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有哪些问题
1. 中国国有企业存在哪些弊病
中国大型国有企业的弊病分析
一:企业领导没有领导大企业的素质。
首先没有业务素质,企业领导大多是政府官员,对企业发展的根基,业务流程,生产流程,技术流程都没有理解透彻,造成或者一味扩大生产,赚取政治资本,以积累往上爬的资本;或者不主动参与建设企业,不求上进,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使企业慢慢走上死路。典型的例子是:山西春笋电视机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批电视机生产企业,获得日本三洋公司的技术援助,在八十年代曾创造了年销售额10亿元人民币的辉煌成绩,成为当时中国首屈一指的电子制造企业,是当时第一个矗立起霓虹灯广告牌的中国企业。然而,企业内部的官僚主义却开始日益盛行,高层不是在想如何研发核心技术,开发新一代显象管技术,推出新产品,而是陷入争权夺利,尔虞我诈的政治漩涡当中。这样仅仅到了90年代初,富有创业精神的曾经默默无闻的军工企业四川长虹依靠技术基础上发动的价格战一举占领了中国电视机市场的半壁江山,而此时的春笋由于积压太多老型号的电视机卖不出去,又没有先进技术生产电视机投放市场而濒临倒闭……
其次,没有战略家素质,目光短浅,喜欢蝇头小利,甚至不惜牺牲原则为代价。典型的例子有中国一汽旗下的红旗汽车。红旗汽车是中国第一个轿车品牌,它身份的辉煌历史不需我再来赘述,作为一款高档汽车品牌,以纯手工打造的汽车部件,辉煌的历史经历,共和国的骄傲这些资本,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创造堪比世界劳斯莱斯、林肯等的顶级汽车品牌。可是当时的一汽领导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它为了扩大生产效益,一方面事实上停止了对红旗轿车设计制造技术的自主研发,转而以开始了所谓“市场换技术”的做法,与某国外汽车合作,红旗做的不过是把自己的商标贴到人家的汽车上,最后推出几乎是该品牌某款车型翻版的所谓红旗汽车。到了后来,红旗竟然堕落到开始做起了微型面包车这一毫无品牌效应的车型上。至此,红旗从神坛跌了下来,它不再是人们仰慕而崇敬的汽车品牌,而是一个只能靠贴牌为生的三流汽车品牌。
综上所述,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他的一举一动,他的战略眼光,他的人文修养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这一个企业的内在文化。企业可以忍受技术上的错误,但不能承受战略上的失误。
二,企业不知企业目标
企业的目标是赚钱,这本无可厚非,可是,国内企业几乎把这个目标提升到了变态的程度。
说白了这是体制问题,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交给企业生产任务,企业照做就是了。如今,国家已不对企业的生产作出过多的限制,盈收都要自己负责,但产权和利润归国家。中国企业在谈到企业目标的时候都要说,我们的产量要达到什么目标,市场占有率要有多少等等技术上的问题。但最根本的,没有企业要说,企业的目标是要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开发出性能更好,更实用的产品。在欧洲,在日本,在美国我们听到大都是这样一种声音:“我们企业创立的初衷就是为大众提供更好更廉价的产品,我们为此而奋斗。”毋庸讳言,我们的企业动机“不良”!为赚钱而赚钱,你永远只能在肤浅的层面上苦苦挣扎,而理解大众消费心理,努力为大众提供良好产品的企业才能得到消费者的尊重,才能得到市场的青睐!
