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票
A. 股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 是否利好
提问有误 估计想问的是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证券
这只能说明该公司资本金雄厚 或者说该公司暂时无适合的投资项目
B. 国有企业领导用自有资金炒股允许吗
行啊
C. 企业自有资金包括哪些
自有资金一般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偿还的资金。
D. 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否可用自有资金投资股票
公司做帐报税流程,每个财务人员都应该了解,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目前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采信息化管理,你应该知道如何使用软件和如何设置,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表等。
做帐报税首先来了解财务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大致环节: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
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
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
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
如果业务相当大。 也可以一天一编的。
二、具体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 .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
.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
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
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 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
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料,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
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该根据每一个月在国税所抄税的数额来确定。因为税控机会打印一份表格上面会有具体的数字)
5、其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表附注,分析情况表之类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
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
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
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三、报表问题:
企业会计报表包括四个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外还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而利润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编制,因为只有在年末企业才会对所盈利的利润进行分配。
而现金流量表只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编制,不同地区不同省要求不同。
在四月年检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你提出要求的。
(管理,财务,营业,制造等费用月末没有余额 ,结帐方法采用表结法下,损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额;制造费用如果有余额,是属于在产品的待分配费用,在负债表上视同存货。钟书补充)
你要看你在利润表有的东西,只要你的账上有你就结转利润,这样不容易错 ,利润表的本年利润要和资产表的相吻合。
细节补充: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5、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计入成本
6、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经费,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就可,不需每月计提。
7、现金一般从“基本存款户”中提取,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方可(钟书补充)。
8、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
9、出纳日记账保存25年 几个很有用的分录:
1、现金长款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注:无法查明原因)
2、现金短款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应收保险赔偿款 管理费用——现金短缺(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提取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4、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6、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代扣款项)
7、提取城建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8、计提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每本账簿贴五元印花税)
出纳工作
一、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二、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
三、做银行账和现金账,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四、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1、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名,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
2、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给予报销。
五、员工工资的发放。
A 现金收付
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 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做好现金结报单,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
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特殊情况需审批。
6、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B 银行账处理
1、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开汇兑手续。
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结报单。
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4、公司账务章平时由出纳保管。
C 报销审核
1、在支付证明单上经办人是否签字,证明人是否签字。 若无,应补。
2、附在支付证明单后的原始票据是否有涂改。 若有,问明原因或不予报销。
3、正规发票是否与收据混贴,若有,应分开贴(原则上除印有财政监制章的财政票据外,其余收据不得报销,也不得税前扣除,钟书补充)。
4、支付证明单上填写的项目是否超过3项。若超过,应重填。
5、大、小金额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应更正重填。
6、报销内容是否属合理的报销。若不属,应拒绝报销,有特殊原因,应经审批。
7、支付证明单上是否有总经理签字。若无,不予报销
E. 基金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股票的差价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确认的收入交不交营业税
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红性收益不缴纳营业税,但将该股票卖出后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F. 国有企业可以投资股市吗
国有企业可以投资股市。
