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层难阻企业出逃
Ⅰ 公募基金“进军”新三板 是创新还是“伪命题”
最近,公募基金入市再次成为新三板领域热议的话题。一方面,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推动公募基金在内的多种市场资金渠道有助于破解新三板流动性的难题,专门的新三板公募基金是未来的大趋势。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公募基金入市面临诸多阻碍和困难,属于“伪命题”。
多项新三板改革政策酝酿中
目前新三板市场包括深化市场分层、改革交易制度、引入多元化机构投资者、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在研究与规划当中。
推动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的工作正有序推进。相关规则可能会综合考虑公募基金的投资规模、新三板标的范围等因素。
本月中旬召开的年度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提出新三板市场应当“苗圃”与“土壤”功能兼具,使一批创新能力强、诚实守信、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或可转板,或在新三板市场长大。他将新三板市场形容为“未来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道风景线”。
“风景线”一词点明了新三板市场在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中的重要位置,其背后既有良好愿景,也有对现行市场制度规则进行改革完善的客观要求。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新三板市场包括深化市场分层、改革交易制度、引入多元化机构投资者、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在研究与规划当中,相关部门将以解决流动性问题为核心,以市场分层为抓手,推动一系列制度改革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改革中的任何一项都不是孤立的。如深化市场分层,不会为分而分,其逻辑不是在已有创新层的基础上人为划定一个更小的层次,而是为了增强差异化制度供给的针对性,根据企业发展实际,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其切实可用的、更高效的资本市场服务。
记者还了解到,推动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相关规则可能会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公募基金的投资规模、新三板的标的范围、是否提出封闭期要求、产品设计。
正方:多家公募筹备“进军”新三板公募产品
2016年,新三板分层制度实施,挂牌企业数量目前强势突破万家,新三板市场正在加速向成熟化迈进。作为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公募机构虽然以专户形式实际参与了新三板投资,但推出专门的新三板公募基金也成为业内的呼声。
九泰基金总经理卢伟忠表示,过去的一年,新三板分层制度推出、私募做市商制度落地,使新三板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同样期待着公募基金入市,对新三板流动性改善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同时,卢伟忠分享了九泰基金对新三板投资的经验,如把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市场规则、积累丰富的投研能力、建立投资人共进退的利益分享机制、建立合适的产品形态、守住成长性价值投资核心、做长期价值投资的典范等。
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长朱为绎也表示,他坚信新三板的市场一定是“十年一遇”的大机会,公司去年也开始大力布局新三板市场。
朱为绎称,“从流动性角度而言,公募基金肯定要进入新三板市场,没有公募基金进来,新三板就不是一个完整的机构投资者市场,市场的交易也是发展不起来的。”
反方:公募基金入市是“伪命题”
“券商不应再纠结于公募基金入市这样一个无意义的命题”,一家大型公募基金人士表示,“而应扎实研究,做好长期投资的准备”。
谈到公募基金入市,该人士表示,流动性不足,开放式基金无法迅速赎回,在新三板是无法生存的。比如一个30亿的开放式基金,投5%在新三板,如果净值降到3亿元,在新三板无法满足赎回要求,新三板的投资比例将高达50%,这是不符合条约规定的。
为了应对净值计算、赎回等难题,现在比较普遍的观点是采取封闭式基金或混合式基金。然而多家公募基金人士表示,如果基金采取封闭式形式,锁定3-4年,期间无法退出,银行渠道的理财客户恐怕愿意购买者寥寥,没有市场基础。“不是一个市场化的产品”。混合式基金问题相同。
中泰证券的新三板研究首席分析师张帆透露,在公募基金讨论的时候,有建议把封闭式基金门槛提到10万元,公募基金认为更没人购买了。而且封闭式基金本来就不是公募基金的主流方向。
公募基金人士认为,市场热的时候,如果可以发行一千元门槛的公募产品,同样可以通过专户的形式集一批资金,专户也足够了。
发行专户,即使项目失败,影响的是几十个客户,公开发行公募基金,面对几万、几十万的持有人,影响面过大。
专户与公募基金的区别在于前者的门槛高达一百万。“这又涉及到投资者的适当性的问题,新三板的风险高,一千元门槛的资金进场,即使是封闭式基金,有可能挂牌公司经营失败,项目不存在了。”
