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105家企业过初审
❶ 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企业名单
1、爱尔眼科
2、乐普医疗
3、网宿科技
4、亿纬锂能
5、机器人
6、华测检测
7、安科生物
8、红日药业
9、特锐德
10、北陆药业
11、大禹节水
12、莱美药业
13、神州泰岳
14、硅宝科技
15、新宁物流
16、汉威科技
17、金亚科技
18、银江股份
19、华星创业
20、吉峰科技
21、探路者
22、中元股份
23、宝德股份
24、鼎汉技术
25、南风股份
26、华谊兄弟
27、立思辰
28、天海防务
(1)创业板105家企业过初审扩展阅读:
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更加明确:
设立于2009年的创业板,经过10多年发展,其市场规模逐步扩大,许多创新型企业借助创业板快速发展壮大。
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更加明确: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截至8月20日,创业板注册制下IPO申报企业已达365家,从证监会行业分类来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数量较多,分别有43家、35家、27家和27家。
❷ 创业板提交注册后多久批复
创业板提交注册后20日内批复。根据创业板注册流程,发行审核会议通过后,上报证监会,20日内批复。结合中芯国际的情况,9月底前大概率能通过注册审核。
创业板提交注册后多久上市?
提交注册后的上市时间需要根据企业的资质和审核情况等因素而定,一般来说创业板上市企业在提交注册之后进行审核的时间为6个月。
创业板注册制股票在上市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五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
除此之外,创业板注册制股票引进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即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
首次创业板开通的流程:
1.满足账户近20日日均净资产达到10万的资金,2年交易经验的要求。如果账户有20万,只需等待10个交易日,依次类推。交易经验是从身份证名下的第一笔买入股票的时间开始。
2.满足条件后打开券商官网下载的交易软件,点击首页业务办理(首页没有的可以找一下交易界面或者“我的”界面),找到创业板开通,点击签署协议提交开通即可,大概十五分钟后可以点进去查看,如果是已开通的状态,就好了。马上就可以使用。
同步权限需要注意,如果在2020年4月28之前开户,其他券商账户上开通过创业板的可以直接在手机上签署转签协议。如果是在4月28之后首次开的创业板,则新账户也是需要单独满足资金与交易经验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想要开通创业板,用户首先需要有股票账户,开通股票账户的方法很简单,可以在线下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通,也可以在证券公司官网自己开通。
法律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三十九条对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申请,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荐人向发行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
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前,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与审核人员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核工作。
❸ 创业板上市条件及流程
一、我所知道的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并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缴足,发起人或股东用于出资的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
3、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一种经营为主,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4、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两年无重大变动,实际控制人无变动。
二、创业板上市流程:
1、企业递交创业板上市申请。
2、证监会将在5日内对申报材料给予反馈:受理、不予受理和补充修正。
3、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将到创业板发审委上会,一家企业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
4、发审委过会后,还需获得证监会上市批文,正式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路演、网下和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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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创业板审核4家首发企业几家通过
9月27日,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78、79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公布审核结果: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首发获通过;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暂缓表决。
此外,还对南京药石及其子公司存在购买二类、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存在的风险及相关风控措施表示关注。
祝我国发展越来越好。
❺ 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❻ 创业板上市的大事记
199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块。
199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做出修改,即: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新颁布 的标准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同时通过了一个拟建单独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统的决议。
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版。
2001年初,纳市神话破灭,且国内股市频传丑闻,成思危建议缓推创业板。
2001年11月,高层认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顿主板,创业板计划搁置。
2002年,成思危提出创业板“三步走”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
2004年5月,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中小板。
2004年6月,深市恢复发新股——8只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时称中国股市“新八股”。
2005年6月,中小板第50只股票上市,此后沪深股市停发新股,让路股改。
2006年6月,新老划段第一股中工国际在中小板发行,两市为IPO重开闸。
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适时推创业板。
2007年3月,深交所称创业板技术准备到位;尚福林要求积极稳妥推进。
2007年6月,创业板框架初定。
2007年7月,深交所称正紧张筹备创业板,权威人士称2008年正式推出。
2007年8月,范福春称尽快推出创业板。
2008年3月创业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2009年7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
2009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将于9月17日召开首次创业板发审会,首批7家企业上会。这七家公司分别为: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拟融资总额约为22.48亿元。目前共有149家企业的创业板IPO申请已被受理,预计募集资金总量为336.05亿元。
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数据显示,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宝德股份达到81.67倍,远高于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
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