中国厂商对国外厂商亦步亦趋,学习管理经验,学习制造技术,但却没有学会对消费者的尊重,层出不穷的假货,质量低下,以次充好的行为根本不是什么偶然事件,这完全是藐视消费者的行为。因为他们关心的仅仅是赚钱,而不是其他。
三, 政府盲目的政策限制企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时,中国就造出了汽车,如今五十年过去了,日本人的车跑遍了全世界,韩国也有响当当的汽车品牌,而作为泱泱大国的中国现在仍旧没有为之骄傲的汽车品牌。以前的国营汽车大厂如一汽,上汽等企业到现在仍处于引进外资,引进技术,中外合资的僵化模式中。虽然这种方式给中国汽车业带来了表象上的繁荣,可事实上这种政策导致了如今本土品牌万马齐喑的悲哀局面。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奇瑞,华晨,吉利等一批汽车企业终于在政府的“封杀”下勇敢地闯了出来。他们作出了让一汽这些老先辈为之汗颜的成绩。但是,他们创立之时是何等的艰难,这种艰难不是来自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不是来自技术的高不可攀,也不是来自资金不足,可悲的是这种困难恰恰是来自政府的政策!例如吉利汽车的缔造者李书福为领国家颁发的乘用车制造许可证是何其的艰难,李书福曾说:“请允许民营企业大胆尝试,允许民营企业作轿车梦,几十亿的投资我们不要国家一分钱,不向银行贷一分钱,一切代价民营企业自负,不要国家承担风险,请国家给我们一次失败的机会吧!”从这句话可以看出,领导机关中个别鼠目寸光的人对民营创新企业持有非常大的成见的!
中国工业基础,人力资源,资金来源,市场都比韩国要好的多,为什么韩国能有现代,大宇,起亚(起亚现成为现代的子品牌)这样的汽车巨头而中国却没有?想起中国某位汽车高官说过一句话:“设计开发一辆新型汽车,得投入几百亿的资金,研制好几年!不如直接引进国外技术!”。于是,在这种领导思想的指示下,中国国有汽车企业都投靠了洋人!再借用李书福说过的一句话:“傍外商,无异于吸食鸦片!自己没有核心技术,永远只有依靠别人!”
四,产权不明,责任无法清楚的划分,既得利益无法清楚的分配
一个企业经营的好,被认为是企业家的功劳,如果倒闭,责任该谁负,反正,迄今为止没有几位厂领导负过这个责任,还美其名曰:“就当交了一次学费!”说这话的人,说好听的的是没有责任心的人,说不好听的完全是民族败类,他们根本不把国家、人民的财产当一回事,不把自己肩负的责任放在眼里,这种人不是败类是什么?
当然,客观的说,企业有成立的就有倒闭的,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在里面,不过,一个企业的倒闭,不能都归咎于客观原因。民企倒闭,企业所有人几乎倾家荡产,国企倒闭,相关责任人非但没有得到相应处置反而“跳槽”到另一家企业机关,继续他的昏君领导。产权关系不明晰,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等权能界定欠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缺乏制约机制,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只有通过企业上市,融入国内乃至全球资本市场才能得以改善。
有人形容中国企业的领导三拍搞垮企业:拍脑袋决策,拍大腿后悔,拍屁股走人!中国国有企业的弊病既有制度上的,体制上的更有文化上的腐朽气息,如果不改革,不注入新鲜血液,中国国企将无法跳出这个无底黑洞
2. 2009年至今中国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显“神通”
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风”形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泛滥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权结构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结构存在缺陷(一股独大)、独立会计师丧失独立性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笔者对近年来影响重大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选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
该公司自成立到上市两年时间内初始投资不实,频繁变动股东、虚增资本、对公司资产进行两次大幅度的调账升值并对升值部分进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资产评估中虚列资产项目。1989—1991年该公司通过虚增销售收入、隐匿管理费用、炒卖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虚增利润2.22亿元,1989—1991报表累计盈利为7742.5万元,实际累计亏损14457.5万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与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签署合作建造两座大厦的工程及承包利润的合同,合同规定,原野负责提供土地并办理开发经营许可证等有关事宜,I公司具体负责工程施工及房产经营,并承诺付给原野公司承包利润8500万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两座大厦王曙晖个没有动工、一个刚打地基的情况下,将所有承包利润8500万元作为本年实现的利润入帐,并倒算出销售收入2.76亿元,同时倒挤出销售成本和销售税金等数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发生管理费用8300万元,其中1989年为1440万元,1990年为2730万元,1991年为4130万元。原野公司将管理费用或列作开办费挂帐,或分摊给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摊不了的作为待摊费用等挂帐。
原野公司上市后,由于市价远高于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将名义上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价股票按市价抛向社会,从中获利3400万元记入当期利润。股票卖出后,原野公司在帐务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划转股票的会计记录。
原野公司下属的福华公司自用厂房建成后,由原野公司决定按建造成本划转给另一下属物业公司,再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出售,按售价划转给福华公司,因此虚增利润2000多万元。
2、 琼民源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该公司1996年度虚构了5.66亿元利润、虚编资本公积金6.57亿元。虚增的利润主要来源于:
(1)将合作方香港冠联置业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资金1.95亿元确认为收入;
(2)通过三次循环转帐手法,虚构收到转让北京民源大厦部分开发权和商场经营权的款项2.7亿元,从而确认收入3.2亿元;
(3)将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厦的建设补偿费5100万元确认为收入。该公司还将其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未有处置权的的民源大厦对外投资,并对土地使用权和民源大厦进行评估,评估增值作为资本公积金。上述虚构的结果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都大幅度增加。
3、 东方锅炉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东方锅炉”在上市之前,就通过调整财务报表而虚增净利润1.23亿元,上市后,又在“利润截期”问题上大做手脚,将1996年度的销售收入1.76亿元和销售利润3800万元,调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样的方法,将该年度的销售收入2.26亿元和销售利润4700万元转移到1998年,从而创造连续3年稳定盈利,净资产利润率增长平衡的假象。