“公募基金入市是个概念,场内资金期望公募入场当解放军而已,没有意义”,不只一家公募基金人士表示,公募专户和子公司以有限合伙方式就是合适的公募入市形式。
该人士坦言,市场不应再纠结于公募基金入市的预期是否明确,而应扎扎实实研究,做好长期投资准备。
Ⅱ 新三板为啥要分层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解决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大致的分出企业。
有利于投融资的对接。从企业自身来讲,很容易就能找到自己需要的对家;从投资者角度来讲,可以大大降低搜集成本上,同时缩小投资搜寻的时间和范围,因而对引导投融资更为精准、更有效率。
2、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既是监管的要求,也是服务的要求
企业的成长阶段不同,特色不同,通过分层以后,就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 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
此措举使新三板企业更加分明,层次化,利于资本市场的运作,也有利于投资者对于新三板优质企业的选择。我是新三板周老师,可推荐新三板创新层项目。
Ⅲ 新三板最新政策,新三板市场或有多项制度创新
你好,有两个显著的亮点。一是研究推出新三板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二是提出实施新三板市场内部分层,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就前者来说,由于《意见》明确表示新三板要“坚持独立的市场地位”,表示“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因此“转板试点”也就只是一个试点而已,转板公司数量有限,不会出现大规模转板现象。否则,好公司都转板了,新三板就成了垃圾板,这是不利于新三板发展的。而至于后者,才是《意见》的最大亮点所在。毕竟新三板的内部分层,事关新三板的成败,也是目前市场最关注的。
正如《意见》所言,对新三板分层管理,利于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但分层管理的意义并不局限如此。因为在新三板分层的情况下,一些好的企业,优秀的公司都会集中在“创新层”,而一些相对平庸,或业绩普通甚至亏损的公司就会安排在“基础层”。这样的安排,不仅方便了投资者的投资,也即是利于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让投资者对企业的优劣,或对企业投资的风险,一看就能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因此,此举极大地方便了投资。
而更重要的是,这种分层管理可以更好地留住好的企业。因为在优秀公司都集中在“创新层”的情况下,“创新层”挂牌公司就会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这些公司的投资价值就会得到充满的挖掘。如此一来,“创新层”公司转板到创业板上市的意愿就不会很强烈了。因为在“创新层”挂牌公司的投资价值已经得到了较大的体现,企业融资不再困难。而且在新三板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情况下,股票交易也会活跃起来。“创新层”也就成了新三板内的“创业板”或“主板”市场。这对于新三板留住好的公司大有好处。也正因如此,新三板分层管理制度与“创新层”的发展状况,决定着新三板市场未来发展的成败。
Ⅳ 新三板中国目前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新三板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重大的问题。
(一)新三板市场流动性问题
作为一个全国性场内交易市场,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一直没有充裕起来,大部分挂牌企业的股份转让甚至为零,很大一部分挂牌企业前10大股东的股份占比达到100%,只有个别挂牌企业的交易相对活跃。新三板市场最大的问题就是市场的流动性问题,挂牌企业的股份转让交易寡淡,使得市场的价格发现以及后续的股份转让、融资等功能没能有效凸显。
(二)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制度
考虑到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绝大部分都是中小微企业,股本较小、交易有限、市场流动性较差,新三板市场在交易制度中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在运行一年多的基础上,做市商制度为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维系、价格发现以及股份转让交易等提供了制度性支撑,为新三板市场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做市商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亦逐步显现出来。
一是自有资金。做市商做市服务占用自有资金,做市服务的供给能力受到自有资金规模的影响。该机制要求做市商以自有资金和挂牌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为了防范风险和保障收益,做市商要求的折扣率非常大,这对于企业是不利的。同时,该机制直接导致挂牌首日股份转让高溢价问题。
