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境外企业签署合同印花税
Ⅰ 子公司与境外母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非金融企业的母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Ⅱ 与境外企业签订技术合同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印花税
我司与境外公司签订技术合同,每次结算时,我司掘悄都会至税务局核定所得税率,并且代扣代缴相关税费。请问我司在缴纳印花税的同时,是否还需要为境外的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如果该合同是在境外书立,在境外企业带合同入境使用时才需要缴纳印花税。指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判逗渣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
可见,印花税应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缴纳。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综上,由于印花税是由纳税人自行计算缴纳,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扣缴义务人,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不能擅自履行扣缴义务。所以,贵司应告知境外企业在发生纳税义务时由其自行完税,无需代扣代缴印花税。
Ⅲ 与境外公司签订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
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因此,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3)与境外企业签署合同印花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Ⅳ 外币合同印花税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
如果你公司印花税为查账征收,那么应按合同缴纳印花税,不仅收入要缴,采购的货物和接受劳务或银行借正慎春款也要交印孝悉花税。具体举耐各合同对应的印花税率为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万分之三税率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万分之五税率 财产租赁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千分之一税率 借款合同 万分之零点五税率,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Ⅳ 公司跟境外企业签合同,要帮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Ⅵ 帮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免吗
帮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不可以享受减免。印花税的减免政策规定如下:。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颂卜、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3、农改樱型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4、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核猜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5、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6、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7、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