4、 红光实业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4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红光公司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00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3)隐瞒重大事项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作任何披露。
5、 郑百文管理舞弊案(会计师——郑州会计师事务所)
郑百文公司上市前采取虚提返利、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虚增利润1908万元,并据此制作了虚假上市申报材料;上市后三年采取虚提返利、费用挂帐、无依据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14390万元。此外,该公司股本金不实,上市公告书存在重大遗漏,年报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张家界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湖南会计师事务所)
ST张家界1996-1998年间年报中共虚构收入累计12261万元,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49%;虚构其他业务利润528万元,虚增税前利润4662万元,占三年税前利润总额的62%.
(1)1995-1996年,张家界股份公司先后与张家界电业局、深圳全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达佳实业公司签订了364亩土地转让合同,转让金额合计7965.9万元,并约定土地使用权证在买方付款后移交。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亦未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7965.9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7965.9万元,税前利润虚增2165万元。
(2)1997年,张家界股份公司与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公司、深圳市凯莱德实业公司、湖南兆华投资公司签订了150亩土地转让协议,转让金额合计4295万元。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半年内付清全部价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权证。如受让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转让方将收回土地或另行转让。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土地使用权亦未转移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4295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4295万元。
(3)1998年8月,张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万元价款从香港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得张家界地区索张公路的权益。按合同约定,该权益包括投资本金和投资利息补偿,且当年应收回591万元投资回收款。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将591万元投资回收款全部计入了其他业务利润,在扣除了63万元的摊销费用后,差额528万元虚增了利润。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华伦会计师事务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为了粉饰其经营业绩,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分别占该公司对外披露数字的37%和166%.经过检查组审定后,该公司利润总额由检查前对外披露的5231万元,变为-3448万元。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出现的上述问题,除常规性的少提少转成本、费用挂账、缩小合并范围等违规行为外,有90%以上的数额是人为编造假账、虚假核算虚增出来的。
(1)对开增值税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即通过与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拟购销业务,在回避增值税的情况下,虚增收入和利润。比如,该公司所属的黎明毛纺织厂通过与11户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07亿元,虚转成本7812万元,虚增利润2902万元,虚增存货2961万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
(2)虚开产品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即为了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虚拟销售业务和销售对象,不惜付出真纳税的代价,虚开销售发票,虚增收入。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虚拟了两个销售对象即沈阳红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饰公司,虚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124万元,管理费用105万元,虚增利润1039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1748万元,坏账准备105万元,预提费用174万元,应交税金224万元,虚减内部往来206万元,表面上依法纳税,实质上却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
(3)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以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例如,该公司所属的进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过这种方式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82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519万元,虚增利润63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582万元,虚减存货519万元。
(4)人为扩大企业销售业务的核算范围,虚增收入。即为了虚增收入,将不属于“销售”科目核算的业务,人为调整到“销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售核算,虚增销售收入888万元。
8、 大东海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
大东海股份公司为取得上市资格,1993年至1997年间,虚列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共计2.4亿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虚挂应收海南国际有限投资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集团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在南中国大酒店、游乐公司、滨海渡假村的消费款,虚列营业收入21307万元;二是将其承包经营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海南港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虚假利润414万元并入本公司;三是以滨海大酒店装修收入为名,虚列其他业务收入,虚增利润1087万元。四是大东海股份公司为虚增期末货币资金数,通过大东海集团公司向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9325万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帐8500万元,入“投资收益”825万元,虚增了投资收益。五是将购买港澳信托股份中的应收股利375万元转作投资收益。以上各项扣除已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1170万元,共虚增利润2.28亿元。
