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详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壹』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征,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有价 证券,一般地说,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这就必然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同时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机性。
(六)设立的宽严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经济地位和组织、活动的特性,使得国家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其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共同点和不同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1. 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 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企业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粗略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关键词: 交易费用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一、引言及相关说明
我们知道,中国当代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活动活跃,经济组织复杂。各种公司制度不可避免地涉及经济、法律等因素,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典型的公司形态及其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我想依据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这是一种法经济学的研究角度。这是因为自己前段时间接触了一些法经济学的知识,想尝试一下这种对纯粹法学视角来说较为新颖的思考角度。况且,我认为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诸如研究“如何在股东和公司或者股东之间取得权利义务的平衡和制约”,这些问题唯有通过现实经济活动的要求来对其进行分析才能符合现实的要求,如果只在传统纯粹法学的角度——权利观念框架内进行分析,实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使得“定分止争”变成了虚无飘渺、难以落实的东西。而“交易成本理论”在此可以提供桥梁作用。当然主要进行分析比较的对象应该是二者具体的制度细节,但由于自己理论能力有限,无法细致进行深入的研究,所以本文只是就上述两种公司形态进行粗略的比较分析。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选择通常意义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来说,他们理应得到差不多的对待。比如对待外商独资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中更应该跟国际惯例接轨,当然这明显涉及国家经济政策中的经济安全问题。
二、两种公司形态的联系
科斯《企业的性质》中提到,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主体产生的原因在于在自由的市场交易中,人们寻求交易所付出的成本大过在企业内部的管理成本,所以产生了企业。至于公司这种特殊企业形态的出现,波斯纳作了一些经济学的分析,他认为是为了减轻合伙企业形式对市场要求的不适性。[1]所以可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公司形态的产生,正是由于市场竞争对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
(一) “两个所有权分离”
两个所有权是指出资所有权和公司资产所有权。《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当然,股东的出资所有权可以通过第四条规定的“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来实现。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为了促进市场交易,减小交易成本,公司必须有自己的独立法人资格。因为,在市场交易中,那些减小了市场交易费用的企业可以提供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出价,而交易相对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更乐意跟这些企业进行交易,但是为了减小这些可以提供最低价格的企业带来的机会主义风险,必然要更多地了解它们背后的经营或其他状况,然而在纷繁复杂的市场中,这种信息收集得付出极大的货币、时间等成本。于是,有着自己独立人格、稳定资产的企业必然更能确保交易相对人的交易安全,即公司(不管何种公司)的所有权与出资人的所有权相分离正是市场竞争的降低交易成本要求。
(二) “有限责任”原则
从有限责任形成的历史来看,有限责任最先产生于股份公司。“由于公司股东必须对公司运营风险承担无限责任,从而无法让投资者放心投资,自有限责任制度确立以后,股份公司向大众化方向发展,公司的股份原则上得以自由流通与转让,使得股份公司得以在一段时间内筹集到大量的资本,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现代化大生产。”[2]
而论述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则需要提到一个事实,即“此前,德国已经有了对股份公司以及人合公司的规定,而且于1883年进行了股份公司法改革。该法的目的在于为那些中小型企业设立一种界于大型的股份公司与小型的合伙企业之间的企业形态。换句话说,有限责任公司既要吸取股份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的优点,又要采纳合伙企业中投资人亲自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3]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确定了有限责任原则可以减轻股东对公司运营状况所承受的风险,从而让股东不再局限于少数相互熟识、具有专门知识的商人,扩大了股东范围,激发了投资者对于投资的热情,聚集了大量社会闲置资金,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跟在市场寻求交易机会需要交易成本相对应地,在企业内部同样需要管理成本。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正好说明了某些市场需求要求一种“人合资合”的公司可以减小自身管理成本,从而降低了总的市场交易成本。
