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创业板上市企业情况调查表
Ⅰ 科创板的概念股票
科创板是在上海交易所设立的,按照命名习惯,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都是以6开头的。那么估计科创板的股票也是以6开头的。
Ⅱ 创业板现在一共有多少家公司啊
截至10月29号创业板已有134家上市公司,当天的市值接近6千亿,134家上市公司IPO总投资额在988亿,平均融资额是7.34亿,市场交易活跃。一年来撇开日均换手率是在8.96%,远远高于中小板和主板,今年换手率有所下降,但是在7.73%。可以说,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创业板快速发展,对创业企业的吸引、凝聚和带动支持作用日益显现。
从上市公司的地区分布来看,134家上市公司基本上形成了几个梯队,广东是最多,北京其次,浙江划分是在第三位,有14家创业板浙江公司。然而,14家创业板浙企对于具有非常优秀的自由企业精神的浙江而言,仅仅只是起步。
Ⅲ 哪位前辈知道一个公司上市及新股发行的详细流程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
本文系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总结归纳而成,概括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工作框架。此外,尚有一些细节问题未列入其中,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还将遇到若干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关的具体问题,这些都将在实际操作中予以解决。
一、发行新股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
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二、关于增发过程中的国有股减持问题
若上市公司存在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在增发新股时还将涉及到国有股减持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若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则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增发新股的程序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相应决议,聘请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并制作全套申请文件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在发行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新股发行工作。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还需根据工作进程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增发新股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聘请主承销商。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将对上市公司有无重大关联交易、重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利润是否达标以及公司经营的风险程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制作《尽职报告》,在《尽职报告》中将对上述事项作出说明。主承销商在与董事会就新股发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召开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方案作出决议,包括发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项。董事会表决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议案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此后,召开股东大会,就上述发行议案及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表决、批准。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议案后,上市公司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审计报告及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等。这些文件都将作为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申请发行新股,并就申请是否获准发出公告。
上市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包括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及不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两部分,内容涉及招股文件、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增发的文件、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增发的申请与授权文件、本次筹集资金运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
不论发行新股的申请是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市公司均应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公告。
(五)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意向书,制作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新股的通知后,可以公告招股意向书。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意向书应当载明:“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承销商和上市公司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意向确定发行价格后,编制招股说明书,公告发行结果,其中注明招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招股说明书需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上市的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在增发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上市公司即可与证券交易所商定上市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Ⅳ 谁能帮我翻译一下
Ministry of instry and information cent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bout hel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to promote the mainland listed financing and new SanBan offer transfer the practice operation series listing seminar" notice.
The relevant unit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to promote the small and medium plate, gem listing work, the further understanding of the new SanBan the latest market dynamic, grasps the enterprise restructuring before listing with private financing of the core content, improve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listed financing the practice operation skills, combined with the practical situation of businesses choose the best public sector. Ministry of instry and information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development promotion center decided to hold "pushing the mainl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the new SanBan listed financing for quotation transfer the practice operation series seminar". Now the matters related to notice the following:
A. Topic and content
Project a: capital operation. Build in one hundred-the obligatory course entrepreneurs evergreen enterprise
1. The capital market is how to change the rules of the enterprise life and death;
2. The wealth effects of instry integration with the enterprise reform the way of growth;
3. Enterprise should be how to select the suitable for their own financing channel? In the process of financing and to pay attention to what problem? Enterprise how to determine the whip round the equity pricing and rights before the distribution;
4. Nine swords tide before listing for-what good internal strength;
5. Enterprises to realize the rapid listed three models and methods.
Topic 2: public financial planning
1. The enterprise listed various stages of major financial work;
2. Enterprise before listing financial packaging skills;
3. Enterprise listed before in restructuring, reorganization, value added tax problems involving asset appraisal of planning;
4. Enterprise listed financial index requirements analysis;
5. Enterprise before listing financial, tax violations of matters management skill;
6. Enterprise equity transfer, asset injection involves tax problem planning;
7. Enterprise listed financial reason by no case analysis.
Project three: commercial legal interpretation
1. The main body of the qualifications listed. Independence and standard operation;
2. Issued enterprise listed audit idea, review process;
3. Listed FaShenWei focus on legal problems;
4. Gem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5. Before listing legal e diligence;
6. Public law evade. Legal design, and all the listed materials legal advice;
7. Legal reason is no typical case analysis.
Project four: listed sponsor
1. The choice and the intermediary agencies listed charges (choose intermediary organizations, the listed cost planning);
2. The company reorganized enterprises (Co., LTD,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of the organization, enterprise share-holding system reorganization, restructuring of the enterprise mode. Case);
3. Private equity and enterprise gem listing of the conditions of the soft shape; Financial forecasts and enterprise valuation;
Investment agreement; Equity investment generalization and enterprise financing points; Enterprise gem listing soft threshold conditions-" seven new "(new economy, new energy, new technology, new material, new services, new countryside, the new business model) and the" three highs "(high-tech. High growth. High added value);
4. Enterprise business model design and reengineering;
5. Enterprise listed the feasibility evaluation judgment;
6. The overall planning, listed counselling, the listed distributed;
7. Never a will cause analysis and real case anatomy.
Project five: gem listing enterprise of the whole situation analysis success and enterprise is no reason no depth analysis
1. The gem listing conditions overall review;
2. 286 home success in the gem listing enterprise situation analysis;
3. 45 home declare gem listing was no enterprise is no reason the overall analysis and exposition of typical cases.