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上看,国有事业单位用自有资金购买国债、申购基金和投资股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1997年5月21日,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1999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这两个通知并没有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投资行为作出限制,只是规定了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进行投资股票时,不得进行股票的炒作。
根据以上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进行上述投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该笔资金必须是单位自有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款或银行贷款,则只能专款专用,不能用作上述投资。
2、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只能以单位法人的身份开设一个B字帐户,不得开设多个帐户,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帐户或者为个人买卖股票提供资金。
3、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用于炒作股票的涵义是:无论是配售股票或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必须持有该股6个月以上方可抛售(即在二级市场买入又卖出或卖出又买入同一种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
违反上述规定,证监会对此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追究法定代表人责任等。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在配售股票过程中,承销商一般都会规定最高申购限额,因此,使用的资金量不会很大。如自有资金量大,可考虑用组合投资的方式(如再购买国债及申购基金方式)使自有资金保值增值。
G. 国有资金允许投资理财吗
个人抄觉得如果真要按照金融理财公司排名来选平台,那前200名的都可以考虑。全国现在还有2000多家平台呢,1/10的筛选概率中再挑选出1/10算是比较安全的平台了。我个人会从中再考虑三个维度,一是可以选择前10名的平台,实力上都比较牛,收益低吧至少能够保本。二是选收益高一些但做抵押贷的平台,回款有保障,比如企额贷。三是选短期项目多一些的平台,资金能够在急用的时候出来。反正是自己的钱,要多花些心思。
H. 国有资产是否可以用于购买股票(求相关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定)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一、确定投资目的、原则及目标
国有企业在进行证券投资前,首先要考虑和确定投资的目的,而现阶段国有企业进行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是利用间隙资金,利用证券交易市场这一功能强大的交易平台,使流动性较大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成为一个货币资金管理工具(前两年利用债券回购、现在利用货币市场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企业非常之多);具有数额较大的现金,由于近一年来证券市场行情火暴,而排除其它投资机会,进行预期收益较高的股票投资(此种情况下将会有因丧失其它投资机会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增加比银行存款利息更大的收益;调整现金资产比重,优化资产结构方面的考虑;还有极少数的是在股票全流通的情况下,通过股票二级市场的运作来调整对上市公司的综合持股比例。当然许多情况下投资目的是从多个方面考虑的。
根据企业的证券投资目的,即可设定证券投资的原则,即投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关系。由于证券交易和变现快捷的特点,其流动性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从国有企业的证券投资对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因此其证券投资的首要原则即安全性,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之上,获取稳定的收益,而不追求过高的超额收益,因为那样必然是以牺牲安全性为代价的。证券投资的原则决定了投资策略、投资品种及投资组合,也决定了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配比程度。综合起来,国有企业证券投资的原则是:长线投资、确保安全、稳健为本、力争收益,从而达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
根据企业的证券投资目的和投资原则,可设定企业的证券投资目标,包括投资额度、平均投资期限、投资收益,投资风险及止损线等。
二、正确评估投资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规模及组合
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风险偏好,要在目标收益和潜在风险中寻求一个平衡点。投资总体规模和投资类别应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并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约束。
避免过分风险集中,进行多样化的投资组合。“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是最经典的投资原则,如投资金额较大,尽量选择多个投资方案,并且错开投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收益及风险高低结合,长短结合,既可减小资金风险,又可减小流动性风险。
三、制订适当和规范的制度、程序,科学决策
(一)制度先导,有章可循
根据《会计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制定企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和实施细则。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对相关权限、职责、决策审批程序予以具体规定。
(二)程序规范到位,决策科学
首先,证券投资需进行集体科学决策,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签订投资及办理资金划转等其他手续。企业董事会、经营者和主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相关的投资程序,不得非法或违规、越权进行证券投资;其次,安排专门的部门和熟悉资本市场和资金运作的人员进行操作、管理和风险监控;三、必须有事前风险预测和风险准备;四、事中的风险监控。对投资进行持续监控并向授权方定期汇报;五、如出现投资损失和市场走向大幅、长期偏离预期的情况,应及时处置和止损。
只有正确认识和合理评估委托理财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因素,并进行合法、规范的操作,对各项潜在风险进行针对性的控制,才可以有效保证投资的安全、完整。
四、专业人才操作和利用专业服务
由于证券投资收益风险相对较大,所以在操作上尽量由一定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进行,特别是在股票二级市场上投资相对集中、数额较大的企业更应如此。如此种情况下,企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则要考虑减少该方面的投资或利用专业服务。
在利用专业服务时,由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指导和专项研究报告,公司支付咨询费用或在一定业绩回报的基础上进行分成为一较好的办法。
五、对投资品种的考虑
证券投资的最突出特点是流动性强,适合于投资组合的调整,目前主要的投资品种有国债、股票、基金。
1、国债。风险小,收益稳定,最近发行的三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14%。而国债回购一年多来的收益率也较低,一般在2%—2.5%之间,在收益性方面已经丧失了其前几年的相对优势。
2、股票。目前国有企业既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的配售,也可以参与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从目前的状况看,在一级市场对业务相关性较强的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优先认购是风险较低而收益较高的方式。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每年通过这种方式投资的收益率均在10%以上,占其总体收益的比例达25%—50%。由于“T+3”规定的实施,更加快了新股认购投资的周转效率,因此国有企业在投资额度较大时采取这种投资方式比较理想。
另外,企业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其优点是可以自主进行风险控制,决定投资组合和投资品种,决策比较迅速,但缺点是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企业内部缺乏股票二级市场操作的经验和人才,专业化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风险,因此在专业化能力不够的情况下比较合适的方式是委托机构进行资产管理。
3、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的投资从目前看也是比较理想的投资方式,从我国证券市场新基金两年来的实践看,大部分都给基金持有人带来了良好的收益。在基金品种和配置选择上,仍要考虑自身的投资原则进行偏股型、偏债型、货币市场基金和其它类型的基金。