9、 银广夏管理舞弊案
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
10、 麦科特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麦科特公司通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构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其中1997年虚构利润4164万港元,1998年虚构利润3825万港元,1999年虚构利润1331万港元;为达到上市规模,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元转为实收资本,以及倒制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隐慝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从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谓管理舞弊与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称为员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词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阶层, 所谓管理舞弊简单地说是指管理阶层所从事的各种舞弊。 员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经管理阶层的授意,均可借内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预防及检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于事前精心设计,事后并极力设法隐瞒,作弊者的管理层次愈高,注册会计师愈难加以有效检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动机
(1)融资(圈钱):资金与企业,犹如血液与人体,赚钱的公司为扩充设备,需要更多的资金;亏本的公司为了营运周转,更需要资金。资金不足,可能导致周转不灵,因而倒闭。企业为了达到借款或增加资本的目的,可能虚报其财务报表,以便说服资金提供者,作出决策。
(2)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为了能上市,就进行财务包装。这与发行体制有关系。
(3)配股阶段。证券会要求上市公司净资产盈利率6%,才能配股。为实现配股,上市公司也会进行财务包装。
(4)增发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总额为10个亿以上,定价由承销商与发生公司协商。这也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包装行为。东方锅炉、红光实业、麦科特、郑百文、大东海都是“包装”上市,虚构前三年利润,以达到IPO目的。
(5)二级市场炒作(操纵价格):企业股票如果上市,为维持股价或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目的。股票价格预期的波动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价作暂时性的下跌,以便操纵者得以廉价购进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权或待价而沽。琼民源与银广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庄家二级市级操纵价格
(6)其它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粉饰报表另外一个目的避免带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带帽了,“ST”不想沦为“PT”,“PT”不想最后退市,这些带帽公司一般都表现出强烈扭亏为盈的欲望以达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阶层为了达成预算目标,借以表现其为成功的经理人;或是为了贪得绩效奖金或分红,可能虚报财务报表。前者可能为了表现自我或与工作职位安全有关;后者则是为了物质报酬。有人称此类舞弊为“绩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张家界舞弊动机目前还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种动机,他们造假首要目的是不亏损,以避免带帽并为以后圈钱作准备。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征兆
健全的内部控制有助于预防及检查员工舞弊,如管理阶层蓄意舞弊以虚报财务报表,则内部控制将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预防及检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审计人员于后事审计工作时,必须对可能导致管理舞弊的征兆提高警觉,这些征兆有人称之为红旗(Red Flag)或警讯(Warning Signal)。
l 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举了29个警号,提醒审计人员及公司监察人注意,并将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警讯列举如下[2]:1.现金短缺、负的现金流量、营运资金及/或信用短缺,影响营运周转。
2.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资)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
3.为维持现有债务的需要必需获得额外的担保品。
4.订单显著减少,预示未来销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长超过收入或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
6.对遭受严重经济压力的顾客,收回欠帐有困难。
7.发展中或竞争产业对新资金的大量需求。
8.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
9.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
10.因经济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产能过剩。
11.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
12.管理阶层严格要求主管达成预算的倾向。
13.迫切需要维持有利的盈余记录以维持股价。
14.管理阶层不提供审计人员为澄清及了解财务报表所需的额外资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
16.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过时的严重风险。
17.盈余品质逐渐恶化,例如折旧由年数总和法改为直线法而欠正当理由。
3. 怎样解决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所造成的控股股东主导型内部人控制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很多的不足,上市前大部分是由国企转制而来的,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增强竞争力、保持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
