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滞纳金会影响企业
1. 小心!这样申报印花税,会有滞纳金!已有不少公司踩雷!
有接连几个粉丝发来消息,大致表达的事情是:他们按次申报印花税,产生了滞纳金。在新印花税法执行之前,印花税按次申报之前月份的印花税,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操作还是之前的操作,为什么现在就有了滞纳金呢?
要想比较清楚的搞明白这个问题,需要蚂陆先了解印花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你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什么时候开始算税。
根据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比如签了买卖合同,签合同的当天,就产生了纳税义务。
产生了纳税义务并不意味着要立刻马上进行算税、报税,还有一个纳税期限的概念需要我们了解。
就印花税而言,目前有按次、按季和按年三种申报方式。其中按次申报的,需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缴纳税款。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申报纳税,就会有产生滞纳金的风险。比如按次申报印花税,没有在签订相关合同的15日内进行申报缴纳税款,系统就会产生滞纳金。
有人说,印花税本身没几个钱,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是个很小的数额,不用太在意。但是我想说,不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款,产生的不只有滞纳金,严重的还会影响纳税信用,甚至产生罚款。
那为什么之前没有滞纳金,现在突然有了呢?
这个主要是因为在印花税法执行之前,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纳税期限。根据规定,滞纳金的起算日是从申报日满次日开始计算,没有申报期,怎么算滞纳金?
在这里我们建议选择按次申报的,一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进行申报缴纳印花税款,另外灵活进行税款所属期的填写。如果公司业务比较多,或嫌按次申报容易遗忘、遗漏,那就选择按季申报。
不过也有部分小伙伴反馈,按次申报印花税,虽然过了申报期进行申报,但是并没有产生滞纳金。可能各地税务局有所不同,也可能税务局对于这个事项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具体请以当地税务局口径为准。也欢迎小伙伴说一说自余袭己实际的情况,供大家参考!
另外,在这里也一并解答一些关于印花税的常见的问题:
1、申报期延长了,按次申报的纳税期限是不是也跟着一起延长?
按次申报的不看申报期。
2、按次申报印花税,如果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是不是可以不用零申报?
按次申报印花税不需要零申报,但是按季的需要。
3、按次申报印花税,需要做税种核定吗?
按次申报印花税,不需要进行税种核定。
4、按次申报印花税,需要一份一份合同填写吗?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也有很多朋友按次是汇总合同信息报的。
5、是不是所有的合同的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只有印花税法中税目税率表闷毁顷中列举的凭证,才需要缴纳印花税。大家对照的查一下就行,比如劳务派遣合同,就不用缴纳印花税。
6、是不是只有签订纸质版的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
当然不是。电子形式签订的符合条件的,该交也得交。
7、签了合同,但是合同金额没有确定,怎么交印花税?
按实际结算金额缴纳印花税。
8、合同签完后,又取消了,缴纳的印花税可以申请退回来吗?
不可以。没有履行的合同,已缴的印花税不能退还,也不能抵缴税款。
2. 没交印花税有什么风险
由于印花税税额小,加上有的企业对印花税了解不深,导致未交或者少交。其实印花税虽然税额少,比例税率从0.05‰到1‰不等纯汪念,但是如果未贴、少贴或揭下重用印花税票者,是要受到重罚的。因此我们对印花税也要认真对待。
案例:
曾经有一家主营装饰装修业务的公司在连续三年内都没做困有申报印花税,被税务部门核查,公司有关人员称因为业务量小,没有聘请专职会计。不知道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购销合同等需要申报印花税。结果该企业除了补缴三年的印花税,还要被征收滞纳金和罚款。征收滞纳金的话,金额是按照逾期未缴的印花税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假设印花税税额是1000,超期了30天,则滞纳金为1000×12×0.05%=15元。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需要征收印花税。而印花税的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比例税率从0.05‰到1‰不等,比例税率为1‰的凭证有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比例税率为0.5‰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中有记载资金的账簿。我们平时常见的购销合同,建筑行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是0.3‰,企业陵陪有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税率为0.05‰。这些是属于比例税率,而定额税率顾名思义就是金额固定,比如权利许可证照为一件5元的印花税。
多学习相关的税务知识,及时足额缴清税款,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3. 滞纳金对企业信用等级有影响吗
不影响,看了下纳税信用等级的评价指标,没有跟社保相关的内容,并且你还即使进行了补报和交了滞纳金,更没事了。
4. 印花税按次逾期20天影响纳税信用吗
逾期20天不影响纳税信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树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一、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二、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