二是价差恰当性。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利益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利得;二是买进报价和卖出报价的差额。由于整个市场的流动性较差,做市商的做市成本较高,做市商恰当的选择就是降低股份买进的成本并保持较大的价差水平。做市商制度在价差和收益的束缚下,整体就呈现出了流动性不足的格局,而且将会形成一个自我循环的流动性枯竭机制,亦使得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完善。
三是微观结构。第一,在新三板市场中,做市转让挂牌公司的占比仍然较低。截至2016年2月20日,新三板可以做市转让的股票公司占所有挂牌公司的比重约为24%;第二,由于做市转让存在双向交易,而且在大部分的时间内做市转让比协议转让的家数要低很多,做市转让的主导性在新三板股份转让中并未凸显;第三,挂牌公司比较倾向于协议转让。协议转让规模较大,交易简单,而且做市转让存在股份占用的问题;第四,做市报价规则对于做市商制度亦有技术性影响。
最后是市场行情对做市商制度的影响巨大。如果新三板市场一路向好,那做市商最为理性的选择是持有股份,获得资本利得,这比做市服务所获得的收入要更高。以2014年第四季度为例,资本利得是价差收入的130倍;2015年一季度,该比例仍然高达78倍。如新三板市场面临调整或大幅下跌,那做市商的理性选择就是消极报价或降低报价频率。这也使得新三板做市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新三板分层制度
新三板分层制度的设计及实施最主要的目标是提高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通过市场分层机制的建设,相当于建立了一种遴选机制,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风险特征的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制度的差异化安排。政策的设计意图是明晰且正确的。但是,新三板分层机制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培育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解决中小微
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是不是真能起到主导性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从机制设计上,新三板分层机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分层机制最为成熟的是纳斯达克市场,但是,其分层机制的形成是市场自下而上引致的。纳斯达克市场2006年创立全球精选市场层,其中很多企业已经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中成了优秀企业,需要采用差异化的安排来适应企业的变化。同时,分层机制的创立也是为了吸引大型创新企业到纳斯达克上市,其目的是为了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竞争。
从流动性改善看,分层机制对于整个市场的流动性改善有待观察。如果新三板市场的供求匹配存在巨大错配、交易定价机制不合理、市场融资及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不凸显,那么,处于创新层的挂牌公司慢慢地也会被市场的体制机制问题所影响,其流动性亦会慢慢被消蚀,而处于基础层的挂牌公司甚至会慢慢滑入无人问津的底部,成为“僵尸”挂牌企业。分层制度实际上并不带来市场流动性的增加,只是改变了市场流动性的结构。
从交易机制设计上,新三板分层之后是否能够在创新层引入竞价交易体系。如果还是延续做市商制度,那么需要加快解决做市商制度的诸多问题。如果要引入竞价交易体系,那么就要求创新层挂牌企业有很大的投资需求,这个巨大的投资需求应该来自哪里?大部分机构投资者不会将资产配置在新三板创新层。创业板在风险暴露时刻的流动性就比较差,新三板创新层的流动性整体很难比创业板更好。大幅降低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有害的,不是合适的政策选择。为了适应创新层的发展,交易机制的设计仍然是一个重大的难题。
(四)新三板转板机制
《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2015年11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应该“坚持新三板独立市场地位”,“新三板挂牌不是上市的过渡安排,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探索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对接机制”。
转板的可能性是众多新三板挂牌企业挂牌的重大动力,特别是在IPO暂停或者IPO排队现象严重的情况下,新三板挂牌再转板至创业板或中小板是很多挂牌企业的“迂回”战略。在转板的“诱惑”下,新三板成为中小微企业拥抱资本市场的热土。
由于我国股票发行和上市是分离的,通过证监会审核公开发行之后,还需要获得交易所的批准再进行上市交易。一般而言,绝大部分公司都是发行和上市同步推进,平时没感觉到发行与上市的分离。如果挂牌企业是在新三板退市再到创业板发行及上市,那么这能算转板吗?这本质上是企业公开发行及上市的正常申报和审核。在市场的预期中,转板机制是在新三板挂牌发行之后,在符合一定条件和通过交易所审核之后,能够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监管机构对转板机制并没有明确,仅是笼统地说明要进行股转系统的挂牌企业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的研究。
