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可扣除印花税吗
A. 请教:请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是否包括印花税的问题
分两种情况:一、房地产企业新建住房项目在销售后,计算的土地增值税中可扣除的项目,包含了土地开发成本和土地开发费用。而土地开发费用包含了利息费用和推算的其他费用,其中印花税因为放在管理费用中了,所以新建住房销售的时候,在扣除的税金当中不再包含印花税了。二、对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或者销售存量房,二手房,不存在扣除开发成本及开发费用的说法,所以印花税虽然包含在管理费用中,但是并没有扣除过,所以在计算扣除相关税费的时候可以扣除。
B. 印花税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吗
印花税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吗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包含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五)项规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九条规定,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前配友公告2019年第5号)第三十七条规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审核,应当确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及附加扣除的范围是否符合税收有关规定.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按照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有关规定扣除,列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可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予以扣除.对不属于清算范围或者不属于转让房地产时发生的税金及附加,不应作为清算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如何扣除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卖脊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中涉及的扣除种类主要慧槐包含三种,分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印花税、销售房地产时产生的印花税、转让环节印花税等.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印花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包含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扣除,不单独作为税金扣除.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购买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印花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②、销售房地产时产生的印花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房以及转让经开发后的土地使用权,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扣除;销售非自建存量房以及直接转让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印花税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③、如果是单纯转让未开发的土地无论是房地产企业还是非房地产企业,转让环节印花税都在转让环节的税金中扣除.购入时的印花税,房地产企业在管理费用中扣除.非房地产企业计入到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中扣除.
印花税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吗?这个问题,小编在上文中整理分享了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大家学习之后,这个问题是否得到答案了呢?在这里小编就不多言了,大家如果还有不明,可再次与我们联系咨询,感谢大家,再见.
C. 深圳市地税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印花税可以扣除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可以。
1、在深圳市地税局,关于房地产企业的印花税不允许单独再扣除。
2、根据教材是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是计在管理费用里,但是其他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也是计入管理费用,印花税要计入开发费用中,通过开发费用扣除,不作为税金扣除,所以不可以扣除。
D.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怎么扣除
一、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怎么扣除土地增值税中涉及的扣除种类主要包含三种,分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印花税、销售房地产时产生的印花税、转让环节印花税等。(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和液喊印花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包含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扣除,不单独作为税金扣除。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购买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印花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二)销售房地产时产生的印花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房以及转让经开发后的土地使用权,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扣除;销售非自建存量房以及直接转让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印花税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三)如果是单纯转让未开发的土地无论是房地产企业还是非房地产企业,转让环节印花税都在转让环节的税金中扣除。购入时的印花税,房地产企业在管理费用中扣除。非房地产企业计入到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中扣除。
二、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
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贵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可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唤野(国务院令[1997]224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埋侍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贵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有哪些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怎么扣除的相关内容,以及“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有哪些”等相关拓展知识。
E.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为什么不可以扣除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印花税是可以扣除的。不仅印花税可以扣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都春局可以扣除。在允许扣除的项目里,税金是单独的一项,开发费用中不包括税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九、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扒枯让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针对什么企业:
1、针对房地产企业,其中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在算土地增值额时不能扣除,但在算企业利润时可以扣除.
2、针对非房地产企业,其中的印花税在转让房产时就在土地增值额中扣除了,所以在算企业利润时就不能扣除了.
所以说,地产企业在以前会计年度中算利润时如果没有扣除印花税,在清算时肯定要扣的;如果在以前年度利润计算时已经扣除了,有相关的凭证证明就不用扣除了.可能你说的情况属于前者。
(5)房地产企业可扣除印花税吗扩展阅读:
1、印花税在企业的会计处理中,是记入到了管理费用中的。
2、只有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进,管理费用是可以扣的,(其他企业是不可以扣的),但是是有比例限制的,并不是以实际发生额全部扣除的。
3、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费用是与土地与房屋转让相关的费用与税金的,如果是一般非房产企业,印花税也是要记入到管理费用中的,但是管理费用是不可以扣除的,而印花税与转让土地与房屋有关,可以扣除的,所以就得将印花税单独拿出来,放在土地增值税可扣除的税金中进行扣除的,所以我们就可以看到非房产企业扣除了印花税。
4、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土地的开发与房屋的开发与转让败带的,所以其所发生的费用全部都是与计算土地增值税相关的,原理上也是全部可以扣除的(这里仅说“原理上”,后面会具体说到的)。
而这个印花税是在管理费用里面的,管理费用可以扣除,那么自然里面的印花税也就自然而然的扣除的,所以我们看不到单独扣除印花税的影子。这就是你所看到的现象,从而形成了你误解之处。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网络
F. 房地产公司要交哪些税
房地产公司需要交纳的税种: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
(1)是按销售计算缴纳的。税率 5%。 (2)应交营业税=销售收入*5%
2、城建税:
(1)是按营业税计算缴纳。 (2)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3)应交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
(1)是按营业税计算的 税率 3%。 (2)应交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个人所得税
(1)按员工工资薪金计算代扣代缴。 (2)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3)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6、房产税
(1)从价计税:税率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税:税率12%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7、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8、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9、契税:
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主要是成交价格、核定价格、交换价格差额和“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 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等。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10、土地增值税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G. 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
法律主观: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经营中主要涉及以州迹手下税种:1、营业税;2、土地增值税;3、房产税;4、城建税;5、教育费附加;6、城镇土地使用税;7、印花税;8、契税;9、企业所得税;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一、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⑴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⑵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⑶包销商承销,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⑷土地使用权出租以及房地产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计算公式=营业额×适用税率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等流转税为计税依据,依所在地区分别适用7%、5%、1%征城市建设维护税,依3%计征教育费附加。三、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它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加计扣除。四、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五、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六、城市房地产税、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税率×(1-30%)。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外资企业,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州笑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七、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缴纳印花税。凡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0.05%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监督买卖双方在转让合同或协议上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交纳印花税五元,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应监督领受人在房地产权属证上按件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发证手续。八、契税: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主要是成交价格、核定价格、交换价格差额和“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册嫌者土地收益”等。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九、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大部分地区,目前已经停止征收。十、企业所得税、外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组织,在一定期间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额=(全部应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适用税率。十一、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业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其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