盈余留下来用于投资,而为了获得较高的预期资本利得,投资人愿意接受较低的普通股必要的报酬率。因此,在股利税率比资本利得税率高的情况下,只有采取低股利支付率政策,公司才有可能使其价值最大化。
三、股利政策的代理理论与信号传递理论
这一方面的研究发端于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兴起。在信息完备的基本假设之上,市场中的价格机制是万能的,能够准确地确定企业的市场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变成了一个生产现金流的黑匣子,公司的决策制定者被非人格化,纯粹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服务。而在现实中,作为经济行为人,决策制定者必然也存在着自身效用最大化动机,企业的财务政策往往是相关各方利益冲突的一种协调。否认这一点,就不可能对各种财务政策的制定动因作出切合实际的分析。信息经济学对古典经济学的一个重大突破是抛弃企业非人格化假设,代之以经济人效用最大化假设,这一变化对股利政策也产生了深刻影响,借鉴不对称信息的分析方法,财务学者从代理理论与信号理论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了研究。
1 .代理理论始于詹森与麦克林有关企业代理成本的经典论述,他们将由代理冲突所产生的代理成本归纳为三种:委托人承担的监督支出,代理人承担的担保性支出以及剩余损失。如何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从而确保委托人利益得以实现,是代理理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詹森与麦克林率先利用代理理论分析了企业股东、管理者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及其解决措施,从代理关系角度对困扰财务学家的融资问题作了新的阐释,认为股利政策有助于减缓管理者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冲突,也就是说,股利政策相当于是协调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代理关系的一种约束机制。股利政策对管理者的约束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投资角度看,当企业存在大量自由现金时,管理者通过股利发放不仅减少了因过度投资而浪费资源的倾向,而且有助于减少管理者潜在的代理成本,从而增加企业价值,它解释了股利增加宣告与股价变动正相关的现象;另一方面,从融资角度看,企业发放股利减少了内部融资,导致进入资本市场寻求外部融资,从而可以经常接受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督,这样通过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督而减少代理成本,这一分析有助于解释公司保持稳定股利政策的现象。因此,高水平股利支付政策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外部融资成本。因此最优的股利政策应使两种成本之最小化。
2 .信息传递理论认为,不对称信息导致逆向选择问题,使得交易双方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如能选用某种信号来将其私人信息揭示给委托人,委托人在观测到信号后才与代理人签约,就可以根据产品的质量进行相应的定价,从而改进帕累托效率,这就是信号传递。信号传递的几个基本要素:(1)信号成本,在赖利看来,只要传递信号的意愿导致了决策者采取不同于那些充分信息下的最优决策,信号成本就会发生。因此,信号传递的成本是偏离理想状态下最优的策略的成本,即机会成本。(2)信号效益。(3)信号特征。
在资本市场中,如果价格没有反映所有信息,尤其是那些还不能公开获得的信息,那么管理者就有可能通过财务政策向市场传递信号以重新调整股票价格。信号传递理论在财务领域中的应用始于罗斯的研究,他发现某个拥有大量高质量投资机会信息的经理,可以通过资本结构或股利政策的选择向潜在的投资者传递信号。受股利宣告日的股价变化与股利支付水平的变化是正相关的这一事实的启发,信号传递理论认为股利变化必然是向投资者传递了有关企业价值的信息。巴塔查亚率行在股利研究中建立了股利显示信号模型,模型假设股东拥有不为投资者所知的有关企业价值的私有信息,而股利政策的存在有助于降低这种不对称信息程度。米勒与洛克将股利与融资、投资问题结合起来,建立了净股利传递信号模型。在米———洛模型中,管理者对企业当前收益知道的信息要比投资者多,并通过股利分配向投资者传递有关当前收益的信号,后者根据收到的信号判断企业的当前收益,由此预测未来收益,进而确定企业的市场价值。总之,股利的支付具有降低代理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功能。
四、股利政策理论在我国现实中的应用
在我国,无论是股权结构还是市场健全程度均与西方发达国家差别甚大。首先,我国上市公司多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占着绝对控股地位,从而造成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两权分离尚不彻底。我国国有股不具有人格化代表,并非终极所有者,缺乏监督管理者的动机,而关系到切身利益的社会公众股所占比例小,极为分散,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影响公司决策的。其次,我国市场力量不足以解决公司中的代理问题。投资者难以依靠市场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此外,我国负债形式单一,多为银行借款,而银行也是典型的国有企业,其本身的代理问题也较严重。因此,股利政策理论在我国的应用应有所修正。我们认为:
1 .对于当前我国股利政策的代理分析,应当围绕社会公众股——国有股——管理者这种代理关系进行,而不能象西方发达国家那样以债权人——股东——管理者为中心分析代理关系。
2 .从代理关系分析,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利用现金股利转移公司现金的倾向,而社会公众股则偏好公司管理者发放股票股利以获取资本利得,公司管理者也愿意发放股票股利将现金留存于企业造成过度投资。因而现实中的股利政策应取决于三种力量的制衡。
3 .从信号传递理论看,股利政策的优化即是在传递当前收益所能实现的效益与放弃投资方案所导致的损失之间的权衡。在我国,由于市场尚处于非有效阶段,股价严重偏离企业业绩,股市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还不明显,公司管理者缺乏对投资者揭示私有信息的动机,因而股利政策传递信号的机制还不健全。
Ⅳ 股票中的股利发放