对于转板模糊性的影响,监管部门和市场似乎并没有足够的认识。新三板中资产规模、业务收入和股本较大的企业,实际上有一部分都是基于转板而去新三板挂牌,希望在新三板挂牌、进入创新层后能够进入转板绿色通道,走出一条公开发行上市的快车道。那么,有一个问题接踵而来,这么多企业是一起都试点进入创业板,还是继续走IPO程序?如果能够直接到创业板上市交易,那么创业板的IPO审核程序就形同虚设,新三板将成为创业板上市的中转站。这对于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市场定位、经济功能和层次区分将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如果持续,对于市场供求匹配、市场机制发挥和市场功能拓展等都是极其不利的。
(五)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
在反思新三板流动性问题中,投资者适当性也一直是个重要议题。即投资者及其资金的供给无法跟上新三板挂牌公司规模扩张的速度,造成了整个市场供给与需求的错配,从而使得新三板的流动性较差。倘若以2015年底和2016年年初的扩张速度,那么,在2016年下半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将超过1万家,到时,市场供给和需求的错配问题将更加凸显,市场整体的流动性将更差。
Ⅳ 未来主板注册制的实行,是否会对新三板造成冲击
一些人士认为注册制的推出对新三板将是一个灾难,例如某券商新三板研究员认为注册制利空新三板,其推出将会给新三板带来冲击。不仅市场增量企业会选择上主板,存量优质挂牌公司也会转到主板。而另外也有一些人认为注册制的推出对新三板并非意味着灾难,例如安信证券研究负责人诸海滨亦称,注册制对新三板是利好,目前新三板很多政策红利被延后正是担心会对主板形成冲击。注册制落地会有助于新三板实施接下来的政策红利,包括连续竞价、降低投资人门槛等。
那么注册制的推出讲究会不会吸走新三板上的优质挂牌企业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规避对注册制理解的两个误区。
两大认识误区:注册制=备案制、注册制不存在盈利要求
之所以有人认为注册制的推出对新三板将是一个灾难,其实很有可能是存在两个认识误区,即注册制=备案制、注册制不存在盈利要求。其实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即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股发行只要备案一下而没有严格的审查,注册制只是说有利于节省审核时间,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而且券商将担负起更大的规范作用。
此外,注册制也不意味着根本没有盈利要求,以注册制实行最成功的美国为例,就算是纳斯达克这样的“二板”市场也依然存在净利润的要求,例如最高层次的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最高层)上市标准1就是:净利润前3年合计超过1100万美元,且前两年每年超过220万美元,同时前三年中每年均有营业收入。虽然也有其他不存在净利润要求的其他标准,但是我们至少应该知道注册制并非意味着完全不存在净利润要求。再者没有净利润要求的其他标准,会在市值或营业收入等其他方面有相对更高的要求,例如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标准3要求:市值超过8.5亿美元,上年度收入超过9000万美元,这比有净利润要求的标准1的“每年均有营业收入”高多了。
其实能上创业板的并不多,更别说上主板(中小板)
基于两套简化的创业板上市标准——这两套标准主要是上面所说的盈利要求不同,两套标准都有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和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的基本要求,掘金三板研究团队发现其实目前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的也就158家挂牌公司,而截至2015年12月10日挂牌企业总数达4612,占比仅有3.43%。
所以呀,在目前新修改的创业板上市条件被再次修改前,就算注册制放开,挂牌企业能上创业板甚至主板(中小板)的其实真的很少,所以注册制能怎么冲击新三板呢?正所谓:创业板不是你想上,想上就能上嘞!况且,创业板上市要求刚被修改,再次修改也不会这么快吧!
优质企业一定会选择逃离新三板吗?
绕了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些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的企业真的会逃离新三板吗?
首先,不管是在新三板挂牌还是在A股上市,企业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先融到资,如果这些优质挂牌企业能在新三板融到资,那他们就未必会逃离了。那这些优质挂牌企业融资情况又是如何呢?
其次,随着明年新三板分层的正式实施,由于这些优质挂牌企业基本都能进入创新层,这些优质挂牌企业在储架发行制度的便利条件下,增发募资将更加容易和便利,他们有何必要去创业板忍受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更高的公司治理成本呢?
再者,如果这些优质挂牌企业选择登陆创业板甚至主板,在创业板、主板“高手云集”且信息披露以及公司治理更严格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可能有遭遇退市的尴尬,到时候再被打回新三板难道不觉得尴尬吗?再有,这些优质挂牌企业到了创业板兴许就没有那么“吃香”了,老话说的好,在大庙里当小和尚不如在小庙里当大和尚嘛!
