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Ⅰ 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合伙企业呢
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合伙企业呢
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都具有以营业为目的的特点,但是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形式、设立依据、出资人数等方面具有本质不同.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依据不同
任何一种法律认可的企业组织形式之所以具有其特质,均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法律所赋予的.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首先体现在其设立的法律依据上面.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不同
所谓设立的条件,即法律对该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的基本要件.本文将重点就法律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要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一)出资人数要求
1、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出资方式要求
1、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2、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谈烂》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注册资金要求
1、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作出注册资金的要求.
2、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公司法》也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三、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依据不同
(一)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的约束.
(二)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主要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
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含腔漏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合伙企业呢?上文已经从法律层面为圆启大家解读了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之间的区别,大家应该已经明白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本质不同.我们还有更多实务中更多关于公司组织形式的探讨的话题,欢迎大家关注!
Ⅱ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它们分别
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
1,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公司是法人。
2,合伙企业的财产不独立,也就是说必须有合伙人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任。
3,合伙企业人和性为主;公司一般以资合性为主。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1,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不拆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拆分;
2,有限公司的股权的载体是出资证明书;股份公司的股权的载体是股票;
3,有限公司是人和性公司;股份公司是资合性公司。
Ⅲ 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设立要求不同;
2、风险承担不同;
3、治理结构不同;
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
5、新增合伙人或股东不同;
6、利润分配不同;
7、税务承担不同。
一、具体不同的详细内容:
1、设立要求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第61条规定必须由2个(包含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第24条规定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
2、风险承担不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治理结构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是权力机构。
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对外转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约定除外);对内互相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对外转让,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没有规定,其他股东过半同意,可进行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内互相转让,自由转让。
5、新增合伙人或股东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全体2/3以上表决权同意即可增资,引入新股东。
6、利润分配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同股同权,按照占有股权的比例相应分配利润,承担风险,更强调资本的联合。
7、税务承担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征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自然人的股东分红,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中,必须要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所以合伙企业中,均存在普通合伙人,均有一方需要承担无限责任,这和合伙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密切相关。因此这种模式下,企业无法做大做强。另外,由于合伙企业无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无法公开募股或发行债券,也就无法作为IPO的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合伙企业吗: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直接改制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两者属于不同的种类性质的公司,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直接改制成合伙企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Ⅳ 股份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较多约定性特征。公司则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较多法定性特征。
2、出资人要求不同:合伙企业基于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人合”的基础,合伙人应为自然人。而公司则无此方面的限制。
3、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仅有相对的独立人格,且不具法人资格。公司有绝对的独立人格,且具有法人资格。
4、管理权利不同: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以及其他约定自行决定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公司相应的管理权由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公司股东只能通过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
5、财产关系不同:合伙企业仅强调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的财产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且并不强调财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强调的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必须严格分离,同时公司的财产应具有完整性与独立性。
Ⅳ 合伙人制和股份制有什么区别
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Ⅵ 有限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的区别为: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占股权比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Ⅶ 有限合伙和股份制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2、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皮肆,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4、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
合伙制企业拍亏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5、参加的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制企业的袭握神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份制企业一经设立,即取得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