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力推10家企业创业板上市
Ⅰ 江西资本市场步入重要发展机遇期
2020年,恰逢中国资本市场三十周年,为了更好地策应江西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更好地为江西资本市场鼓与呼,由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西日报社主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承办的“聚焦映山红行动·致敬资本市场30年”2020江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论坛于12月26日在南昌举行。
论坛开幕前,活动邀请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理斌进行了专访。
王樊、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左阳天/文
把握有利条件主动作为积累更多发展势能
记者:当前,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正蹄疾步稳地推进中,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三板改革等重大改革政策渐次落地。这一过程中,江西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着怎样的形势和机遇?
唐理斌:近年来,乘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东风,江西资本市场步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从宏观政策层面看,“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我国经济发展勾画了宏伟蓝图,同时提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新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证监会正抓紧谋划和推动“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重点工作,加快形成资本市场服务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和体系,并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工作,包括着眼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把支持 科技 创新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完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不断提高全系统党的建设质量等,将在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新步伐、实现新跨越。从市场改革层面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正从增量改革深化到存量改革,整个资本市场正在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革。目前,科创板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已发行上市,新三板精选层首批公开发行企业顺利挂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逐步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制度优化,分拆上市规则落地。这些政策的渐次落地为我省资本市场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从经济运行层面看,江西经济经受住了疫情和洪灾的双重考验,经济运行稳步向常态化复苏,也将为我省资本市场 健康 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然而,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江西资本市场发展仍存在许多不足和短板,与周边省份还有不小差距。如市场规模总体偏小,基础比较薄弱,部分上市公司面临转型升级压力,中介机构核心竞争力有待提升,私募基金、资产管理等领域风险不容忽视等,这些都是我们在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要全面、辩证、客观、专业地看待当前形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有利条件、主动作为,积累更多发展势能,为江西资本市场 健康 稳定发展和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开新局面,注入新动能。
今年赣企A股首发融资额超过之前19年总和
记者: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在推动江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唐理斌: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立足辖区实际,全方位推动辖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抢抓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实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支持企业抢抓公司债券发行注册制机遇,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稳健发展主业,推进“保险+期货”在省内扩大试点,积极协调推进油茶产业期货品种上市调研论证,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创新试点。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出措施、助复工、促服务,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资本市场“保链强链”作用,助力全省14个重点产业链稳定发展,畅通经济循环;持续开展各领域风险监测排查和防范化解,维护市场稳定,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支持贫困地区用好用足资本市场服务脱贫攻坚政策,深挖证券公司“一司一县”结对帮扶潜力,扎实开展驻村帮扶,打好脱贫攻坚战。提升监管效能方面,扎实开展分类监管、持续监管、精准监管,严格高效实施稽查处罚,深化打非防非协作;切实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开展系列普法宣传。同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与全省11个设区市签订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 发展合作备忘录,联合建立“江西省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与3个重点地市签订私募监管合作备忘录,与公安、通管部门持续深化执法协作,构建齐抓共管、共谋发展、共防风险的辖区资本市场协作格局。
经过长期的成长积淀,江西资本市场迎来了发展的突破点。今年以来在沪深交易所IPO过会企业11家,为去年5.5倍,并列全国第11位,1家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层过会待发,全年我省新增A股上市公司12家;在科创板注册发行、创业板在审、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贫困县企业发行上市等领域实现多点突破,呈现板块联动、齐头并进格局。A股上市公司实现设区市“全覆盖”,上市公司市值梯队整体上移,行业分布向创新 科技 产业集中,全省249家企业启动批量股改,呈现结构优、梯次多、覆盖广的格局。
今年以来,辖区资本市场融资1250.38亿元。其中,A股首发融资119.03亿元,超过之前19年IPO融资总额,已完成及正在推进的再融资家数18家,金额305.64亿元,分别较去年全年增长50%和203.79%,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1046.23亿元,增速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此外,今年以来,辖区市场经受住了疫情防控、防汛抗洪等考验,市场保持平稳运行,股票质押、债券违约、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或妥善处置,国盛证券平稳有序接管。监管执法方面,今年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10件,查办案件7件,作出行政处罚6件,处罚数量翻番,罚没金额为去年同期的2.54倍。
助力江西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优势
记者:今年是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实施的第三个年头,作为监管部门,对我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助推江西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建议?
