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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停牌期间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3-07-07 03:51:12

❶ 新三板转板要做哪些工作 证监会受理 暂停交易 证监局辅导备案公告

二、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企业要IPO,首先得经历IPO辅导阶段。根据现行标准,不再强制要求IPO辅导时间超过一年。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资本操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有利于这些企业快速通过辅导阶段。
比如,2015年4月8日,海容冷链开始进入IPO上市辅导期,同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其完成辅导上市工作耗费的时间约为半年。如果企业进入辅导上市,首先要向证监会申报辅导备案,而期间这些股票若无重大事项,则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而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入的机会。
第二步:证监会受理后停牌

如果说企业宣布IPO辅导无法证明其决心,那么当证监会受理其文件后,这一切就更明朗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条规定,企业随后须在新三板停止转让。
2015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5年11月6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自2015年11月9日起,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至今。
第三步:取得上市批文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在新三板二级市场参与进去的投资者,当标的IPO后,这些投资者还面临着一年的锁定期。
考虑到一年的锁定期,投资者即使没有在股价最高点退出,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Pre-IPO标的上市后,其估值终将向A股的同行业平均估值修复。从现有的平均估值水平来看,作为稳健的价值投资。在几年间获得两倍甚至数倍的收益,相信也远远跑赢市场平均水平了。
搞清楚变现路径后,面对可观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该什么时候下手呢?
机构人士表示,当投资者看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做市商选择退出,而这家企业又已经接受完IPO辅导。此时或许是最佳的进入时机。至于投资标的的选择,最重要的还是行业,应该选择行业估值相对A股具有较大折价的,并且不是处于行业景气周期顶端的公司。
开户资金达到500万元准入门槛的新三板合格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是否有机会参与?除去垫资开户,此前市场有消息称Pre-IPO的企业股东中有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其持有拟上市公司股票必须在申报前清理。虽说没有正式文件,但最好还是避免以这样的方式进入。

❷ 新三板股权转让规定

法律分析:并未对公司发起人转让新三板公司股份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一般的公司发起人(排除同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发起人)所持股份对外转让的限制,主要是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❸ 股权转让一般停牌多久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停牌时间是没有确定的时间的,1个月6个月都有可能。每个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停牌时间也会相应有所差异,很难一概而论。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❹ 新三板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新三板公司进行 股权转让 的方式有: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修改;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❺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
3、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4、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❻ 新三板停牌潮来袭时好还是坏

企业长期大面积停牌,可能是新三板市场特有的现象。
新三板规定企业停牌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很多企业就“活用”规定,“原则上”无限期停牌。
根据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截止6月23日,新三板停牌公司数量已增至880家,停牌超过100天的非IPO企业已有179家,1.22万人次被关其中。
长期停牌造成的“无法退出”,让新三板投资者格外蓝瘦。一般来说,“刊登重要公告、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因IPO受理停牌”是新三板公司停牌的三大主要理由,但是有不少公司停牌的真实原因其实只是“怕交易拉低股价”。
一、880家新三板公司加入停牌行列,停牌进入加速度
停牌正成为新三板市场的一股趋势!
根据Choice数据,2016年6月底,新三板停牌企业只有261家;2017年4月底,增加到551家;而到2017年6月23日,已经增加到了880家。
从数据中可以明显看出,三板企业停牌已经进入加速度。即使剔除276家因为年报未披露而停牌的公司,5月仍有76家停牌,而进入6月,进一步增加到95家,远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想离开新三板”是这股停牌潮的幕后推手之一。根据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880家停牌企业中,有86家就是因为要摘牌,而其中83家是从2017年才开始停牌的;还有94家企业是因为IPO被受理而停牌,其中30家是进入2017年后才停牌的。
除了摘牌和IPO,其它企业停牌原因则比较笼统,“重要事项未公告、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是被用的最多的两个理由。
不过对于那些长期停牌的公司来说,事情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二、179家非IPO企业停牌时间超过100天,最长的超过3年
一家三板公司停牌可以停多久?“原则上”是无限期。
股转2015年11月发布执行了最新的停复牌操作规定,根据这份规定,“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应当至少每十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原因以及相关事件进展”。为了解决无合理理由长期停牌的问题,该指南还增加了最晚恢复转让日和申请延期恢复转让的规定,“暂停转让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
请注意是“原则上”,并不是强制规定。股转爸爸原本是出于好意,为了呵护市场,结果很多公司“活用”了股转爸爸的好意,“原则上”无限期停牌。“甚至有公司在消除最初导致停牌的因素之后,笼统地以‘ 正在筹备重大事项’为由继续停牌”,安信证券首席研究院诸海滨在研报中这样写道。
像这样长时间停牌的企业有多少呢?根据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新三板目前停牌超过100天的非IPO公司已经达到179家。其中停牌时间最长的ST桦清,从2014年1月13日开始停牌到2017年6月16日,已经整整过去了1250天,超过三年。
在ST桦清面前,著名的“停牌小王子”九鼎集团也要甘拜下风,排在第二。从2015年6月8日九鼎投资借壳A股停牌开始,已经停牌739天,两年多一点点。
其他企业也不示弱,停牌时间超过18个月的企业就有7家,停牌时间在12—18个月的企业有14家,在6—12个月区间里的企业则有77家,另外还有81家企业停牌时间在3—6个月区间里。
为什么这些企业要长期停牌呢?
读懂新三板研究员了解到,大部分公司的确存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要事项,不过也有部分公司只是出于“市值管理”的目的,“据我们所知,其实有的公司并不是因为有重大事项而重组,只不过怕交易拉低股价而一直处于停牌状态,有的公司甚至知道我们机构要交易了,提前在我们交易前停牌了”。
三、1.22万名“股东”被埋,等待他们的大概率还有复牌暴跌
公司长期停牌,“坑”的自然是迫切需要退出的投资者。
根据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被关的投资者人数可不少。这179家企业挂牌初始股东为2788人次。截止目前,总股东已经达到1.50万人次,增加了1.22万人次。需要提醒的是,这里面有重复的部分。
但从这些企业的历史定增金额来看,被关的资金可不少。
截止目前,这179家企业中有100家在挂牌后发过定增,占比达到55.86%。而且这些企业融资能力一点也不弱,融资总额达到了376亿元。376亿元是什么概念,今年以来截止6月6日,新三板企业总融资额才575亿元。
很多投资机构现在很难受,比如停牌已超4个月的宣爱智能,就让“四川信托-皓熙新三板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只基金躺了枪。这家机构2015年认购了宣爱智能230万股,此前一直在退出,根据最新的年报数据,该信托计划还持有宣爱智能116万股。
有些机构在停牌股上连续“踩雷”,某机构旗下就有8只产品买到了停牌股。
有的机构因为所投企业停牌,到期产品被迫延期。今年3月份,大业信托就发布临时公告,称其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新三板5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自动延期,延期的理由是“持有挂牌公司股票停盘致使信托财产无法变现”。 该信托计划自2017年3月6日起将自动延期,直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为止。
不过,好在大业信托与投资者签订的《信托合同》中有过约定,“如本合同约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时,信托财产因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停牌、市场交易量不足等原因致使无法全部变现的,则全体受益人同意本信托计划自动延期,直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为止。因信托财产不能全部变现而延期的,延期期间产生的全部信托费用由受益人承担。”
面对投资企业的无限期停牌,投资者能做的其实很有限。“我们也很困扰,只能跟企业沟通,一般情况下也会得到企业的反馈,不过什么时候复牌不是我们能掌控的,除此之外没有太好的办法”,某知名投资机构相关负责人对读懂新三板研究员表示。
不过也有股东“逼宫”成功,致使企业提前复牌的案例。2016年12月15日,停牌一年多的信中利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2月16日起恢复转让,公告中有些“无奈”地表示,公司整改仍未完成,复牌是鉴于公司股东的诉求。
不过就算股票成功复牌,还有暴跌在等着投资者。12月16日开盘后,信中利的股价从复牌前的14元/股一路最低跌至4元/股。截至收盘,股价为5元/股,当天跌幅达到了64.29%。
这一年多来,新三板估值中枢不断下移,投资者成了惊弓之鸟。在新三板,很多重组成功的公司也难逃复牌暴跌的命运,一般公司可想而知。
根据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2017年1月份以来复牌的做市企业一共有70家,复牌当天股价下跌的有50家,占比达到71.42%,这70家企业当天股价涨幅中位数为-5.87%。
那些本来就停在高位的公司,一旦复牌会怎么样,不敢想象,未来等待这些投资者的又将会是什么呢?