1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1股权结构存在“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问题
在国有股“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董事会是由第一大股东所控
制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越多,其所占有的董事会席位也越多,而这第一大股东一般是国家股或受政府控制股的法人。在此股权结构下,在董事会中形成了代表国家股或政府控制的法人股的“关键人”控制局面,这就很难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而现在的上市公司虽然吸收了一些非国有股份,但其中不少公司由于国有股所占份额仍然过大,非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中的发言权很小,他们的利益住在难以保证。1.2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由国有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国有上市公司作为名义上的现代股份公司,虽然都设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所组成的企业组织管理机构,但其中大部分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儿乎是由原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原班人马组成,绝大多数公司的监事会主席都是工会主席或党委领导。在这种存有明显缺陷的组织结构下,经理层受不到严格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和当前,我国的国企上市公司已成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但国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在公司控制权配置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认为,要处理好国企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的问题,首先应抓好股权控制结构这一重要环节,进而不断完善国企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
国企上市公司股权控制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及后果
(一)内部人控制
我国的国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既不同于英美式的股权分散模式,也不同于德日式的法
人间交叉持股的股权集中模式,而是“一股独大”式的国有股权高度集中,并进而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为公司领导层形成内部人控制提供了土壤。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时大多采取了剥离非经营性资产、以原国有企业作为唯一发起人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办法,国家在大多数国企上市公司中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原国有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唯一发起人或绝对控股股东,在“资本多数表决制”的规则下,很容易控制董事会的选举权。董事会中除少数董事由其他人担任外,大部分成员都是原企业的领导,董事长大多为原企业的厂长或经理。有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则是由政府部门指派。政府部门除了向公司派董事、董事长外,甚至还向公司派(总)经理、副(总)经理,打乱了公司控制权的配置规则。一般来说,国有股、法人股越集中,内部人控制就越强。
通过观察沪深股市可以发现,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股票市场进人全流通时代后,上市公司股本被人为地割裂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是,全
流通市场环境并未改变国企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尤其是在股权分置改革
4. 上市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有哪些
一、公司上市的好处:
1、新的直接融资通道;
2、上市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理清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务实企业发展的基础;
3、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在客户、供货商和银行心目中的地位;
4、上市使得公司对员工更有吸引力;
5、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二、公司上市的坏处:
1、花费巨大,上市的花费巨大,包括企业重组费用、中介费用、券商承销费用、路演费用等。例如,某些中小企业一年利润可能只有两三千万,而上市过程中的明暗费用不止两三千万,给企业带来巨大经费风险;
2、透明化,企业不愿公开的信息在上市后都要公开,如原来偷漏了多少税、抽逃了多少注册资本、给哪个官员行了多少贿、得到了多少国家补贴等隐私都不再是隐私;
3、削弱控制权,上市就是卖企业,卖企业就是将自己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别人,肯定会削弱一定的控制权。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应答时间:2021-03-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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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资本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
1、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投资者现在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来说较少,两者比重相差较大。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主要是以投机为主,而机构投资者则更注重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似的资本市场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阻碍了这种稳定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2、上市公司结构不合理
上市公司的机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企业虽经改制而成为股份公司,但实质上仍然是原来的国有企业,很难期望它能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在国家股和法人股始终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流通股规模较小,很容易形成机构大户操纵市场的局面。
(5)中国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有哪些问题扩展阅读:
与货币市场相比,资本市场特点主要有:
1.融资期限长
