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冻结股票解冻了吗
A. 泰禾集团前三季度亏损31亿元,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全部被冻结
10月28日晚间,ST泰禾(000732.SZ)披露三季报情况。
公告显示,第三季度泰禾集团营业收入约20.61亿元,同比增加12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2亿元,同比减少130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79亿元,同比减少4573.64%;总资产为2168.98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1.02%。
从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来看,泰禾集团处于增收不增利的情况。
今年前三季度,泰禾集团营业收入为52.63亿元,同比增加232.79%;营业成本48.75亿元,同比增加36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3亿元,同比减少309.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19亿元,同比减少328.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亿元,同比增加109.7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8.72亿元。
截至9月30日,泰禾集团应收账款为8.05亿元,同比增加52.74%,主要因地产项目交付结转,应收账款阶段性增加。应付利息210.96亿元,同比增加38.71%,主要因计提利息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77.22亿元,同比增加74.8%。公司长期借款355.87亿元,同比减少37.45%。
股东情况来看,泰禾集团的控股股东泰禾投资持有公司95940433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8.55%,目前持有的全部股份几乎全被质押,仅剩4336股未被质押。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已被冻结。
截至9月30日,泰禾集团持有的货币资金为15.27亿元,应收票据2256万元,预付款项14.24亿元,存货1566.3亿元,公司短期借款49.47亿元。
为回笼资金,泰禾集团此前曾出售了南京的项目。
9月27日,泰禾集团公告,泰禾集团及子公司南京华誉悦港置业有限公司、华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五矿信托-顺禾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南京坤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立创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当日签署了《南京市秦淮区路子铺项目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根据协议,华誉投资将其持有的南京华誉100%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价款为2亿元,其中南京坤咏受让80%股权、南京立创优受让20%股权。
截至10月28日收盘,ST泰禾报0.94元/股,跌幅5.05%。
B. 股份冻结对股价的影响
1.股份被冻结,不能转让或出售而已。控股股东有诉讼官司,多股价偏空,但一般影响不会太大。 "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肯定会对价格造成冲击,但是也有了套利空间。需要自己自行研究个股的案例,看看司法冻结的前因后果已经是否会解冻何时解冻。
2.风险很大,但是可能潜在收益更大。" 冻结了有两种后果: 冻结后归还,和冻结前一样; 冻结变现,就是全部卖掉,没人要就是市值变卖。 冻结之后的影响:对股价会有一定影响的; 股份被冻结,不能转让或出售而已。控股股东有诉讼官司,多股价偏空,但一般影响不会太大; 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肯定会对价格造成冲击,但是也对于某些股东有了套利空间,需要自己自行研究个股的案例,看看司法冻结的前因后果已经是否会解冻或何时解冻,风险很大,但是潜在收益的更大。
拓展资料:
1.在法院冻结期间,股东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此外,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并不属于冻结的范畴,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下,股东仍然可以试行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 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2.大股东股份被冻结是利好还是利空,不可一概而论。如果是大股东违规操纵股市被冻结,那就是利空;如果大股东因自己公司违规经营,被冻结流通股份或解禁股份,那就减少了流通交易盘,对股价应该算中性偏好。总的看对股价有影响但影响很有限,可以忽略不计的那种。
C. 怎么解除被冻结的股票
股票冻结能解除,不同情况下的冻结其解除时间、解除方式不同,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
1、因为案件,股票被司法进行冻结,这种情况下,只有等案件结束或者对方撤销案件才能解冻,解冻时间往往也是比较长的。
2、股票实行T+1的交易机制,就是第一天买入,需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卖出,所以当他买入的股票被冻结需要第二天才能解冻(卖出)。
3、进行委托买卖,当市场条件没有达到委托条件时,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即被冻结的,只要达到设置的条件之后,交易成功或者撤销委托,才能被解冻。
4、投资者身份证信息过期,投资者的股票资金也会被冻结,需要投资者携带有效身份证去营业部,进行信息更新,证券账户才能进行正常的使用。
