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如何抽回股本
『壹』 合伙开的公司亏本了,其中一个股东要退股,该怎么退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悔旅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相关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合伙企业如何抽回股本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锋野,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银前喊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贰』 我国对资金抽回有什么限制
经营性活动中,资金的给付从法律意义上仅两种性质:借贷、投资。 因此资金抽回也分两种情况。
1、借贷按约定,约定时限到时偿还。
2、投资,无论是成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合作项目,企业或项目未终止均不能抽回所投资资金,否则违法违约。
如合同双方的另一方违约未出资,已出资的守约方必须先行终止双方合作的合同,而后方可抽回投资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限制抽回投资的相关法律规定见:〈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
我国公司法采取法定资本制原则,股东抽回出资或者退股都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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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这是法律关于抽逃出资罪的处罚规定。
《公司法》第201条规定: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资本,否则就是属于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罚。
《公司法》第74条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主张出资回购请求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所以,公司一旦成立,除非属于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股东不得抽回股本也不能要求公司退股,只能向他人转让股权。
三、公司股东抽资出逃需要付什么责任
1、从刑事犯罪角度而言,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罪,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从民事角度而言,抽逃出资的股东,仍需对抽逃的资金对外承担偿还责任。
『叁』 合伙企业可以在成立后抽回出资的份额吗
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分为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定退伙形式
(一)除名的情形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需注意的是,还是要遵循一定程序,并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二)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当然退伙的客观情况有: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