三、两种公司形态的区别
(一) 出资模式的区别
笼统地看,两种公司形态的出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注册的资本要求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4]
2.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新股发行等途径可以无上限地增加股东人数,有“大众化公司”的称谓。
3.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对于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设立模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使用前者,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任一选择。
由第1、2点可以看出,公司规模的不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可以说,公司规模正是两种公司形态发挥各自优势特点的分界点,这个分界点正是由“交易成本”决定的。现代化大生产对公司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公司规模的要求即是对资产规模的要求,这必然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规模要远远超过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出资人数也必然要相应增增多。同时,其设立程序必然在程度上要比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得多。这在上文已有说明,即为了减小相互极可能不认识的出资人的出资风险。第3点提到的是公司设立时筹集资金方式的不同,我们从上文可以知道,有限责任公司是吸取了合伙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而产生的,那么激动灵活的设立可以减小创建公司的成本。此外本文未能提到的关于两种公司形态其它设立上的不同,也同样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以上这些降低交易成本的做法更更加适应市场激烈竞争的要求。[5]
课本略带地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适用在中小型企业和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反过来就可以看到市场竞争的激烈,而唯有后者才具有扩大企业规模的制度秉性,但是在科斯所说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经济活动中,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公司形态不可能毫无顾忌地扩大公司规模,因为管理成本也在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公司内部治理成本等于市场交易成本就是企业最大规模的界限。反过来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在某一特定的情况下,相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就具有较低管理成本的特征。
(二) 公司治理结构[6]的区别
在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下,出资人对出资的安全考虑和对管理成本的要求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社会大生产要求现代企业实现投资者的股东权与公司的法人所有权相分离,促进公司管理适应专业化的需要,提高公司经营资产的效率。而有限责任制在许多方面降低了这种职能分离与专业化管理的成本。”[7]
1.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权限受到一定限制,因为公司规模扩大了,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较为分离,公司的实际经营掌握在了公司资产管理者手中。由交易成本理论可知,减小公司治理成本则可以增加其市场竞争力,但追求规模经济也可以增加市场竞争力。这就说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竞争的要求下,发挥各自特点从而减小总的交易成本。
2.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因而有封闭公司的说法;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出资人分散,出资人只有通过公司的财务报表才能得知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也称为开放公司。而要求公司定期公布财务状况,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这正是公司规模扩大后带来的公司管理成本之一。其实,虽然公司管理成本增加了,但对整个交易成本来说则可能降低了。因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对公司可能极不了解,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而去获取公司运营状况信息,这得付出巨大的货币、时间等成本。