唐理斌:第一,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一是对前期出台的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由扶持重点企业上市转向形成常态化推进企业上市机制。二是总结前期推动企业股改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制度化,实现从要素资源支持型向制度支持型转变。三是优化考核体系,加大对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考核,督促各设区市提升拟上市企业质量。
第二,引导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从全省11个设区市启动的249家批量股改企业所属行业看,以农业、制造业、建筑业等传统行业为主,涉及战略新兴产业企业较少。建议各设区市通过政策扶持、贷款及税收优惠、设立专项基金等手段,引导高新技术产业、新型基础设施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裂变发展,助力江西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优势,打造更多新的增长点。
第三,借力资本市场提升国企改革质效。各地批量股改的企业中,国企占比2.01%。建议各设区市抓住注册制改革重大机遇,深入推进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动对接资本市场,进一步夯实上市基础。
第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平台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撬动 社会 资本参与企业上市。引导私募投资基金发挥管理、信息等方面优势参与企业上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筑牢上市根基。
以政策“组合拳”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记者: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工程,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在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方面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唐理斌: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针对性的部署。我局将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以下五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发挥合力。去年以来,我局在全省搭建了纵横结合的协作机制,在省直部门推动建立了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现阶段要充分发挥协作机制的功能作用,强化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持续推动辖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是发展增量。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持续加强拟上市资源培育;严格辅导验收程序,提高企业IPO申报质量,切实把好入口关。
三是优化存量。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聚焦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上市公司诚信守法、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履行 社会 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再出发”,灵活运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增强资本实力,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实现转型升级。
四是防控风险。坚持问题风险导向开展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精准监管、分类监管,紧盯问题公司、高风险领域,推动风险化解。持续做好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开展违规担保、大股东资金占用风险专项排查,配合地方政府稳妥处置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风险的底线。
五是严格执法。落实“零容忍”要求,强化上市公司现场检查,通过强化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监管,围绕及时、精准的执法成效目标,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查处、精准追责。同时,加强监管警示教育,对监管查处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及时通报,强化监管震慑,持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发挥政策优势助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记者:近几年来,江西资本市场在助力我省脱贫攻坚方面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唐理斌:多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为贫困地区产业引入金融“活水”。发挥资本市场政策优势,助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近年来,共有6家企业享受IPO扶贫“绿色通道”,2家贫困县企业成功发行上市,贫困县企业发行扶贫公司债10只,11个“保险+期货”项目落地。二是集结证券行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201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证券公司与贫困县“一司一县”结对帮扶全覆盖。当前,全国34家证券公司结对帮扶全省24个国定贫困县,在贫困县设立扶贫工作站点23个,累计直接投入、协助引入资金近8亿元,通过债券等各类融资工具帮助贫困县企业融资超120亿元。三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我局找准贫困症结,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扶贫方针,瞄准定点帮扶的“十三五”省级贫困村——抚州市东乡区北庄村的基础建设及山乡 社会 经济建设,搭建覆盖产业、民生、教育、公益、基础建设、疫情防控的长效脱贫机制。2018年5月,北庄村成功脱贫摘帽,各项机制功能持续加强,累计协调落实扶贫项目资金18个,引入发展资金1166.88万元,村集体经济逐年增收,控辍保学率100%,基本医疗需求和居住条件得到安全保障。
站在新的战略高度发挥好资本市场枢纽作用
唐理斌:我们即将迎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 历史 交汇期,也将开启全面建设 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更是我省“作示范、勇争先”的关键跨越期。我们要站在新的战略高度,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系统思维,保持风险定力,发扬斗争精神,抢占先机、主动求变,与有关各方戮力同心,发挥好资本市场对推动 科技 、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的枢纽作用,共同推进江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 社会 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Ⅱ 创业板公司上市条件及相关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