最后,你可能会说,去创业板和主板能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公司声誉啊。一方面,这些优质挂牌企业在新三板的交易状况并不太差——截止2015年12月10日,这些优质挂牌企业的年均换手率均值、月均换手率均值和周均换手率均值分别为0.59%、0.28%和0.30%,而且这些企业至少没有都有交易,大部分企业基本每天都有交易,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差嘞!
再说了,他们到了创业板后,流动性是否相当活跃尚未可知。另一方面,从发展的眼光来看,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完善,这些优质挂牌企业的股票流动性难道没有可能更好吗?
Ⅵ 新三板企业IPO遭遇什么新烦恼
今年以来,新三板企业热衷通过IPO路径寻求资本市场升级之路,但当前有IPO计划的新三板企业遇到了“新烦恼”。
目前,新三板达到IPO标准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截至8月下旬,新三板11000多家挂牌企业中,达到法定基础上市条件的占55%。这就是说,已有相当数量的公司与市场建立时的主体预设不一致,市场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加快完善市场功能。
Ⅶ 新三板分层之后怎么“玩”
今天重点谈一下创新层公布之后会对新三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第一个结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下,在注册制放缓的前提下,5月份即将发布的新三板的的创新层的含金量,比之前认为的创新层的含金量会提高。
第二个结论:在新三板的研究方向和投资方向上,可注重六个方向的研究,信息技术、机械设备、文化传媒、医药生物、电子设备、化工新材料。
第三个结论:目前投资新三板市场还是存在很多争议和分歧,大家也比较浮躁,政策方面对新三板的投资人的门槛降低、以及交易性制度上采取竞价交易抱有很高的预期。但从投资角度来说,不建议对政策上抱有过多的期望。
新三板的投资毕竟还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一级半的投资,在这个市场上,仔细的至下而上的选择好的公司,会更加有利于长期的发展。
创新层分层之后,可得出一个结论,大概至少有50%左右的公司是直接符合创业板的挂牌的条件。
相信相应的配套政策也不会太遥远。基于的逻辑和标准是,目前新三板企业数量已经过了6000家,哪些企业能进入创新层?根据之前公布的新三板分层的征求意见稿,把新三板分层的三个条件,称为“高富帅”。
“高”是指企业有比较高的增长,最近两年的收入增长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富”是指企业最近连续两年盈利,且每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帅”是指有要有6家做市商和6亿市值。
除了满足任意的三个条件之一,股转中心还增加了2个附加条件,一是企业在最近的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二是至挂牌以来,完成过一轮融资。
根据这三个标准及2个附加条件,符合新三板创新层条件的公司是501家。
符合“高”标准的公司是271家,符合“富”标准的公司是92家,符合“帅”标准的公司是225家。有些公司几项标准都满足,取消有交集的公司,则符合创新层的公司总共是501家。在这501家企业中,若要满足任意三个标准之一及两个附加条件之一的企业,则满足的公司只有374家。
目前市场市场还有一种传言,两个附加条件都要满足,这样,符合条件的公司将只有175家。但我们推测,市场中要满足两个附加条件,符合的公司数量会大幅减少,所占比例过小将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3月22到4月30号之间,可能还会有一些企业将会挂牌新三板,会满足标准一,同时还有一些企业没有披露年报,我们只是对一些高增长的企业进行预测判断,最终需要根据年报的披露进行调整。
但推测,最终满足新三板分层条件的企业应该在7%~9%之间。
目前,有市场人士认为未来创新层的公司可能会超过800家,但我个人对这种看法持有怀疑态度。
根据最新公布的做市成分股指数的企业也只有625家,当创新层的公司超过做市公司数量,则代表性的意义太差,个人认为创新层的企业占挂牌公司数量的比例在7%~10%之间比较合理。
通过创新层的预筛选,我们可以对今后的投资有个大致的清晰认识。通过对公司的数量和市值的判断,这501家公司主要分布在6个行业:
信息技术98家,市值占900亿;机械设备63家,市值占364亿;文化传媒38家,市值占312亿;医药生物34家,市值占375亿;电子设备30家,市值占222亿;基础化工(化工新材料公司)。
若将信息技术、电子设备、文化传媒统称为TMT,则可关注的行业可划分为四大行业:TMT、医药生物、机械设备及基础化工。
在新三板则要投资有新三板特色和优势的企业,如文化传媒的公司在新三板就比较扎堆。另外,新兴的行业,如VR、教育类企业,都是新三板扎堆的行业,也是其魅力所在。