Project 6: the new SanBan listing price transfer practice
1. The new SanBan legal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2. New SanBan listing conditions, and the program and the cycles of time;
3. Market maker system and high-tech enterprise pricing, valuations;
4. The new SanBan for expenses cost and preferential policy;
5. The coupon offer of the contractor can take and proceres and e diligence content.
Ⅳ 公司上市流程,公司上市的话都要经过什么流程
你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等有关规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经历以下程序:
(1)尽职调查:企业首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各方中介机构针对公司的发展历史沿革、业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前期尽职调查,为企业诊断问题。
(2)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3)辅导与辅导备案: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并需通过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的验收。
(4)申请文件的申报与受理: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并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
(5)申请文件的初审: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由发行监管部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更新原有的申请文件,发行监管部组织对申请文件召开初审会。
(6)发审委审核:申请文件初审后,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审委由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证监会外的专家组成,每次发审委会议由7名委员参加,委员负责审议有关申请材料,在会议上进行问询,对企业的发行申请发表审核意见并进行表决,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企业通过发审会。
(7)核准: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发审委提出的意见落实有关会后事项,然后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证监会将向企业下发核准批文。
(8)发行:获得核准批文后即进入发行环节,企业在发行前,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承销商(证券公司)与发行人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部分企业按规定可直接定价),并进行网上网下的公开发行。
(9)上市: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企业自改制到发行上市的时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各阶段的大致时间为:从筹划改制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1年左右,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可以缩短;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制作申请文件,约需6个月;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在实务操作中,由于申报企业较多,企业申报到上市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Ⅵ 如何查看现在申报上市的企业
企业上市流程 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上市程序 1.改制阶段2.辅导阶段3.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阶段4.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改制阶(一)拟改制公司-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动。(二)方案确定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向发行人提交审慎调查提纲,由企业根据提纲的要求提供文件资料。通过审慎调查,全面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确定改制方案。审慎调查是为了保证向投资者提供的招股资料全面、真实完整而设计的,也是制作申报材料的基础,需要发行人全力配合。(三)分工协调会中介机构经过审慎调查阶段对公司了解,发行人与券商将召集所有中介机构参加的分工协调会。协调会由券商主持,就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如股份公司设立方案、资产重组方案、股本结构、则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盈利预测等事项进行讨论。协调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 (四)各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根据协调会确定的工作进程,确定各中介机构工作的时间表,各中介机构按照上述时间表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对初步方案进一步分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及资产折股方案的确认,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国有企业相关投入资产的评估结果、国有股权的处置方案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确认。 (五)准备文件企业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向市体改办提出正式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公司设立申请书;主管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运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固定资产立项批准书;三年财务审计及未来一年业绩预测报告。以全额货币发起设立的,可免报上述第8、9、10、11项文件和第14项中年财务审计报告。市体改办初核后出具意见转报省体改办审批。(7)召开创立大会,选董事会和监事会省体改对上述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论证,如无问题获得省政府同意股份公司成立的批文,公司组织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颁发营业执照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公司组织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工商局在30日内作出决定,获得营业执照。辅导阶段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作;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材料: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辅导协议;辅导计划;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辅导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辅导费用由辅导双方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并在辅导协议中列明,辅导双方均不得以保证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为条件。辅导计划应包括辅导的目的、内容、方式、步骤、要求等内容,辅导计划要切实可行。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本次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山上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超过三年,则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申报阶段 申报材料制作股份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后,经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以制作正式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主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分工制作,然后由主承销商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最后由主承销商完成内核后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为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提供法律及专业依据。申报材料上报初审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江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核准发行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1)股票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后,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2)刊登招股说明书,通过媒体过巡回进行路演,按照发行方案发行股票。(3)刊登上市公告书,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挂牌上市交易。
Ⅶ 网上开户能开通创业板吗
网上开户不能直接开通创业板。
对于想要开通创业板的客户,证券公司一般要求客户具有普通沪深A股开户,并交易半年以上的经验,同时,股民要先接受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一份《创业板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调查问卷,以选择题的形式对股民进行两方面的测评:
1、风险承受能力,包括年龄、收入、对创业板的了解情况等。
2、风险偏好测试,主要考察股民的投资期限,对投资亏损的忍受程度等。
投资者应该到证券公司营业厅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签署一份风险揭示书,并抄录一份内容为“已了解创业板的风险特征,并愿意承担创业板投资风险”的声明,在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7)拟在创业板上市企业情况调查表扩展阅读:
创业板市场的特点:
1、风险较高
与主板企业板相比,创业板市场是一个风险相对较高的市场。创业板企业通常尚处于成长期,普遍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较低,其发展潜力虽然可能巨大,但新技术的先进性与可靠性、新模式的适用面与成熟度、新行业的市场容量与成长空间等都往往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投机性高
创业板上市企业由于股本规模较小,面临的市场炒作和市场操纵风险可能会较高,因此,创业板股票的另外一大特征就是股票的投机性非常大,股价容易受到大资金的操控。
3、上市公司估值风险不同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历史往往较短,未来业绩增长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加之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的发展往往具有非线性特征,运用传统的估值方法可能很难对这些企业作出准确的价值判断,由此带来投资上的价值估值风险将会高于中小板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创业板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开户
Ⅷ 创业板上市程序与时间安排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 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3、公司治理结构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拟上创业板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拟上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拟上创业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 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7)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拟上创业板公司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8) 拟上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拟上创业板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9)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