❼ 股权变更停牌停多久

股权转让,停牌时间是没有确定的时间的,1个月6个月都有可能。每个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停牌时间也会相应有所差异,很难一概而论。

拓展资料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提醒大家,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❽ 新三板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规定

挂牌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做市商必须连续报出其做市证券的买价和卖价,若投资者的限价申报满足成交条件,则新三板做市商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有按其报价履行与其成交的义务。也就是说,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买卖双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新三板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

(8)新三板企业停牌期间股权转让扩展阅读:

无论对于做市转让还是协议转让,投资新三板都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这也是新三板市场设置较高的投资者准入门槛的重要原因。

目前,新三板市场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挂牌企业运营风险、公司信息披露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变迁风险等等。

❾ 新三板终止挂牌意味着什么

新三板终止挂牌意味着原挂牌公司退出新三板市场。可能是因为公司退出新三板市场,想要到其他板上市,又或者是挂牌企业在公司运转操作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形,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对该公司的挂牌。
一、终止挂牌的情形
挂牌公司出现被终止挂牌,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1、经证监会核准并同意,原挂牌公司符合上市条件,故退出新三板市场,准备上市;
2、申请挂牌终止得到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同意;
3、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展示年度或半年度报告(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
4、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了督导协议,或挂牌公司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未与主办券商续签;
5、挂牌公司被执行清算并注销登记;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其他兜底性的情形。
“停牌”是证券交易场上的一个术语,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证券进行定期或者不及时的审查、复核,如果发现部分上市证券不应当继续上市的,交易所可以发出“证券暂停上市通知书”,暂停上市。证券暂停上市一般有时间限制。证券停牌原因解除后,交易所发出“复牌公告”,恢复上市。如果停牌的原因在暂停期届满后仍存在,即使停牌期限已满,通常也会停止上市。上市证券停牌、收回,应当报备案主体,并由负责机构予以公告。不同证券交易所终止挂牌的情况不同。
二、终止挂牌的程序:
(一)主动终止挂牌程序
主动终止挂牌的程序如下:
1、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2、发布如下公告:
(1)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3)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4)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3、申请股票暂停转让并发布暂停转让的公告。
4、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的相关议案;
5、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股转公司报送有关终止挂牌文件,包括:
(1)终止挂牌的书面申请;
(2)终止挂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3)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
(4)主办券商审查意见;
(5)法律意见书;
(6)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7、股转公司出具同意公司终止股票禅迟尺在全国股份转贺高让系统挂牌的函;
8、公告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9、公司发布股票终止挂牌公告;
10、公司终止挂牌。
(二)强制终止挂牌程序
出现强制终止挂牌的事由时,强制终止挂牌的程序如下:
1、公司或主办券商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2、股转公司作出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决定;
3、公司或主办券商发布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4、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旦氏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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