5、进行股票打新时,股票资金也会被冻结,只有等待打新之后,剩余部分资金可以正常使用,或者卖出打新的个股。
D. 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被冻结的后续处理方法
这些被冻结的股票不能买卖。如果涉嫌犯罪的人需要用卖掉这些股票的钱还债,那将由法院组织拍卖。拍卖地点应当是在股市以外的大宗交易市场。 追问: 谈一下你对 绿大地 这个企业本次大股东 股票 被冻结的看法好吗? 如果可以的话,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对于st大地的看法,谢谢。 回答: 绿大地 这 家公 司因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 润正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 发行股票 罪已被逮捕。这在近年来属于定性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例。 丑闻被披露后公司股价从40元一路下跌至目前12.8元。以公司10年,09年业绩来看,目前市场价格仍然太高。有许多机构深套其中。每有反弹,都是机构出逃的机会。 公司财务 问题严重, 注册会计师 的 审计意见 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发展前景堪忧。现在该公司是带*的公司,随时有 退市风险 。 市场上有传闻公司将“卖壳”,可能性不大。原因之一:公司与以往 上市公司 经营不善,寻求 资产重组 不同,它是以“欺诈”发行的 股票 ,证监会很难批准其重组;原因之二:公司股价还很高,没人愿意以高成本接手一个烂摊子。原因之三:公司还处在证监会的查处之中,公司的真实 资产 到底如何,尚无结论。至于原董事长手中被冻结的 股票如何 处理尚无法预计,因董事长的罪行与股票有关,如何处理至今尚无先例。 综上所述,建议不管现在已经如何亏损,还得远离该股,如果想搏个卖壳,也得当股价跌到5元以下。
E. 我的股票怎么冻结了 如何解冻在吗
股票冻结能够解除,首先确定是因为什么原因冻结?
1,股票是第一天买入,需要到第二天才能卖出,所以买入的股票第一天会被冻结,需要到第二天才能解冻卖出。
2,投资者身份证过期,股票资金也会被冻结,需要投资者携带有效身份证去营业部办理。
3,股票打新时,股票资金也会冻结,等待打新之后,剩余部分资金可以正常使用,或者卖出打新的个股。
4,如果是司法冻结的话,要求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这种情况一般是等案件结束或者对方撤销案件能解冻。
F. 刚卖的股票,资金什么时候解冻
股票当天卖出后,买股票的钱是冻结的不能转入银行账户,但可以进行股票买入,第二个交易日即会解冻,就可以选择转入银行账户的操作。(如果是周五买的只能到周一解冻)
G. 股票被冻结之后,解冻后价值会变化么
您好
股票被冻结之后,解冻后价值会变化,但是涨幅是不一定的,下面内容您参考:
股票冻结是股票冻结买入股票当天不能卖出,次日卖出也不能取钱,卖出第二日资金才解冻,可以取钱。申购也要冻结资金,中签结果出来后返款解冻。 股票资金冻结就是你挂了单并且成交了,但是股票还是没有交割,证交所会把你对应的基金冻结,等交割之后才把资金划走,把股票划进来。资金冻结有几种,老股的买卖一般一天就可以了,就是所谓的T+1,收盘后到下午4点交割就办完了,等到第二天开盘账户里就能正常显示了;新股申购时间要长很多,不中签的话要3-4天才解冻,中了签的话要到新股上市才给转换成股票,要一两个星期呢,配股也是类似的流程。
H. 股票账户冻结怎么解冻
股票账号长时间不用被冻结之后,投资者可以选择去其它证券公司重新开一个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去证券公司的营业部进行激活操作,激活之后,投资者可以继续使用它交易股票。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激活沪市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
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拓展资料:
认定规则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披露违法行政责任认定工作,引导、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结合证券监管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服务,诚实守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作出适当判断,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认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应当根据有关信息披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运用逻辑判断和监管工作经验,审查运用证据,全面、客观、公正地认定事实,依法处理。
第五条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证监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按照规定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依法不予处罚或者市场禁入的,可以根据情节采取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第六条 在信息披露中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未勤勉尽责,或者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依法认定其责任和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章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认定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包括报告,下同)期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应当认定构成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