送红股是指将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以股票红利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的一种分配方式。意思是:上市公司将净利润不以“现金股利”的形式、而以发放股票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结果是利润转化为了股本。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 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 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象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 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那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不优于分配利润。这两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但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分配利润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
Ⅳ 什么是派送红股
你好,送红股,即将股票红利分配给股东。意思是:上市公司将净利润不以“现金股利”的形式、而以发放股票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结果是利润转化为了股本。
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及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 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 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象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 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那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将优于不分配利润。这几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红股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
送股是用分配利润来送.转增是用公积金来转.股东都会收益.
Ⅵ 在我国,为什么现金股利对股价的利好效应远远不如股票股利
你好,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分派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见的方式,大多数投资者都喜欢现金分红,因为是到手的利润,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可以剌激投资者的信心,现金股利侧重于反映近期利益,对于看重近期利益的股东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减少公司的现金,又可使股东分享利润,还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因为对长期投资者更有利的股票股利,侧重于反映长远利益,对看重公司的潜在发展能力,而不太计较即期分红多少的股东更具有吸引力。
Ⅶ 企业发放股票股利将使每股股票的面值降低
这句话是错的。
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面值均为每股一元。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认购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作为确定股东权利的依据。第二个作用就是在首次发行股票时,将股票的面值作为发行定价的一个依据。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价格都会高于其面值。当股票进入流通市场后,股票的面值就与股票的价格没有什么关系了。不论股票市场价格发生什么变化,其面值都是不变的。
企业发放股票股利只会使每股股票的价值降低,而不会影响每股的面值。
Ⅷ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取得哪些成绩
一、股利分配的特点
按照从历史到现实的时间发展顺序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①股利分配形式多样化。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主要有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本三种方式,但在此基础上又派生出将派现、送股与转增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再加上配股,使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方案显得更为复杂。②不分配的公司多。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资产,给投资者超过储蓄收益率的较高的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但是,中国的上市公司很多缺乏这种应有的责任感,每到公布年报时,一些上市公司漫不经心地用“暂不分配”就把投资者轻易地打发了,使投资者对股利回报的热望成为泡影。③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由于没有把投资者的利益置于应有的位置上,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没有明晰的股利政策目标,在股利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上缺乏长远打算,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④上市公司股票股利分配较多,在股利分配中占重要地位。很多上市公司选择了送红股的分配方式,这也构成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一大特色。虽然从整体来说,选择现金分红的公司要多于股票分红的公司,但从股利金额来看,相对而言,现金股利的分配率较低,股票股利的分配率较高。⑤股利分配往往与再融资行为相关联。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后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实施配股,加之证监会对配股资格有较为严格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