创新层的公司出来后,市场从研究热情及力量上看,对创新层的关注度会大增,其它的企业,相应的研究和关注度就会下降。
对创新层的这些公司进行一个总结,新三板创新层的典型公司:平均市值12亿;收入1亿;利润1000万~3000万;平均ROE为13%,比新三板的普通企业高4%;过去两年成长性上复合营收增长率117%;利润为298%。这个版块的企业成长性比较好。
但流动性是新三板的硬伤,虽然创新层的公司比非创新层的公司的换手率高了一倍,但在2015年普遍仍只有20%,需要5年才能完成一遍换手.但在主板的公司,2015年的换手率为5倍,相差了25倍。
同时,把这近600家创新层的新三板企业加在一起,可以看到其收入占整个新三板市场的17%,利润占34%,市值占38%,融资占比占到50%。这些指标的含义可对照海外的纳斯达克市场,通常市值应该占到整个市场的80%,利润占比也会大幅度提高。
所以,创新层的市值和融资还会有进一步的提升。可进一步推论,未来新三板的格局会形成二八现象,不到20%,甚至10%占比的企业市值占到整个市场的90%,融资、投资人的关注焦点会进一步向这个市场集中。
但我们不认为未来政策的放松是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相反,未来监管政策会更加的频繁。
新三板目前在发行制度上实行了注册制,但监管上,在很多其他方面的一些手段上没有完全按照注册制的标准实施。比如最近也看到有风险出现,有家公司叫展腾科技,目前已经濒临破产,还有一家发了私募债的公司也面临偿付危机。
相对于新三板目前推出降低投资人门槛、竞价交易的一些政策,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短期进行从严管理,出退市制度、出一些监管的政策,对中介结构、对券商进行严格的监管是更迫切的事情。
在此,可能会有很多投资人觉得未来是不是太悲观。不过从发展来看,我对市场还是充满了信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这次我们对于创新层的分析。
因为我们根据分层标准一二三,对创新层进行了分类。既然是财务标准化,跟主板市场就有一个可比的范围。我们对比了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的挂牌的条件、对比了中小板的挂牌的条件、也对比了当时还没有取消的战略板的一个条件。
我们发现得出一个比较惊人的结论,就是如果以创业板的条件来看,新三板的这些进入创新层的公司,目前接近70%的比例是符合创业板挂牌条件的。
我们再看中小板,中小板相对于创业板的话它的条件更为严格,特别是在盈利上它要求中小板的公司要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三千万人民币。然后,净利润还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较低者为计算的依据,所以相比创业板的话,应该说严很多。
那么,即使是严很多的情况下我们也看到,新三板创新层里面接近有47%的公司是符合中小板的挂牌条件的。
接着进一步比较的话,如果我们去看现在被推迟的战略新兴板,就在两周之前,大家认为它是一个今年一定会推出的版块,它当时也推出了它的四套标准,是按照注册制的这个标准来制定的,所以相对比较宽松。
根据我们的测算,大概有80%的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都符合战略新兴板的标准。所以当时也有很多的新三板企业被传要到战略新兴板去排队。这种传闻的其实也不是空穴来风,也是有道理的。
如果总结一下的话,我们会发现一个相对比较重要的事情:创新层的分层本身不是结果而是一个过程。
当这6千多家企业被划分出大概5、6百家企业构成的创新层,如果对这些企业只长期只是对它进行义务上的要求,要它配备专职的董秘、要求它信息披露比一般的企业要强、要求它付出更多相应的义务。而没有相应的权利的话,那么这些公司可能也会面临一些其他的想法。所以我们觉得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未来可能会倒逼政策出台。
我们觉得,未来这些公司会相应的享受一些权力,包括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对这批公司,未来将先行试点一些交易制度的改革。
所以从这样的一个角度来看,我对新三板市场的未来并不是悲观。然而,我对像降低投资门槛和这个竞价交易在短期内很快的实现也不抱太大的期待。
在此,我总结一下我的几个结论:
一、由于战略版的推迟,注册制的放缓,新三板作为承载着这个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创新试点,这个创新层的重要性比之前变的更加重要。
二、未来市场的融资、市场的市值还有投资人的关注度都会向创新层靠拢。之前提及的创新层的6个行业非常值得关注。
三、新三板投资,短期不能过于看重大招出来。我们反而是认为,目前阶段的话,监管是一个主要的台词。以后,如果至少40%,多到70%的企业都符合转板的条件的话,我们相信未来扶持这个市场的政策一定不会太迟的推出。
问答精选:
Q:大家都对创新层抱有极其高的预期,那么处于基础层的企业未来的路将会如何?