至少在1年以上,也可以长达几十年,甚至无到期日。例如:中长期债券的期限都在1年以上;股票没有到期日,属于没有到期日,属于永久性证券;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限一般都在15-30年。
2.流动性相对较差
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的资金多用于解决中长期融资需求,故流动性和变现性相对较弱。
3.风险大而收益较高
由于融资期限较长,发生重大变故的可能性也大,市场价格容易波动,投资者需承受较大风险。同时,作为对风险的报酬,其收益也较高。
在资本市场上,资金供应者主要是储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各种基金和个人投资者;而资金需求方主要是企业、社会团体、政府机构等。其交易对象主要是中长期信用工具,如股票、债券等等。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中长期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
6. 企业上市失败的原因
企业上市失败的原因
上市之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对失败教训的借鉴,在企业准备发行上市阶段尤为重要。虽然企业上市失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根据案例分析,我还是给大家归纳出企业上市失败的典型原因,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盈利能力问题
因为盈利能力问题被否决往往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业绩依赖严重。如税收依赖和关联方依赖,前者的问题常见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该类高科技企业往往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增值税退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有些业绩看起来不错的企业往往在剔除税收优惠后,业绩便表现平平甚至不升反降。
未过会的南京磐能电力,通过分析其招股说明书发现,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公司所享受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金额,占了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41.4%、42.29%、29.96%和25.78%,而如果以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基数计算,这一比率还将会更高。
而安得物流则引起关联方依赖的讨论。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在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安得物流与大股东美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收入占同期业务总收入的8.19%、32.53%、
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被疑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第二,持续盈利能力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较严重。这方面的因素比较多,如专利纠纷、合资条款、销售结构变化、未决诉讼、重大合同不利影响等。
二、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主体资格缺陷主要体现在历史出资瑕疵、历史股权转让瑕疵、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准确和管理层变动四个方面。
历史出资瑕疵。常见于出资人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的情况,2008年被发审委否决的一例个案中,首发申请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以原有申请人无偿使用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2.16亿元向申请人前身增资。该公司设立时,控股股东已将其所属科研部门投入该公司,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已由前身公司及改制后的申请人掌握并使用多年,且已经体现在申请人过往的经营业绩中。因此,相关无形资产作价增资存在瑕疵。
历史股权转让瑕疵。由于不少拟上市企业是经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其国有股权或者内部员工股权在转让过程中,往往出现瑕疵。如国有股权转让,企业需考虑是否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上市前职工持股人数超过200人的,一律不准上市;存在工会持股、持股会以及个人代持等现象的'公司也不准上市。而在内部员工持股的清理过程中,IPO申请公司很容易因为各种利益问题在上市过程中被举报或遭受质疑。
某些BVI构架的红筹公司在转为内地上市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股权转让问题。如未能过会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界普遍猜测其被否原因是由于海外上市未果,转为在国内上市,在企业类型由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时,由于BVI股权构架的问题,股权交易复杂且存在瑕疵。
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根据未过会的北京福星晓程招股说明书显示,汉川市钢丝绳厂直接和福星生物医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9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问题是,福星晓程的主营业务是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绩的提升没有明显作用。而公司第二大股东程毅作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时的核心技术也是由程毅投入,因此市场猜测,程毅才是福星晓程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够准确。
管理层重大变动。创业板明确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管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被否决的天津三英焊业,2009年1月12日,两名董事朱树文、卢迅代替因工作变动辞职的李琦、覃西文进入董事会。此时距离公司申请上市不到一年,最终上市失败。
三、募投资金效益风险大
未过会的赛轮股份,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募投资金投向之一是生产半钢子午线轮胎,并说明该产品80%用于出口,且北美市场占其出口总额的50%。但在赛轮股份上市的过程中,不曾料到2009年国际环境突变,美国政府宣布对产自中国的轮胎实施3年惩罚性关税,其募投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这类风险还包括经营模式变化、项目可行性等,这些都需要企业给予全面的分析论证。如上海超日太阳能募投资金的投向是,将光伏电池片产能从现有的20兆瓦扩充至120兆瓦,增加幅度为5倍,同时电池组件产量增加1.82倍。但在2009年,光伏产业还未复苏,在国内也被认为是产能过剩行业,因此公司募投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都缺乏合理解释。
融资必要性不足也属于募投资金运用的问题。一般来说,企业能够自筹解决资金问题,就没有必要上市融资。如前文所述的福星等公司,申报材料时其账面显示资金充足,是“不差钱”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如果仓促上市,往往被怀疑为“上市圈钱”。