二、影响上市公司分配行为的因素
影响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的因素很多,但主要有:
1.盈利和现金流量。上市公司业绩下滑是造成分红政策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利润的大幅下滑自然制约了分红的实施。在业绩滑坡造成可分配利润减少而难以实施分红的同时,现金不足也成为不分配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支付现金股利,上市公司会有一笔支出,因此只有在公司现金充裕、短期偿债能力不成问题的情况下,才会发放现金股利。一些公司虽然每股盈利尚可,但若仔细分析其财务数据,就会发现应收款占资产的一大部分,每股现金流量为负数,想派发红利也是有心无力。
2.企业规模与股权结构。一般来说,公司股本规模越大,股本扩张空间也就越小,倾向于以现金股利的形式支付股利,从而派现的比例大,送股的比例小。小盘股股本扩张能力强,主要以送股的形式发放股利,股利支付率就越低。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倾向于低股利支付,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倾向于高股利支付。此外,不同股权结构的公司的股利分配也有一定差异,国有股、法人股控股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较低,内部人控制效应较强,并且国有股权比例大的上市公司相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放弃股利分配的可能性更大。
根据现代股利政策理论,股东们(包括大股东)为了降低代理问题所带来的风险,往往具有较强的促使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红的意愿。因此,大股东应是最愿意获得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了。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由于一些上市公司发行上市后,大股东甚至地方政府等利益方通过各种可能的手段从上市公司获取好处、套取现金,大股东实际上用从证券市场直接“圈钱”的方式,替代了合法地通过分红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取得现金。这也是为什么国有股、法人股控股比例大的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较低甚至不分配的原因。
3.投资者偏好。在我国,证券投资者偏爱送红股而不喜欢现金股利,这其实是中国股市不成熟的产物。首先,上市公司很难以现金分红的方式满足在二级市场上高价购进其股票的投资者的收益要求。由于占大比例的国家股、法人股不能流通,其转让价格自然要低,而二级市场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价格一般要高于法人股价格几倍甚至几十倍。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一般的分红比例,二级市场投资者所获得的股息收益率就远远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以送红股的方式分配,虽然只是对股东权益的稀释,但是,送红股后,若股价能高于除权基准价,走出填权行情,投资者在二级市场的获利空间就比派现得到的要多。即使除权后没有填权行情,但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送红股是以股票面值计入资本的,而一般来说,送股后每股净资产仍超过每股面值。所以对股东来说,送股即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获得了股票,由此形成了上市公司对股东在分配上一般采取股息率畸低或送股方式分配的局面。
4.适应政策法规的需要。上市公司为适应管理层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有关配股资格的规定,而有意识地调整自己的分配行为,如前几年的“10%”现象。在2000年年末,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证监会提出会考虑把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不少公司闻风而动,以防踏空政策,一改铁公鸡一毛不拔的做法,开始对投资者派现,这也是导致2000年年报公布后不分配公司减少的最主要原因。
三、现行股利分配行为的后果
1.对市场的负面影响。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条件下,股票的市场价格是以股票的内在价值为轴心上下波动的。股票的内在价值,又以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为依据,而公司的股利政策,则是衡量公司经营业绩及其成长性的一个重要尺度。在西方发达国家,股利政策的差异是反映公司质地差异的极有价值的信号,但中国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尽管一些学者通过实证分析表明了“股利相关论”对中国的上市公司同样适用,但这种相关论更多地表现为股票股利与股价的正相关和现金股利与股价的负相关关系。一些连续派现且股利支付率较高的公司,股价表现平平,股票长时间遭到市场的冷落。相比之下,一些大比例送股的公司,在送股消息出台前或出台后股价却大幅度攀升。上述状况的存在,违背了市场自然的和本来的逻辑,扭曲了股利政策与股价决定之间的关系,导致股价严重失真。
2.对投资者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是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使投资者承担的投资风险与所获投资收益严重不对称;二是不利于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投资者在企盼现金股利而不可得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股票的频繁换手获取短期价差以实现资本利得,而不规范的市场又在很大程度上使投资者的这一愿望能够得到满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规范的股利政策对投资者投机行为的生成难辞其咎。