褚海滨:如果大家都对创新层抱有很高预期,那么基础层的企业怎么办?在此,我挺同意刚才那位领导提出意见。创新层的分层,一定程度上是风险偏好的分层。
因为,现在6千多家企业,基本上没有人或者机构能够轻易把这些企业关注完。同时,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得会到解决。其实基础层企业未来的出路,我觉得并不会差。因为投资人会根据风险偏好来分类。
比如你想投资一个涨十倍的企业,想在创新层里找概率会比较低。因为创新层被大家认识后,估值逐渐会提高。因为,我们说投资都是要在以合适的价格去投。但你去基础层找涨十倍的企业的概率则会比较大。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公司最终都会走创新层这条路。我刚才也说了,有的企业它是有义务也有权利,要学会衡量自己的义务和权利。
就像最近很多企业明明在做市,然后现在突然提出要转成协议。其实也是根据公司自身的条件去选择的。
所以,我并不认为基础层的未来就没有出路了。但如果从概率上去看或者从数量的比例去看,我觉得6000家企业开始的话,越来越多的公司可能会退市,这是从海外市场的一个经验能够得出。
当然,其中可能也有些好的企业,它就是不做市,不进入创新层,只是在这个市场中进行融资,然后找时机进行转板。这些企业从PE的角度来说,或是PE后的角度来看,投资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Q:褚总能不能介绍几个新三板比较值得注意的标的?
褚海滨:刚才让我介绍一下新三板的一些具体的标的。这块我没有提前准备,就最近看了一些公司,跟大家介绍一下。
其中有家公司叫光谷信息430161,在武汉光谷。这家公司实际上是做地理信息的数据处理的公司。它是国土资源局做土地确权,不动产权登记都要平台和软件去支持。
这家公司主要是做这方面的一个业务。年报已经出来了,从市盈率上看的话不足15倍。那么主板这些同类型公司的估值肯定在40~50倍以上,所以还是有机会。
Ⅷ 新三板分层是什么意思呢在三板富可以了解到新三板分层的资讯吗
1.对融资问题的预期
新三板没有分层之前,投资者很难摸清各个企业的真正实力。分层制度推出之后,一部分新三板挂牌企业会挺进创业层。这些进入创业层的企业会引来更多的关注,当然也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融资。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是有利的,能改善投资者对新三板的融资预期。
2.新三板的流动性方面。
新三板分层制度的提出不仅可以降低投资者搜集企业信息的时间和成本,还可以提高投资者对新三板流动性的预期。对新三板流动性预期的改善来自多个方面,如对混合做市的期待、对公募基金入市的期待、对做市商扩容的期待等。这些都能改善投资者对新三板的流动性的预期。
3.对制度方面优势的期待。
新三板分层制度推出后,对不同层级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将会有差异化的分层服务制度推出。当然对于挂牌的企业也会有相关的分层制度红利。中小企业的股份转让系统会根据情况不断完善不同层次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制度安排。
新三板的分层不仅能改善投资者对新三板的预期,也会对挂牌企业带来影响。但是,做为一种新推出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是必须要考虑的。
Ⅸ 新三板分层分为哪几层
新三板分层分为:1、融资困难。挂牌企业的数量暴增并未带来流动性改善,90%的挂牌企业零交易,很多优质企业的估值长期被低估。2、经营状况多呈倒“U”字陷阱。3、曲线上市:转板IPO。低流动性还带来了挂牌企业的市场估值与价值投资相背离的情况,摘牌并不完全意味着是坏事。“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