3.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公司法》第三章专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了详细的规定,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但针对我国出现的“大股东欺负小股东”致使小股东无法退出公司的问题,第七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了对发起人股份、公司内部人员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公司股份进行限制之外,基本可以自由交易和转让所拥有股票,但不能退股。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股权的转让要求较为严格,而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要求明显要低一些。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具有强烈的人身信用关系,即“人合”色彩,如此就得防止个别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违反这种“义务”,须知法律的规定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让机会主义增加成本,但这种法律规定的成本投入将换来更大的降低了交易成本的结果,因为出资能力较低的的潜在投资人可以放心跟别人合股成立公司。我认为国内出现的有限公司出现“一股独大”、“大股东欺负小股东”的情况应该得到妥善的处理,才能形成吸收更多的出资能力较低的的潜在投资人,从而抑制上述情况的出现,形成股东状况的好转。否则,只能是一种恶性循环。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同,其股东的转让股权行为并不对公司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甚至还要减少潜在出资人对其出资转让的限制带来的时间等成本,从而可以吸引更多的潜在出资人。
4.股份增减要求不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原则上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至于减资,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由上文可知,对有限责任公司原来股东的保护对其公司治理有着重要的作用,而这一点股份有限公司也一样,其增资减资都首要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目的同样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出资人。至于对两种公司形态一样得关注的是,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波斯纳提到过由于有限责任的产生,致使公司向债权人支付更高的利息率,以便使债权人承担的公司违约带来的风险得到全面的补偿。[8]那么,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带来的风险,必然会产生同样的风险补偿,也就是一种交易成本的增加。那么为了保护交易安全,以减小交易相对人或其它可能的债权人的交易风险,也即为了减小公司的交易成本。
四、结语及其它
通过以上的粗略对比,与其说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中小企业需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需要,不如说是市场竞争中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决定了两种不同的公司形态,如此当我们进一步考察市场需要时,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完善此两种公司治理结构。
我认为可以说中国国内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司形态规定总的来说是符合国际潮流的,但是中国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情况,这就有必要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来研究尝试各种解决办法。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必要强化各自的优点,同时加强各自不可避免的先天缺陷。
『贰』 求湖北上市公司的名单
湖北上市公司的名单如下:
三安光电
华灿光电
洪城股份
凯迪电力
武汉凡谷
骆驼股份
京山轻机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叁』 防盗门锁十大品牌都有哪些
十大防盗门锁品牌排行版:盼盼防盗门、索福防盗门、步阳防盗门、金凯德防盗门、王力防盗门、星月神防盗门、群升防盗门、日上防盗门、新多防盗门、飞云防盗门
1、盼盼防盗门(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安居产品为主业,以新型建筑材料开发与制造为主导的股份制企业,总部座落在风光秀丽的海滨城市辽宁营口市。盼盼防盗门品从上个世纪末到现在在行业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其中包括防火门、钢木门、卷帘门、户内门、防护窗、全自动车库门、散热器、彩色钢质夹层墙体板、钢结构、隔音屏、不锈钢厨具等10余种。
4、金凯德防盗门(中国驰名商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防盗门》、《智能家居》9项国家标准制定单位,家装防盗门第一品牌)
金凯德集团致力家装防盗门第一品牌,以“金品质”理念,卓越管理,取得飞速成长,已成为全国防盗门行业十强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防盗门》、《智能家居》、《钢质门》、《钢木门》、《全屋定制家居产品》、《电子商务优质制造商》等9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是全国工商联门业专委会首席执行会长、国家保障房应用技术主编单位。
5、王力防盗门(国家“双标准制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王力集团有限公司地处山清水秀、交通发达、汇集世界五金名品的中国五金之都——浙江永康。集科研、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集团公司。主导产业防盗门、防盗锁市场占有率稳居同行前三甲,集团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同行榜首。
6、星月神防盗门(市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百强科技私营企业、浙江省星火示范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
中国星月集团位于中国五金之都浙江永康,始创于1989年,综合实力在全国500强民营企业中名列第62位,中国私营企业纳税百强中排第19位,在浙江省百强工业私营企业中名列第8位,浙江省私营企业十大纳税明星中排第3位。
主要制造防撬门(钢质门、室内门、防火门、装甲门、车库门 、通用汽油机、柴油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油机)滑板车、摩托车电动(汽动)工具、太阳能热水器、IT、房地产、金融投资等产业。
7、群升防盗门:群升门,幸福门(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浙江名牌)
群升集团是一家涉足房产配套建材制造、汽摩产品制造、房产投资、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大型无区域集团公司。创建于1989年,公司坐落在中国五金之都——永康,拥有占地50万平方米的现代化标准厂区,员工4000多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600多人,固定资产达10多亿人民币。