此外,募投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规模及管理能力不匹配,企业小马拉大车,则会存在较严重的匹配风险;某些投资项目手续不齐,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则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四、权属纠纷的不确定性
立立电子早在2007年就向证监会递交了IPO申请材料,于2008年3月5日通过发审会审核,5月6日获得IPO核准批文并完成资金募集。但是,立立电子的上市一直备受社会质疑,被认为掏空另一公司浙大海纳资产并二次上市。证监会在接受举报后,调查发现立立电子在2002年部分股权交易程序上有瑕疵,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确定性。
2009年4月3日,证监会发审委在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上撤销了立立电子IPO核准批复,并要求将全部募集资金连本带利退还投资者,开了证券市场IPO申请先批后撤的先例。
五、信息披露质量差
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神州泰岳曾在2008年冲击中小板未果,在2009年9月24日的网上路演中,神州泰岳董事长王宁对投资者表示,中小板未通过是因为“对审核所关心的问题理解不充分,回答陈述不够清楚,信息披露不够完整,导致委员有不同意见。但是公司本身不存在持续盈利能力及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
有不少拟上市企业,申请材料未按规定做好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申请文件以及招股说明书准则是对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由于投资者更看重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上市企业在信息披露时,应当坦诚相待,尤其是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无论准则是否明确规定,申请人公司均应披露。否则,如果在发审委会议上被发审委委员当面指出问题要害,对上市过程的危害性反而更大。
在另一例个案中,某申请企业在成立之初设计了一套“动态股权结构体系”,把内部员工股东分为三档,股东每退一个档次,折让50%的股份给公司,作为公司的共有股权。为此,公司出现了股份代持和多次内部股权转让,但申请材料中对历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且未披露股东代持的情形,上市最终失败。
六、财务会计问题
主要指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涉嫌通过财务手段粉饰财务报表。
2009年12月23日被否决发行申请的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就遭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师郑朝晖(笔名夏草)的质疑。2006年到200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增长态势,但是同期的应收账款及存货量同样高速增长,而预收账款大幅下降。应收账款的上升意味着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并没有增加,且大量的存货将影响未来收益。
夏草还指出,华西能源职工的薪酬和所得税费用在报告期内逐年下降,一般而言,如果企业营业收入处于持续增长时期,这两项指标应该逐年上升。综合多种疑问,表明华西能源有操纵报告期内收益的嫌疑。
因此,企业如果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出现业绩滑坡,应当暂缓上市步伐,待经营好转以后再择机上市。如果企业股东迷恋于股市火爆的“创富神话”或者迫于资金短缺的压力铤而走险仓促上市,难免偷鸡不成倒蚀把米。
七、独立性问题
未过会的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公司,据其招股说明书所知,在2006年、2007年的前两大客户中,上海寰誉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邱斌配偶张莉控股的公司,2006年销售第二大客户上海天曲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系邱斌控制的公司,其销售收入占航天生物同期销售收入的80%以上。虽然航天生物已经声明上述两家公司已在2009年开始注销,但是仍然难免利益输送嫌疑。
而对苏州通润驱动公司被否的质疑声,则是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兄弟公司常熟市千斤顶铸造厂为其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2006~2008年来自铸造厂的采购金额在总金额中的占比一直高达12%以上,上市前的2009年上半年才降至9.1%。而且通润驱动的董事、监事均在关联企业任职。
八、企业运营不规范
企业运营不规范往往表现为内控机制薄弱。内控机制是企业管理层为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一套政策、制度、措施与方法,对内部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财务核算混乱是内控机制薄弱的常见体现,如原始会计报表与上市申报材料报表存在重大数据差异等。另外还包括资金占用、管理层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义务等问题,这些都是企业运营不规范的体现。
九、被举报其他问题
证监会发审委往往会以“补充公告”的方式宣布取消对该公司发行文件的审核,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多半是“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但是并不对外公布详情,往往引发坊间对当事公司的种种猜测。
上会前数小时被取消上会资格的同花顺,失利的主要原因是同花顺涉嫌“虚假宣传炒股软件,诱骗股民投入资金升级软件”而被举报,存在影响发行的问题。作为监管部门的证监会,如果有举报就会尽量核实。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纠纷在所难免,主要是看企业处理纠纷的应对能力。而且,取消这次上会资格,并不意味着企业不能再次上会。待企业补齐材料后可重新上会,并可能顺利通过。如同花顺在2009年9月24日被取消上会资格后,于11月2日再次上会并通过发行申请,并于12月25日在创业板挂牌交易。
十、中介报告瑕疵
企业IPO一般要聘任中介机构,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IPO的成功与否,除了企业的基本素质之外,还包括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以及服务质量。
中介报告瑕疵往往见于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律师报告。如评估报告未经具备评估资格的评估师签字,或者相关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资格,均可被发审委认为是无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便不能作为企业某个经营活动的依据。
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也可能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要注意审计报告的签名、签字是否有错。律师报告同样如上述情况,一定要找有经验的审计、律师、评估部门参与企业上市,否则就是花小钱坏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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