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①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不用会计回避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赚来的钱不是国有的,如果是私人企业、家族企业,钱想让谁管就谁来管,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法律上是不加以限制的。
会计回避制度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的回避制度,因为他们赚来的钱是国家的。如果法律部明文规定回避,害怕他们把公家的钱乱花乱用,贪赃枉法。
一、一人公司概述
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是指公司的出资或股份全部归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一人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
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
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规制
(一)股东资格要求
1、对投资主体的限制
新《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题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新《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排除在外。这一点上,新《公司法》没有采用由有关学者组织起草的《中国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该《建议稿》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自然人、企业法人以及非法人企业。
新《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笔者认为主要是出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是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实现保护第三人利益的,一人公司的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
2、对一个投资主体同时设立数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做出限制
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健全,人们信用意识尚不发达的社会大环境下,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属必要。
如果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若干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易于导致公司资产薄弱,清偿债务的能力减弱,同时,也容易产生资产转移等弊端。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限制自然人同时成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
《商事公司法》第36—42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得成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股东。”欧盟第12号指令也有类似规定。
(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对外的责任能力取决于公司财产的多少,但注册资本仍应视为是对交易相对人的最低担保,尤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极易出现资本不足或资本混同问题,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导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非常必要的。
如日本于1990年承认一人有限公司和一人股份公司后,同时在商法和有限公司法中加入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不低于300万日元,股份公司为1000万日元,意大利民法也明确规定有限公司最低资本额为2000万里拉,股份公司为2亿里拉。
我国新《公司法》针对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了不同的资本制度,对前者采折衷资本制,同时也规定了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针对后者采取法定资本制,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三)特别公示要求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一些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意大利民法典第2475条附加条
第1款规定:“当股份只属于一名股东或者由他人替代股东时,董事应当在企业登记机构中将声明登记备案,其中要注明该单一股东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地点、住所以及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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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唯一性决定了其权力机构的特殊性,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相应也就排除了其适用有关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股东表决程序等规定。为了防止一人股东独断专行,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而为其设置的要式义务。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其决议按照资本多数决的原则做出,决议是在多个股东的相互制约、相互消长中形成。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名股东,由于没有了股东间的制约关系,因此要求其做出的决定必须具备严格的形式要件,以确保其不违反公司法的精神。
在国外立法例中,不仅要求一人公司公开登记其一人股东状态,还要求以书面形式记载和公开一人公司状况。欧盟第12号指令中规定,单一股东应执行股东大会的职权,但以股东大会身份通过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
由此可见,我国新《公司法》突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主义和要式主义,顺应了公司法律规则关于一人公司立法的趋势。此外,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新《公司法》并没有做出特别规定,仍适用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兼任执行董事是普遍存在的,使得股东个人极易与公司财务管理混同,为一人股东“损公肥私”提供便利。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进行特别监督,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措施。
② 黑磷概念股有哪些
1、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鼎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苏体改生(1994)361 号文批复,
由宜兴市绢麻纺织印染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实业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江苏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宜兴市太华服装厂共同发起组建的定向募集股份制试点企业,1994 年6 月28 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六国化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省体改委批复,由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铜陵通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铜陵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华工程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于2000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
3、ST宜化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是全国520家重点企业之一,是中国石化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代表企业之一,总资产400亿元。
977年建厂,2008年销售收入达263亿元,2009年销售收入305亿元,年出口创汇2亿美元,2009年预计突破400亿元。公司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国有企业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4、兴发集团
兴发集团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是一家依托宜昌及周边地区丰富的水电和磷矿资源发展起来的“化工为主导,电矿为基础,科工贸结合”的大型精细磷化工企业。现控股一家上市公司,总资产50亿元,员工约4500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六偏磷酸钠和中国最大的三聚磷酸钠生产企业。
5、云天化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丁丑年)7月,“云天化”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现拥有总资产近300亿元,公司是中国百强上市公司、中国化工企业百强、全球最优秀的共聚甲醛生产商、全球最优秀的玻纤生产商。
③ 支持同花顺炒股软件的证券公司有哪些啊
同花顺网上交易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全国107家证券公司中的97家券商的2600多家营业部中,覆盖率达到了90.5%以上。具体介绍以下五个: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SH:600837)是国内成立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拥有一体化的业务平台、庞大的营销网络以及雄厚的客户基础,经纪、投行和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位居行业前茅,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PE投资等创新业务领先行业。
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成立的证券公司中唯一一家至今仍在营运并且未更名、未接受政府注资的大型证券公司,公司的前身是上海海通证券公司,于1994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发展成全国性的证券公司。2001年底,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09-16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储晓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
联合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家国内投资者,于2007年1月26日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人民币。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法定代表人为顾伟国,董事长陈有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本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为60亿元人民币。现有员工11500余人。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和原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新设合并、增资公司标志及其名称扩股,于1999年8月18日组建成立的,目前注册资本47亿元,第一、二、三大股东分别为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央汇金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公司所属的3家子公司、5家分公司、23家区域营销总部及所辖的113家营业部分布于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证券公司之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由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和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合并新设,注册资本61亿元,经营业绩稳居业内前三,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合规体系、信息技术等水平领先。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SH:600999)前身是1991年7月创立的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经过十余年的创业发展,公司的资本实力已列行业前三甲,目前公司注册资本32.27亿元,员工总人数2000人。
④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下属的6家上市公司是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其实有家,它们分别是:
1、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三年九月成立,是以中国著名的计算机研究和开发机构-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雄厚的科技实力为依托,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科技公司,也是中国信息产业界的首家上市公司。
资料拓展: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电科)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信息产业部直属电子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副部级军工集团。[1]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生产。
2、上市公司: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网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