8、日上防盗门(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门业(钢质门)十大白金奖品牌)
北京日上集团创建于1996年,是国家公安部、建设部定点生产建筑金属结构产品的大型民营企业,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占地120亩,现有职工1000余人,注册资金2200万元,银行信用等级为3A级,年销售额三亿元左右,是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9、新多防盗门(“中国门业十大品牌”“全国防火门十强企业”“全国防盗门十强企业”“中国出口品牌”“浙江省著名商标”)
新多品牌创建于1995年,1998年正式升级为中国•新多集团。中国新多集团有限公司经过两代人的努力,新多专注造门18年,已成为集设计、制造、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专业现代化造门集团,也是门业十大品牌中首家以综合造门技术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可的防盗门品牌企业。
10、飞云防盗门(中国驰名商标,黑龙江名牌产品,黑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门业(钢质门)十大白金奖品牌)
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生产防盗门、文件柜、保险柜等金属薄板制品的专业生产企业,是薄板行业中最具规模的企业之一。 “飞云进万家、安全你我他”的广告语已是家喻户晓。产品远销售于俄罗斯、日本等国家。
(3)宜详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展阅读:
当前防盗门产品参差不齐,部分商家店内有如杂货店,经营多种防盗门,总结以下:
1、等级标准:防盗门安全级别可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丁级,其中甲级防盗性能最高,乙级、丙级其次,丁级级最低。我们在建材市场里看到的大部分都是丙级、丁级防盗门,比较适合一般家庭使用。
2、查验钢板:国家规定,防盗门的钢板厚度要达到1毫米,但是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有的仅用0.4毫米的钢板,板薄就失去防盗的意义。据防盗门商家介绍,消费者检验钢板时,可以按压门扇里的钢板,如果钢板被按下去,表明防盗门的质量不过关。
3、查验下踏:合格的防盗门下踏采用不锈钢材料,但有些小作坊为了降低成本,竟用不锈铁。笔者走访南昌新多防盗门时,老板介绍了一个识别的小窍门,将吸铁石放在下踏上,如果吸铁石吸住很难拿开,表明下踏材料不合格。
4、好锁不仅锁点多:锁具合格的防盗门一般采用三方位锁具,不仅门锁锁定,上下横杆都可插入锁定,对门加以固定。往往有些商家利用锁定多来吸引消费者,其实好锁并非锁点越多越好,锁芯不防盗,再多锁点也没用。
『肆』 南京装修公司十大排名榜哪家好
2022年南京的十大装修公司,并没有权威机构做具体的排名榜数据,我整理了一下在南京的装修公司,口碑比较好的(通过搜索网络资料整理,排名不分先后)有:冠诚装饰,红蚂蚁装饰,东易日盛装饰,金螳螂装饰,红牛装饰,星艺装饰,大业美家装饰,业之峰装饰,锦华装饰,尚层装饰。也有很多没整理到的比较靠谱的装修公司,希望能给你帮助。
南京十大装修公司排名榜口碑好:
1、冠诚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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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蚂蚁装饰:
红蚂蚁装饰 以家居集成产业化及个性化定制的方式,来为装修业主定制个性化的舒适名宅,集设计、选材、定制、服务于一体,已经成为大多数苏州家庭的选择。它的亮点是“创新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品味”,注重“交流性”,空间更为开放,家人之间的交流空间为主要注重点,将装修升华为一种精神和家居文化的传承,为业主打造的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红蚂蚁装饰一直将客户放在第一位,致力于为客户打造健康品质生活,想客户所想,针对客户的需求,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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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易日盛装饰:
“东易日盛”融合东方传统文化和国际家居时尚,以全新的“人居合一”的居住理念和室内环境艺术设计宗旨,为中国消费者创造出美好、时尚而具品味的生活方式。“东易日盛”正成为中国高品质家居文化的倡导者, 令厚积数千年的中国家居文明重新焕发炫目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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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螳螂装饰:
金螳螂成立于1993年1月,是一家以室内装饰为主体,融幕墙、家具、景观、艺术品、机电设备安装等为一体的专业化装饰企业。公司连续11年成为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第一名,并成为装饰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和首个“中国驰名商标”。 2008年公司共缴纳各类税收2亿多元,被省政府授予“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和“就业先进单位”。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公司为灾区募捐240万,并派驻援建小分队为灾民搭建板房,公司每年还资助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至大学毕业,已有500多名贫困生获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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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庭装饰:
南京大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南京本土化品牌装饰公司,专业提供环保住宅装修、办公室装修、商用空间装修、展厅空间装修、别墅豪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大庭装饰遵从“设计优、工艺优、质量优、服务优、售后优”五优宗旨,全心全意为业主打造放心舒适的家。我们将公司声誉、口碑视为生命,以质量为本,设计为先的服务理念;以客户为中心,想客户之所想,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同时我们合理的价格与优质的施工质量在所服务过的业主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南京大庭装饰承接室内外设计、大宅装修设计、别墅装修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环保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等产品。公司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开创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与品质去打动客户。大庭装饰拥有经验丰富的专家设计师,优秀的施工团队,精良的售后服务与客户体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造了稳定的基础。大庭装饰以质量为本,为施工质量有更严格的保障,大庭为每一项工程质量控制把关,通过把控材质、提高质量,为顾客提供了可靠的品质保障,打造无后顾之忧的优质的工程;在相同设计并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大庭装饰提供“优质品牌”、“货真价实”、“物美价廉”三种层次的材料预算,通过严格控制采购环节、精准预算、多方比较,达到价格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目标,真正把“货真价实、物美价廉”落到实处,做让消费者放心的本土放心企业。大庭装饰珍惜每一个客户的信赖,多年来,大庭装饰团队通过精品原创设计和优秀的施工工艺,使业主享受到大庭装饰带来的良好装修体验和品质保障,因而深受业主好评。感谢每位业主的信赖。
好装修,选大庭!大庭装饰,让你的家更舒适!
大庭装饰是专门做朋友圈子里的装修设计,大宅别墅比较居多,因为施工工艺、材料和设计要求都比较高,所以价格相应的会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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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星艺装饰:
广东星艺装饰集团前身为广东星艺装饰有限公司,于1991年在广州创立。本集团属国家建筑装饰设计甲级、施工一级资质企业和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单位。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注册,“星艺装饰”为品牌商标标识。“星艺装饰”分别为广州市和广东省的“著名商标”。2014年,星艺装饰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本集团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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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红牛装饰:
南京红牛装饰,成立于2002年。红牛装饰是江苏省南京市一家专注于家居装饰,家庭装修,家装风格设计的品牌公司。红牛装饰是江苏省南京市一家专注于家居装饰,家庭装修,家装风格设计的品牌公司,总部位于江苏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红牛装饰在2008年荣获江苏省重质量 讲诚信 创品牌三满意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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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业之峰装饰:
业之峰装饰成立于1997年,业务涵盖室内环保设计、优质装修工程、环保建材销售,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环保、更高端的一站式装饰装修服务.业之峰的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各地:20多家直营分公司、90余家加盟分公司、200余个店面、2000余名设计师和20000余名专业施工人员,构成了中国最大的家装服务网络。业之峰凭借十余年十多万户的装修经验,在环保家装的路上不断探索与创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环保家装领跑者”。业之峰以“追求卓越、和谐共享、创造高尚生活”为己任,已成为“中国家居产业持续领跑者”为愿景,将不断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家居服务,为中国家居行业持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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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锦华装饰:
江苏锦华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百强企业。国家一级资质装饰企业、设计甲级资质、江苏省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家装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南京市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作为江苏家装行业的旗舰单位,锦华装饰,成立于1998年。18年磨砺,18年辉煌,是江苏家装市场占有首位的装饰公司。锦华装饰目前拥有28家分公司:南京大区12个分公司和堂杰工作室;苏北7个分公司;苏南9个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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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尚层装饰:
尚层装饰是明确定位于别墅的专业装饰服务商,服务对象涵盖社会财智精英人士和高端客户。提供别墅装饰的整体规划设计与施工、别墅设备、主材、家具、配饰的私属定制服务。尚层装饰成立之初,立志尽快成为中国高端家居领域受人尊敬的领导者,最终成为世界一流的家居企业。“世界一流”意味着尚层要成为在全球企业中家居行业的代表,企业的诸多方面都成为家居行业的典范。尚层的LOGO将成为一颗闪烁的明星,照亮家居市场的大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