3.对上市公司自身的负面影响。大量的上市公司热衷于送红股,不仅导致股本规模急剧扩张,原有股东利益被高度稀释,而且使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市场形象。一般说来,股利政策规范的公司,其行为也必然是规范的。但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股价之间被扭曲的关系,对规范运作的公司却是一种亵渎和打击,而对不规范的公司在客观上则起到了某种刺激和鼓励作用。这破坏了市场公信力,使市场无法形成客观、公正的公司价值评价机制,并有可能因此动摇规范公司的分配理念,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四、相关对策
(一)加快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工作。由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是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基础。我们应尽快推出国有股减持的改革措施,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消除导致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性缺陷,使投资者能够参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
(二)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教育与监管。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而股利政策的理性化程度,则是衡量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上市公司的教育似乎比对投资者的教育更为重要。应使上市公司深刻认识培育投资者分配回报机制,对从源头上防范和降低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从而增强给投资者回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三)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有关规范。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派现,这种做法对约束公司“内部人”行为,降低代理成本,保护投资者利益,效果相当明显。中国应该借鉴这种做法,进行这方面的立法,通过带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制度规则,迫使公司善待股东,引导公司逐步实现股利政策的理性化。
(四)引进国外的先进做法为我所用。比如,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股利分配形式,具有现金股利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公司股本扩张过快使业绩严重下降时,通过股票回购可达到缩小股本、改善业绩的目的。当然,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有可能带来刺激市场投机,引致股价波动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实施严格监管,完全可以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应配合对上市公司经理层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考虑允许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另外,可考虑开征资本利得税,运用税收的影响,打击投机,鼓励投资者长期持股,使股利收益与资本利得之间税收均衡。
参考文献:
[1]吕长江,王克敏。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1999,(12)。
[2]魏刚。中国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8,(6)。
Ⅸ 为什么发放股票股利会对公司股票的市价产生影响
股利发放是指股份公司给股东的利益分配,主要有现金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四种。
炒作上发放股票股利一般会形成利好或者利空消息,这样对公司股票的市价就会产生影响。
就股市而言,概括地讲,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可分为:个别因素和一般因素。个
别因素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其所处行业地位、收益、资产价值、收益变动、分红变化、增资、减资、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供求关系、股东构成变化、主力机构(如基金公司、券商参股、QFⅡ等等)持股比例、未来三年业绩预测、市盈率、合并与收购等等。一般因素分:市场外因素和市场内因素。市场外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社会形势;社会大事件;突发性大事件;宏观经济景气动向以及国际的经济景气动向;金融、财政政策;汇率、物价以及预期“消息”甚或是无中生有的“消息”等等。市场内因素主要包括:市场供求关系;机构法人、个人投资者的动向;券商、外国投资者的动向;证券行政权的行使;股价政策;税金等等。
就影响股价变动的个别因素而言,通过该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大抵可以判断是否值得投资该股以及获利预期。对于缺乏一般财务知识的投资者来说,有几个数据有必要了解,它们是: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和流通股本、前三年的收益率和未来三年的预测、历年的分红和增资扩股情况、大股东情况等等。这些是选股时应该考虑的要素。
就影响股价变动的一般因素而言,除对个股股价变动有影响,主要可以用作对市场方向的判断,而且市场对场外的一般因素的反应更为积极和敏感,这是因为场外的任何因素要么利好市场,要么利空市场,这就意味着股价的涨跌除上市公司本身因素外,空头市场还是多头市场的判断来自于影响整个市场的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