在证券投资中,根据安全性和收益性相结合,建议将50%左右的资产投资于基金,20%以上投资于国债,30%以下投资于股票(因为风险较高,如果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可适当提高比例)。此为通过对目前的市场状况的定性分析确定的一个比例,有必要随着市场状况的变化作出调整,但是调整的频率不宜过于频繁,否则必然增加交易成本或造成流动性损失,较大调整(幅度以投资比例的5%为界限)的时间间隔以一年为宜,平时只适合进行微调。
六、资产委托管理
资产委托管理又称委托理财,这种方式优点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操作,不需要进行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专业化程度高,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并有效地管理风险。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并不仅仅限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还可以其他方式——例如风险投资等的操作来实现收益。
(一)受托人的选择
资产委托管理应该注意的主要问题是受托人即代理机构的选择。选择的标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受托人的资产管理资格。现在国家明文规定具有受托理财资格的为净资本超过2亿元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并且按照规定,券商的地方营业部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与其他企业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所以资产管理协议必须与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的总部签订,以免出现受托资格纠纷。
2、以往证券业务自营的业绩。这一点反映了代理机构操作大资金的能力和盈利水平,是决定投资收益率的重要因素
3、操作风格。不同的机构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反映在操作风格上就表现为积极型和稳健型。企业集团处于本金安全性的考虑,应该选择风格稳健的代理机构。4、风险管理水平。代理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和风险控制机制是否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本金的安全性。
5、受托方的实力、信誉情况较好。于对受托方的实力、信誉、业绩方面进行考虑,大机构要优于小的,因为其净资产和净资本高,资本实力强,理财水平高,又有更为强烈的信誉偏好;相比较而言,小券商或信托公司对自身信誉的偏好,要小于对大额现实利益的偏好,所以在需要其权衡时,其更愿意牺牲前者,如此以来,委托者就存在相当大的风险。
6、对其有一定了解或有合作基础。有一定合作基础主要是对其理财能力和信誉的充分认识,并且与其核心层的关系深厚层度,以使即使在受托方出现经营问题时,能优先考虑并保证本单位的利益。现在国内有100多家证券公司,有6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其实力、水平及信誉差别很大,至于“私幕基金”、“私约资金”等民间委托投资更是良莠不齐,所以委托前对受托人综合情况的了解十分重要。
(二)资产委托管理投资策略和模式
由于中国证监会在《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对受托人资格、受托资金来源、委托业务运作以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强调“受托人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收益或者分担损失”。中国人民银行也于去年出台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对此有类似规定。为避免投资风险和法律纠纷,现在的资产委托管理中较能保证委托人利益的模式有:
1、公司确定投资额度,委托受托人资产管理或委托基金专户理财,受托人按照投资额用自有资金进行配置(以不低于10%为宜)。双方共同确定“股票池”和投资收益分成标准。若亏损首先由对方配置的自有资金承担;若有盈余,在双方设定的收益率以下,则收益全部归我方;若超过双方设定的收益率,则超额部分按照台阶式比例分配(即累进式),为了避免风险,应设立“防火墙”,委托第三方监管,且监管方和实际操作方不能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确定投资额度,将资金划入开立的专用投资资金帐户内,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经营,受托方按公司的资金同比例提供风险保证金(或按照一定比例折扣的证券,抵押证券品种和折扣比例可参照证监会《融资融券办法》执行),双方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收益分成办法。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双方共同确定“股票池”和风险平仓线,当双方帐户中合计的市值低于设定的数值时,对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追加承包风险保证金,否则公司有权立即平仓收回投资本金和相应的承包收益。为保证合法及时的平仓,要求对方授权提供承包风险保证金帐户的一切合法有效平仓手续。
七、对证券相关投资及创新产品的投资
在满足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尝试参与信托市场、银行间同业市场、基金产品、债券市场的业务,探索信托、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市场的投资,利用制度创新、产品创新,进行投资优化组合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
I. 国有企业A拿自有资金投资与他人创办新公司B,那新公司B还算国有企业么是否需要看A在B中的国有股份数
楼主的问题是:股份公司、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国营企业、这几种类型企业在会计核算科目上有什么区别?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另外:国有企业,又称全民所有制企业,它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国有企业包括四方面,一个是国有独资企业,可能要搞公司制,不一定是股份制。第二是国有控股企业。第三国有相对控股企业,第四国有相对控股权的企业,这四类就叫国企。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 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而非股东个人,是一种典型的资合公司。是指由数量较多的股东所组成,其全部资本以股票为表现形式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人(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除外),但没有最高人数限制;设立合运行中均可公开募股集资(目前证券法规不允许设立时公开募股);股东权益转让灵活。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较为严格。(三)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额的。(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任何人购买股票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股票。(六)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如果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须的生产经营条件。(七)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有些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很大。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以上有所说的现在做一个总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出资额为有限承担公司的债务,相比之下,无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就是说本钱亏没了,家里的资产也要抵给债权人。 有限公司不能上市集资!!!国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归国家所有的企业。80年代末大陆的大部分企业都是打着“国营”的牌子,也就是资产是国家所有。经营管理由行政部门委派干部管理。当然现在国外像法国、英国也还有一些根本性公共服务企业是国营的,这本身没什么特殊含义,是一种资产所有、经营方式的称谓。股份公司:属于一种合资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股份公司的资本不是由一人独自出资形式的,而是划分为若干个股份,由许多人共同出资认股组成的;第二,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不属于一个人,而是属于所有出资认购公司股份的人。注:有人说股份公司就是,可以上市集资的公司!但是要注意并非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上市集资.股份有限公司要想上市的话,必须符合相关的上市要求,可以这么说,能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