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退还股本缴纳所得税金
① 公司注销后,退资给股东的分录怎么做
一为股东身份确认;二为对于争议“股权资本”的处理。
股东身份确认问题一直颇有争议,理论上存在形式说与实质说两种观点,实务中也存在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协议甚至是股东协议等不同证明力的证据之间的冲突;近年来司法实务逐渐确认了形式说这一理论观点,认为股东身份的取得不但需要持有股权,还需要经过公司认可,履行完全的公司程式;很多所谓的“股东”由于没有履行完整的公司程式而仅仅沦为公司的债权人,其与公司之间仅成立债权债务关系,对此北京市各中级法院和高院已存在很多的案例。
既然仅为公司的债权人,那么处理也就依照债权债务关系对之;这也是公司资本的构成所决定,因为公司资本不仅仅为股权资本组成。
当然,这种判断还是需要非常谨慎的,因为这不仅是处理个别“股东”的问题,还可能有涉公司资本的问题,因此确实需要翻阅全部材料之后审慎为之。
拓展资料: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网络
② 企业收购股权怎么进行所得税处理
股权收购中一般性处理规定:
1、支付对价涉及的所得税处理。当收购企业支付的对价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时,虽然财税〔2009〕59号文件未明确规定应确认所涉及非货币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但由于资产的所有权属发生了变化,因此收购企业应按税法规定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2、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计税基础的确定。由于收购企业支付的对价无论是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均是按公允价值支付的,因此按照所得税的对等理论,依据财税〔2009〕59号文件的规定,收购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
(2)企业注销退还股本缴纳所得税金扩展阅读:
企业净资产超过合并企业需要支付的股权数时,处理办法如下:
当被合并企业净资产超过合并企业需要支付的股权数额时,可以通过减少股东权益的方法减少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从而降低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
举例:A企业被合并前净资产为1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库存商品)20万元,累计可以税前弥补的亏损50万元。B企业打算兼并A企业,预计支付股权80万元给A企业股东。
如果按照一般方式合并,B企业还要支付非股权支付额20万元给A企业股东,那么非股权支付额占股权账面价值的比例为25%(20÷80×100%),超过了20%,不符合免税合并的条件。
因此,被合并企业A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50万元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
如果合并前,A企业将库存商品20万元全部变现处理,同时,按《公司法》规定办理注册减资手续,将20万元股本退回股东。
那么,A企业的净资产由100万元减少为80万元。B企业只要支付80万元股本给A企业股东,不再需要支付任何非股权支付额,A、B企业可以顺利实现免税合并。
A企业以前年度50万元亏损也可以由合并后的B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分担弥补。但是,在这种减资合并中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减少处置固定资产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一般应该在合并改组前半年进行。
③ 企业清算时剩余资金需要交纳所得税吗
属于股本的部分不用交所得税的,如果超过股本的部分需要交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投资方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你提问的情况,不需要交所得税的。
④ 关于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所得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一、财务上需要确认为投资收益,但由于是免税收入,不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二、投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处置投资时)可以按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执行,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损失。
三、与你确认不确认投资收益无关,只要对方转增资本,你方就需要确认收益的增加。
⑤ 退股股本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股权转让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转让价格等于或者小于入股成本,那就不需要纳税股权转让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退股要求一旦提出,如果同意某股东退股,与公司净资产相乘求得你的股权现值,则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研究,也可以将你当初投入的股金原价退给你,退给你,股本也是收入,需要缴纳。
申请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企业注销退还股本缴纳所得税金扩展阅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股东退股进行不同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股东退股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
其一,协商退出。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
其二,单方退股。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