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合伙企业
『壹』 上市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吗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不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贰』 上市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若是普通合伙的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人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确实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为公司是有限财产,无法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可以投资其他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公司,只有股东,没有合伙人,无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
『叁』 是否有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案例
有的,但是上市公司通常不会吸纳该合伙企业成为股东的。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蔡廷祥、吴淡珠、陈素芳、深港产学研、中证投资。蔡廷祥及其配偶吴淡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4,35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8.04%,基本情况如下:5、杭州中证大道丰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09 年6 月15 日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 号公元大厦北楼1103-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辉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合伙人出资方式等基本情况如下: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1 张晓辉 普通合伙人 1 0.049 货币2 荆炜国 有限合伙人 260 12.615 货币3 荆涛 有限合伙人 1,800 87.336 货币合计 2,061 100%。
『肆』 上市公司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吗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