(改制/上市评估 010-81132459)
一是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二是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是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暂行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四是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Ⅲ 创业板上市公司
1、以信息、生物和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创业板市场的首选群体,其他具有独特性行为的企业,以及传统行业与现代技术融合所派生的新兴行业中的企业,也是创业板市场的挑选对象。2、主业突出、技术独特、产品市场潜力大,是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3、创业板市场不应对上市公司所有制属性进行限制。4、创业板市场不仅接纳中小型创业企业,也欢迎发展潜力大的大型企业。5、产品市场潜力大,所以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常常是很难看到传统行业的个股,例如煤炭、石油之类的个股。拓展资料:1、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是指经申请和批准,在各国家和地区创业板市场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并接受各国和地区创业板市场制度评价和约束的公司的总称。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低于主板中小板,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也有较大区别。2、创业板企业的特征创业板企业的两大特点即为成长与创新。关注高成长基因创业板企业的高成长性是创业板市场最大的魅力。不管是高科技催生,还是新商业模式催生,或是自主创新催生,其根本就是企业高成长的潜力及实现。聚焦强创新能力创业板企业的高成长性背后则是其强创新能力。据统计,20世纪约有 60%的重大创新都起源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业企业。可以说,创新能力强,是创业板企业的突出特征。3、创业板企业风险的表现形式(一)法律风险新推出的创业板市场对上市企业的法律要求相当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更加严格。而从一些创业板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存在一些股份代持现象,有公司股东曾因股份代持引发纠纷而诉诸公堂。(二)经营风险刚上市的创业板企业虽属成长型的创业期企业,规模不大,其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不是那么稳定,在经营上容易大起大落。(三)技术风险海外创业板市场诸多失败案例揭示了严重的技术风险摧毁企业的残酷事实。我国气体传感行业龙头老大——汉威电子,具有核心技术优势,毛利率水平也高于同类企业。
Ⅳ 创业板上市程序与时间安排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 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3、公司治理结构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拟上创业板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拟上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拟上创业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 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7)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拟上创业板公司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8) 拟上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拟上创业板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9)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Ⅳ 中国重工集团会整体上市吗
1. 中国重工已整体上市
1、中国重工属于军工板块的股票,是军舰船舶军工股票。
2、中国重工全称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由中央管理。
3、军工板块是指股票市场中众多具备军工概念的股票的集合,这类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军工产品制造、研发或销售。
2. 中国重工整体上市公司
中国一重和中国重工不是一家。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第一重型机器厂,始建于1954年,是中央管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53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2008年12月发起设立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0年2月成功实现了整体上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前身是1963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船舶工业从第三机械工业部分出来成立的第六机械工业部,后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完成了公司制改制。
3. 重工上市企业
分别是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铁建重工。其中三一重工主要产品有起重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车等,是我国著名的工程机械企业;中联重科的主打产品与三一重工业务有重叠部分,还生产重卡等,与三一不分伯仲;山河智能主要业务在矿产工程机械和轻型飞机等;铁建重工很出名的工程机械有盾构机,已享誉中外。
4. 中国重工整体上市了吗
铁建重工于已于2020年6月1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材料,等待审核,7月14日获上交所问询。2020年9月30日,铁建重工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目前还没有新一步的进展,后续进展情况还有待关注,包括申购的日期,上市的时间,都还需要新的资讯才能够确定。
5. 中国重工上市时间
中国重工有风电项目:公司把握风电产业发展机遇,紧抓风电抢装潮带来的市场需求,风电配套装备制造生产和销售稳中有升。
1. 主营业务
军工军贸、船舶制造及修理改装、舰船装备、海洋经济产业、能源交通装备及科技产业
中国重工主要业务涵盖军工军贸、船舶制造及修理改装、舰船装备、海洋经济产业、能源交 通装备及科技产业等五大业务板块,为全产业链的舰船研发制造上市公司。
作为海军装备的主要 供应商,公司军品业务领域主要包括:航空母舰、核动力潜艇(分包)、常规动力潜艇、大粗敬中小 型水面战斗舰艇、大型两栖攻击舰、军辅船等。 报告期内,公司以相关动力业务资产参与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风帆股份有限公 司为依托打造的动力业务平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涉及的风帆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2. 中国重工风电业务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重庆船舶工业公司、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等多方共同投资组建了“专门从事风电整机研发和制造”的海装风电。
在风电领域,强力发展风电增速齿轮箱、偏航变桨齿轮箱等现有优势产品、风力发电机组和风电主轴产品,持续发展轮毂、主轴轴承座等风电配套件产品,加快发展风电控制系统等产品,开拓风电塔筒等风电配套产品市场,研发风电机组减振元件、风电弹性支撑制品、风电齿轮箱、桨榖、风电偏航器、风电变桨器等主要风电配套装备以及核级应急发电机组等产品。
6. 重工上市公司一览表
中国重工主要业务涵盖军工军贸、船舶制造及修理改装、舰船装备、海洋经济产业、能源交 通装备及科技产业等五大业务板块,为全产业链的舰船研发制造上市公司。作为海军装备的主要 供应商,公司军品业务领域主要包括:航空母舰、核动力潜艇(分包)、常规动力潜艇、大中小 型水面战斗舰艇、大型两栖攻击舰、军辅船等。
中国重工所属板块:2025规划 HS300_ 北京板块 船舶制造 风能 海工装备 航母概念 沪港通 沪股通 军工 融资融券 上证180_ 上证50_ 一带一路 证金持股 。
7. 中国重工上市企业有几家
中国重工全称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SH:601989)是经国务则贺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于2009年12月采取公开发行股岩盯慎票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19.95亿股。2009年12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法定代表人:姜仁锋
成立时间:2008-03-18
注册资本:2287979.3243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0000000004152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中国重工属于工业母机。
8. 中国重工分拆上市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处在深交所创业板IPO问询阶段,保荐机构是国信证券。
(2)、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8日收到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函。2022年2月24日辅导机构由"海通证券"更换为"中信证券"。
(3)、江西省江铜耶兹铜箔有限公司(简称:江铜铜箔):据江西铜业(600362.SH)2022年2月22日公告,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江铜铜箔管理层启动分拆江铜铜箔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等。
(4)、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IPO提交注册,保荐机构是中泰证券。
(5)、江西志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8日在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辅导机构是国信证券。
(6)、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2日在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辅导机构是招商证券。
(7)、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20日收到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函,辅导机构是民生证券。
(8)、江西省宏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6日收到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函,辅导机构是国信证券。
(9)、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IPO上市辅导启动大会暨签约仪式,中盛隆与亮程咨询集团正式签约。
(10)、赣州金顺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31日,召开IPO启动大会暨券商签约仪式。公司与光大证券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11)、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IPO工作启动会议,并与IPO辅导机构举行正式签约仪式。
(12)、江西旭升电子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公司上市筹备工作汇报会,全力以赴推动旭升电子实现科创板上市。
(13)、万安裕维电子有限公司:据视听万安2021年12月30日报道,目前企业正在进行股改,拟以2020年-2022年为上市申报期,2023年递交上市申报材料。
(14)、江西联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10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举行了IPO启动签约仪式,并于2021年7月13日在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行政中心举行"企业上市推进会
9. 中国重工上市公司
中国第一家重工是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在中国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省省会太原矗立着新中国的第一座重型机械企业———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重”)。太重属于重型机械制造行业,是中国特大型重点骨干企业。1991年起列入中国最大500家工业企业和行业最大的50家工业企业。
1994年被中国政府确定为全国百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1995年改制成国有独资公司,1997年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将部分优良资产与大同齿轮厂、山西省资产经营公司等进行资产重组,成立了中国重机行业第一个上市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即“太原重工”。
Ⅵ 创业板上市是怎么回事
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将集中上市。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充。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投资者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 创业板新股申购事项与中小板没有差别。创业板网上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不予确认。
参与创业板股票网上申购时,同一只股票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若投资者使用一个账户多次(包括一处或多处)申购同只股票,第一笔申购会被确认,其余会被视为无效申购自动撤单。若同一投资者以持有的多个同名同证件号证券账户申购同只股票,最终会确认第一笔申购有效,其余账户的申购均作为无效申购处理。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单。
一般情况下,申购日后第三个交易日(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
创业板涨跌停板制度和交易规则:
实行T+1的交易规则,单日涨跌幅限制10%。
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1、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又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2、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还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并至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